職業傷害認定存在“模糊地帶”,與商業保險發生競合……
【聚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從試點擴圍到全面覆蓋,“新職傷”哪些方面還需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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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職傷”為不少新就業群體消除了后顧之憂,2026年該項試點將擴大到全國所有省份。專家建議,從認定、經辦時效、運營模式等角度完善“新職傷”體制,同時鼓勵平臺企業投保多元化商業保險,織密勞動者保障網。
“這筆5萬多元的報銷款真是‘及時雨’!”美團望京站點騎手荊東東說,去年他在跑單時不慎被車撞傷。在平臺工作人員和人社部門經辦人員的幫助下,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以下簡稱“新職傷”)理賠流程很快啟動,不僅報銷了醫藥費,還賠付了誤工費,讓他能夠安心養病。
受益于“新職傷”的騎手不止荊東東。2022年7月1日,人社部會同相關部門在7省市7家平臺企業開展“新職傷”試點。2025年7月1日,試點擴圍工作啟動,新增10個省份和4家平臺企業。2月3日發布的2026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擴大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2026年,試點將擴大到全國所有省份,覆蓋出行、即時配送和同城貨運三個行業的所有平臺企業。
試點過程中,“新職傷”為不少新就業群體解了燃眉之急和后顧之憂,但與此同時,其在職業傷害認定、待遇核定支付等環節也出現一些問題。新的一年,從試點擴圍到全面覆蓋,“新職傷”如何進一步打通堵點,將職業安全“防護網”越織越密?
“賠不賠”“誰來賠”引爭議
近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外賣騎手猝死保險理賠糾紛案。2024年7月9日,眾包騎手成某某完成最后一單配送后,因身體不適匆匆返家休息,并于當晚猝死。成某某曾投保“新職傷”騎手綜合險,可當成某某的母親提出理賠申請時,保險公司以“死亡地點在家中,不符合‘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為由不予賠付。
對此,檢察院認為,新就業形態下,“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概念具有彈性化和延伸性特點,騎手在連續接單配送后,返家休息期間突發疾病死亡,不能簡單機械地割裂其與工作之間的關聯。最終,在靜安區檢察院與法院的調解下,保險公司同意支付保險金。
“某騎手完成配送后,在返回候單區域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另一位騎手給電動車充電時,因電池故障導致火災而受傷,這些在司法實踐中都被認定為職業傷害。”華東政法大學社會法研究所所長李凌云認為,隨著“新職傷”試點擴圍,在職業傷害認定環節,應結合新業態的職業特點和各地實踐經驗,進一步明確認定范圍。
實踐中,“新職傷”有時會和其他險種發生競合。湖南省高院近期發布的一起案件中,某平臺眾包騎手李某在騎自行車送餐時,不慎與一輛滑板車發生碰撞,導致多處骨折,其傷情被認定屬于“職業傷害”范圍。李某因此獲得了“新職傷”待遇,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醫療費等共計9萬余元。此外,李某工作時每日通過平臺投保了“眾包騎手意外險”,但當他向承保公司申請理賠時,卻遭到對方拒絕。
保險公司認為,李某已獲得職業傷害保障,屬于保單中“若被保險人符合職業傷害情形,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的免責范圍,故不予賠付。對此,法院審理認為,保險公司未能舉證證明已向騎手本人履行了明確的提示和說明義務,因此該條款對李某不產生法律約束力。此外,職業傷害保障是政策性、托底性的社會保障,而商業意外險是市場化的風險分散方式,二者性質不同、功能互補,并非互相替代的關系。最終,法院依法判決保險公司向李某支付保險金12萬元及鑒定費2730元。
李凌云分析稱,司法實踐中,“新職傷”與商業保險、第三人侵權賠償能否兼得時常引發爭議。“應當對司法經驗進行制度化提煉,以減少理賠中的‘模糊地帶’。”李凌云說。
各地試點“開花結果”
記者梳理發現,“新職傷”試點過程中,各省市在優化服務流程、提高理賠效率、升級保障理念等方面進行了創新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去年底,面向外賣員、網約車司機等新就業群體,北京推出職業傷害“小傷快賠”機制,對于符合條件的“小傷”案件,職業傷害確認、醫藥費審核、醫藥費撥付3個流程實現“一次申報、合并辦理”,醫療待遇發放頻次也由每月3次提高為每日1次。類似地,廣東工傷保險部門以小額費用快審快支為重點,出臺職業傷害保障待遇快審快支試行辦法。
“調研顯示,在目前試點的幾個行業中,職業傷害以‘小磕小碰’為主。由此,將‘小傷’理賠剝離出來,探索經辦新模式,能夠及時發揮保障作用,也能提升整個體系的運轉效率,這是‘新職傷’發展走向深入的標志。”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說。
此外,在積極推進“新職傷”試點的同時,上海高度重視職業傷害預防工作,修訂《上海市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辦法》,明確了職業傷害預防費的使用管理;山東修訂《工傷康復管理辦法》,與“新職傷”政策做好銜接,明確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康復流程。
“相關地區將職業傷害預防、康復納入‘新職傷’試點中一體推進,一方面通過開展安全培訓、風險評估、隱患排查等,從源頭上減少職業傷害的發生,降低保障成本;另一方面建立康復定點機構,為職工提供專業的康復治療和訓練,幫助他們盡快恢復勞動能力,體現了預防、康復、補償‘三位一體’的保障理念。”李凌云說。
“新職傷”的下一步怎么走
新的一年,“新職傷”試點將進一步擴大,哪些方面還需發力?
王天玉告訴記者,當下的模式是在一些行業內選擇幾家頭部企業進行試點,而從“競爭公平”和“保障公平”的角度出發,下一步應延伸至“全行業參保”,即從事同一類業務的所有企業都要參保,以在用人成本方面達成公平,同時讓勞動者無論在哪個平臺接單,都能獲得相應保障。
從覆蓋范圍看,李凌云表示,除了目前的三個試點行業外,“新職傷”可適時推廣至網絡主播、家政服務、上門生活服務等新就業形態的各個領域。她同時提出,目前“新職傷”仍處于自愿參保的階段,未來,對于試點過程中出險較頻繁的行業,應逐步推行“強制參保”“應保盡保”,以有效化解職業安全風險。
對于織密勞動者職業安全“防護網”,李凌云建議,一方面,從職業傷害認定、經辦時效、運營模式等角度持續細化、完善“新職傷”體制;另一方面,要鼓勵平臺企業投保多元化的商業保險,與“新職傷”形成互補,為新就業群體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本報記者 陳曦
《工人日報》(2026年02月27日 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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