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積極對接工商業聯合會,通過“法院+工商聯”訴調對接工作模式,成功調處了一批物業服務糾紛,社會效果良好。
2025年12月,吉林高新法院陸續受理了轄區A物業公司提起訴訟的9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訴稱小區業主長期拒繳物業費。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查閱案卷材料、電話聯系業主,對案情進行分析研判,該系列案件訴訟請求相同、爭議焦點清晰,具有如下特點:一是個別業主的拖欠行為造成不良示范效應,更多的業主不愿交費;二是大多數業主反映小區存在不衛生、安保工作缺失、車輛管理混亂、房屋漏水等共性問題;三是涉案業主對物業公司抵觸情緒極強,具有群體性特征,極易引發群體糾紛。
若直接判決可能導致業主與某物業公司之間矛盾進一步激化,不利于糾紛實質性化解。為推動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承辦法官決定運用“法院+工商聯”訴調對接工作模式,組成“法官+工商聯民商事調解員”的調解小組,開展先行調解工作。
“反映的問題說了一次又一次,小區環境還是沒改善,這物業費我們繳納得不甘心!”調解室里,被告業主代表情緒激動地拍著桌子,細數著小區安保形同虛設、綠化雜草叢生、問題反饋石沉大海的種種不滿。而另一邊,A物業公司負責人也滿臉愁容:“物業公司撤出該小區快兩年了,業主長期拒繳物業費,態度特別消極不配合,每次跟他們溝通的問題都不了了之。”
調解室里,場面一度膠著。僵局如何打破?法院、工商聯調解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化解合力。在調解過程中,法官利用其專業優勢,對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爭議焦點進行了詳細的法律解釋,分析了雙方在該起糾紛中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同時,調解員從行業規范和服務標準的角度出發,指出了物業公司在管理服務上的不足,并積極引導其改進服務質量和管理方式,通過搭建溝通橋梁來緩解業主之間的對立情緒。
多輪溝通中,法理的清晰闡釋、情理的耐心疏導與整改方案的落地,一步步消融了雙方的抵觸情緒。在法院、工商聯調解組織的共同努力下,這九起糾紛最終當場化解,業主們長期積壓在心頭的不滿得到了釋放,現場一次性繳納了物業費;物業公司也表示今后會加強與業主的溝通,正視服務短板,提升服務水平,雙方臉上都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 馮薈羽
責編 馮薈羽
二審 丁美佳
終審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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