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融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破產是融信集團債務危機背景下,房地產行業深度調整的一個典型案例。以下是對該公司破產情況的詳細敘述:
![]()
一、破產受理與法律程序
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4日根據債權人江陰駿烽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地礦勘察院有限公司的申請,裁定受理湖州融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法院于2024年10月25日指定浙江澤大(湖州)律師事務所、浙江天平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擔任聯合管理人。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定于2024年12月19日14時30分召開,債權人申報債權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9日。
二、公司基本情況
湖州融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20日,注冊資本345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林鳳英。該公司由杭州愷爍置業有限公司100%控股,是融信集團旗下的項目公司。經營范圍主要為房地產開發經營。
三、核心資產:"鳳翎府"項目詳情
該項目源于2021年4月融信集團以總價6.9億元競得的湖州市西鳳漾單元XSS-03-02-16B-1號地塊,樓面價約6048元/平方米。項目規劃土地面積76061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約18.08萬平方米(地上約11.72萬平方米,地下約6.36萬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約11.41萬平方米,容積率1.0-1.5,規劃建設高層和合院兩類住宅產品。
項目于2022年1月開工建設,但同年5月左右停工,至今已停工近3年。目前僅完成樁基工程、幼兒園工程(現作售樓處使用)、臨電工程及示范區景觀綠化等部分建設。
四、破產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是項目停工導致資金鏈斷裂。自2022年5月停工后,公司無法繼續開發建設,也無法實現銷售回款,陷入債務困境。深層原因是母公司融信集團的系統性債務危機。融信集團自2022年出現美元債違約后陷入嚴重債務危機,截至2024年末未能如期償還銀行貸款約69.93億元,未能如期兌付商票約2.20億元。母公司自顧不暇,無法為項目公司提供資金支持。行業背景是房地產行業深度調整期,高杠桿房企面臨嚴峻生存挑戰。湖州融盛成為融信集團體系內最早一批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子公司之一。
五、資產處置與司法拍賣歷程
自2024年3月起,"鳳翎府"項目資產在阿里拍賣平臺經歷多次司法拍賣,但處置過程異常艱難。第一次拍賣于2024年3月4日進行,起拍價約4.07億元,結果流拍無人報名。第二次拍賣于2024年4月7日進行,起拍價降至約3.25億元,降價約8136萬元,仍然流拍。第三次拍賣于2025年4月9日進行,起拍價約2.65億元,雖有1人報名但無人出價導致流拍。第四次拍賣于2025年5月10日進行,起拍價約2.16億元,無人報名流拍。第五次拍賣于2025年9月6-7日進行,起拍價約1.76億元,再次流拍。第九次拍賣于2026年1月11日進行,起拍價降至1.7億元,與首次起拍價相比降幅達58%。2026年1月31日第十次法拍流拍。
價格縮水嚴重,截至2025年12月第九次拍賣,起拍價僅為1.7億元,比拿地價6.9億元少了約5.2億元,縮水超過75%,僅為拿地價的24.6%。2024年12月,管理人曾發布意向投資人預招募公告,試圖引入新投資者盤活項目,但未獲成功。
六、項目現狀與影響
該項目已被納入地方政府"保交樓"重點監管名單。但由于母公司債務危機,項目處置主要依靠市場和法律途徑,政府托底更多是無奈表態。拍賣標的物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根據出讓合同約定需配建社區用房和幼兒園并無償移交政府;已建幼兒園目前由第三方公司用作"鳳儀府"售樓處;競買人需自行重新辦理項目立項、規劃、施工、預售等手續。
項目地處湖州南太湖新區核心區域,兼具湖州科技城、大學城和高鐵新城三重區位優勢。周邊規劃有西鳳漾濕地公園、康山山體公園等自然景觀,以及多所優質學校和商業綜合體。
七、融信集團整體困境
湖州融盛的破產并非孤立事件,而是融信集團系統性危機的縮影。截至2026年2月,融信集團旗下至少4家項目公司已進入或面臨破產程序。湖州融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鳳儀府"項目,2025年4月被申請破產清算,后申請人撤回申請,但項目仍深陷停工危機。天津融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澤水瀾灣"項目,2025年底主動向法院申請破產。上海融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2025年9-10月法院已就"申請破產清算"案由開庭審理。
八、總結
湖州融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反映了當前房地產行業深度調整期,高杠桿房企項目公司面臨的生存困境。從2021年高價拿地到2022年項目停工,再到2024年進入破產程序,這一過程僅用了三年時間。項目資產經過九次司法拍賣仍難以處置,價格縮水超過75%,凸顯了市場對這類"爛尾"資產的謹慎態度。
該案例也體現了在"保交樓"政策背景下,地方政府、債權人、開發商之間的復雜博弈。雖然項目被納入"保交樓"名單,但在母公司自身難保的情況下,最終仍需通過市場化、法治化途徑解決。對于購房者而言,這一案例再次警示了購買期房的風險,特別是在房企債務危機頻發的背景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