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革命烈士“江姐”是在重慶“11.27”大屠殺前犧牲的,但在犧牲之前,她在獄中給兒子彭云寫下一封信,這封信被完整無缺地送了出來。
信中,江姐除了簡單的寒暄外,還希望孩子能夠“以建設新中國為志,為共產主義革命事業奮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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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關鍵的是信件的最后一句話:“來友是我很好的朋友,不用怕,盼能坦白相談。”
根據信件的內容不難推斷,這里的“來友”指的就是送信人,但彼時的江姐身處監獄,四面八方都是特務,這封信到底是如何送出的?“來友”指的又是誰呢?
黃茂才“誤入歧途”
“江姐”指的就是江竹筠,1939入黨后一直活躍在國民黨統治區,主要擔任地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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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下半年,解放戰爭局勢已漸明朗,國民黨戰敗已是注定,在組織的安排下,江竹筠和丈夫彭詠梧等人開始引領學生運動。
在這期間,江竹筠主要負責聯絡工作,比如護送情報文件、為傷員運送藥物等等。
遺憾的是,1948年,彭詠梧同志在一次戰斗中犧牲,江竹筠化悲憤為力量,接任了丈夫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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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的是,這年6月份,江竹筠因為被叛徒出賣,暴露了行蹤,被捕后關進了渣滓洞監獄。
此監獄戒備森嚴,牢房分為內外兩個部分,其中,內院為牢房,外院就是專門刑訊革命志士的地方。
被關進這里,基本意味著沒有再重見天日的那天了,但不幸中的萬幸是,監獄中一名看守成功被策反,他也成為了獄中黨組織與外界聯系的唯一通道,這個人就是黃茂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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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茂才,初中文化,年少時為了混口飯吃“誤入”了康綏靖公署,憑借著懂點文化知識,他當上了少尉文書,后來又被派到了渣滓洞監獄當看守。
其實,黃茂才本身并無所謂,不管是文書還是看守,對他來說都只是一份糊口的工作而已,所以他對國民黨也沒有多少好感。
而在監獄任職了一段時間后,黃茂才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上級總是會把這些“犯人”描述地作惡多端、十惡不赦,但是,據他的觀察,這些“犯人”都很有文化,怎么看都不像是“殺人放火”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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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黃茂才在任看守之初,為了表現自己,也為了保住飯碗,不得不嚴厲對待“犯人”,其中也少不了大聲呵斥。
渣滓洞監獄為了切斷“犯人”與外界的溝通,制定了一套頗為嚴格的標準制度,“犯人”被關押前不被告知具體地點,也不被告知具體刑期。
另外,不允許“犯人”的家屬探視,甚至連“犯人”之間的聯系都被嚴加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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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犯人”被發現與外界“私通”,加大鐐銬、被關禁閉是少不了的,嚴重的甚至會被直接處決。
再一個,監獄還專門有限制看守人員的規定,如果說出現了包庇等情況,看守人員絕對是吃不了兜著走。
那么,黃茂才又是如何被策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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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策反
1948年7月,當時正好輪到黃茂才值班,監獄里被押上來一個年輕的“女犯人”,她就是曾紫霞。
曾紫霞家境優渥,父親還是四川省財政廳的科長,但是,在家國利益面前,她還是毅然決然選擇了加入共產黨。
但是,和江姐的經歷非常相似,曾紫霞在一次革命活動中被叛徒出賣,她和劉國志雙雙被捕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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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獄中,曾紫霞意外發現,她跟看守黃茂才還算是半個老鄉,在后續的相處中,曾紫霞萌生了一個想法:策反黃茂才。
當然了,之所以把策反對象選為黃茂才,肯定不單單是憑借“半個老鄉”這種關系,其中有很多個原因。
其一,黃茂才的家室很“干凈”,祖上三代都是老實本分的農民,在他爺爺去世時,父親還因為一口棺材被地主給“羞辱”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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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家推測黃茂才肯定是對封建地主恨之入骨,這一點跟我黨的革命目的是相似的。
其二,黃茂才的身世很“單純”,不同于其他看守,他并非軍統出身,在國民黨系統里沒有背景,也沒有資歷,心思也較為純潔。
其三,雖然一開始黃茂才對待“犯人”比較嚴厲,但那也只是為了保住飯碗罷了,總體來看,他比其他的軍統特務更為“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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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江姐和曾紫霞等人開始嘗試與黃茂才溝通,暗中觀察黃茂才能不能靠得住,最后大家發現,黃茂才確實是一個可以策反的對象。
與此同時,黃茂才也流露出了與江姐等人接近的情緒,有一次他買了毛線,旁敲側擊地想讓“女犯人”幫忙織件毛衣。
對于這樣的機會,江姐和曾紫霞顯然是不能放過的,江姐一邊織毛衣,一邊偷偷跟黃茂才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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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的聊天內容都是一些家長里短,后來慢慢上升到了政治高度,最后發現,黃茂才對國民黨其實并沒有那么忠心,反而對渣滓洞的“犯人”們敬仰有加。
于是,江姐決定從政治層面入手進行策反,往后的那段時間,她給黃茂才講述了很多我黨的政策以及解放戰爭后面的大好形勢。
“如果我有事相托,你是否愿意幫忙。”江姐見時機成熟,便詢問黃茂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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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大家所料,黃茂才眼神堅定地給出了肯定的答案,也是從這時候,黃茂才成為了獄中黨組織與外界聯系的唯一通道。
獄中,每次輪到黃茂才值班的時候,“犯人”們的放風時間總是會被延長,“犯人”之間的聯系也會更加緊密,廁所里成為了大家“咬耳朵”的絕佳場所。
對此,黃茂才其實都是知道的,不過,他不光不管制,還會主動給“犯人”們創造更有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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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值得一提的就是1949年的春節,黃茂才答應了“犯人”們提出的“春節聯歡會”的請求,“犯人”聚在一起,盡情慶祝著我軍在平津戰役和淮海戰役取得的勝利,這是大家為數不多的喜悅時刻。
而最讓黃茂才驕傲的一件事,還是冒險為江姐送出“示兒信”。
遲來了28年的革命功臣
1949年8月份,身在獄中的江姐使用竹簽蘸著自制的墨水,在一塊只有巴掌大的紙上寫了一封“示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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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封信該由誰幫忙送出去呢?毫無疑問,最佳人員也是唯一的人選就是黃茂才。
8月27日,江姐把這封信交給了黃茂才,黃茂才得知江姐的請求后,雖然知道這樣做很冒險,弄不好還有被處決的風險,但還是二話沒說就答應了下來。
懷里揣著這封信,黃茂才又請了個假,穿上便裝去到了重慶,經過四處打聽,終于把信送到了譚竹安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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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在解放后,江姐的親屬將這封信交給了政府,此信就珍藏在了重慶歌樂山烈士陵園里。
讓黃茂才感到遺憾的是,他在完成送信任務后,才得知這封信成為了江姐的“絕筆信”。
11月18日,黃茂才假期結束,再次回到了渣滓洞監獄,只不過,這里的氣氛有些不太對勁,經過打聽才知道,獄中的很多“犯人”都被殺害了,這其中就包括江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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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這一消息的黃茂才內心十分難受,但他又不敢表露出來,不幸的是,黃茂才在獄中的所作所為引起了所長的警覺,在兩天后,他又被遣返回到了家。
在回家前,黃茂才最后接受了一項任務,胡其芬交代的一封信,這封信主要有兩個內容,一個是介紹了獄中的情況,希望組織馬上營救,另一個是希望組織給予黃茂才特殊照顧。
黃茂才把信件交到了曠素華的手上,但因為事件緊急,曠素華沒能顧及到黃茂才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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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黃茂才并沒有抱怨,他為我黨辦事并不圖回報,就這樣,他回到了老家,解放后,擔任了當地學校的教師,過上了普通的生活。
戲劇性的是,黃茂才的平靜生活并沒有持續多長時間,1951年的他被押送到了榮縣公安局,原來,有人舉報說他是“11.27”大屠殺的參與者,是迫害烈士江姐的主犯。
但這一切都是無中生有,黃茂才肯定不會承認,但是,他的解釋顯得那么蒼白無力,甚至在辦案人員眼里成了“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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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般無奈之下,黃茂才被迫違心承認參與了“大屠殺”,但從始至終都不承認殺害江姐。
就這樣,黃茂才含冤入獄,因為“罪行過大”,引起民憤,隨后被法院判處死刑。
行刑前,黃茂才悲憤交加,大喊道:“我沒有害江姐,我為江姐做過很多事!”
與此同時,“貧協”這邊也表示:黃茂才出身貧苦,年輕時誤入敵營,辦案人員也發現了此案存在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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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黃茂才被免除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
在勞動改造的那段時間,黃茂才積極配合,最終于1964年被提前釋放,不過,因為這件事,在那個特殊年代,他遭到了不公的待遇。
好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國家出臺了平反冤假錯案的政策,黃茂才一案才有了糾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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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在榮縣人民法院的復查下,黃茂才被宣布無罪,得知這一消息后的他埋頭痛哭,幾十年的冤屈終于迎來了真相。
同時,他還因為對革命有功,被增補為了縣五屆政協委員,生活上也有了保障。
我相信,歷史不會忘記那些為中國解放事業默默無聞做出貢獻的人民,我們國家的革命功臣會永遠受到人民的敬仰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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