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4月,臺北,榮民總醫院的特護病房里。
84歲的畫壇巨匠張大千,此時已是風燭殘年,那雙曾經揮毫潑墨、震驚世界的手,連只筆都拿不穩了。
就在大伙兒都以為老爺子要交代后事的時候,他搞了一出讓誰都摸不著頭腦的戲碼。
他把家里大大小小都喊到跟前,準備立遺囑。
這一輩子攢下的家底,那是相當厚實,畫作無數,藏品更是堆積如山,怎么分,確實是個技術活。
老爺子心如明鏡,賬算得比誰都細:
那些價值連城的古董字畫,那是國家的臉面,民族的寶貝,誰也別想動,一股腦兒全捐給了臺北故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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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屬于他自個兒涂抹的那些書畫作品,被劃拉成了16份。
前頭那些,分給兒女、分給親戚朋友、分給陪他走到最后的夫人徐雯波,大家都覺得理所應當,紛紛點頭,這安排沒毛病。
可等律師念到最后一份時,屋里瞬間鴉雀無聲。
“這一份,給楊宛君。”
這名字一出,在場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連伺候了老爺子半輩子的老跟班都懵圈了。
這楊宛君是何方神圣?
既不沾親也不帶故,甚至在張家的家譜往來里,壓根就沒這號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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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最后一份家產,留給遠在北京一個誰也沒見過的“陌生女人”,這事兒怎么琢磨怎么不對勁。
有人就開始瞎琢磨:難不成是年輕時候惹的風流債?
還是有什么不能說的秘密?
大兒子張心瑞憋不住了,皺著眉問律師:“這人是父親的徒弟?”
律師的話說得挺玄乎:“學過兩手,但沒正式磕頭拜師。”
既然不是自家人,也不是入室弟子,憑啥分這最后一杯羹?
其實,這哪是為了分點錢財,分明是一個男人在走到生命盡頭時,對一段跨越三十年恩義的最后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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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還得從頭捋,把日歷翻回上世紀五十年代。
那會兒,張大千剛從敦煌那個山洞里鉆出來,溜達進了北京城。
在個畫展上,張大千對著一張明朝的山水畫發呆。
周圍人都在在那兒瞎咋呼,估摸著值多少金條,突然有個小姑娘的聲音插了進來,顯得格外刺耳。
張大千一愣,扭頭看去。
說話的就是楊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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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不是什么名門閨秀,但這眼力見兒確實毒辣。
兩人這一聊,那是相見恨晚。
從筆墨怎么運,聊到山水怎么布,一扯就是大半天。
打那以后,楊宛君常來討教,張大千也樂意教。
在那個大家都忙著填飽肚子的年月,能碰上個真懂畫、真愛畫的知音,那是比登天還難。
老爺子對她多好呢?
給她引薦名師,推她去參加藝術圈的聚會,一高興,還把自己一張得意的畫送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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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上頭專門寫著一行字:“贈宛君”。
這在圈子里,可不僅僅是送個禮,那是給了天大的面子和認可。
要是沒有后來的那些亂七八糟的事兒,這也算段佳話。
可偏偏老天爺就喜歡在人倒霉的時候踩上一腳。
后來張大千出了國,兩人就斷了線。
到了六十年代,世道亂了,楊宛君的日子那是真苦。
她一個弱女子,畫筆被收了,飯都吃不上了,生存都成了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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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擺在她跟前的路就兩條:要么守著滿屋子的畫餓死,要么賣了畫換口飯吃。
換了誰,估計也都沒轍。
為了活命,她心一橫,把家里的藏品一件件往外賣。
賣到最后,就剩張大千送的那幅寶貝。
那是她心尖尖上的東西。
可肚子餓的時候,情懷這玩意兒太奢侈了。
她咬碎了牙,托朋友把畫帶去香港變了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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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一出手,她心里過意不去,給遠在海外的張大千寫了封信,話里話外透著卑微:
“先生送的畫,本來想傳家,實在活不下去了,如今畫沒了,求先生原諒。”
但這信寄出去,就像石沉大海,沒一點回音。
那會兒張大千正躲在巴西造他的八德園呢,跟外界幾乎斷了聯系,壓根沒收到。
楊宛君這邊呢,成了塊心病,覺得自己把情義當干糧賣了,虧欠人家。
要是故事到這兒就完了,頂多算個“生活所迫”的苦情戲。
可兜兜轉轉,到了70年代,這事兒居然有了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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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大千在香港溜達,無意中在一個藏家手里瞧見個熟面孔。
老爺子當時心里咯噔一下。
那青綠潑彩的山水,那云霧繚繞的意境,再加上角落里赫然寫著的“贈宛君”,不正是當年送出去的那幅嗎?
畫在這兒,那人呢?
一打聽,才知道這畫轉了好幾手,才流落到這兒。
這時候,老爺子要是俗人,大概就三個法子:
第一,裝瞎,反正送出去了,人家賣不賣是人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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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買了,立馬寄回去給楊宛君。
第三,買了,自己留著。
一般人估計覺得第二種最講究——物歸原主嘛,多仗義。
可張大千偏偏選了第三種。
他花了大價錢把畫買回來,帶在身邊,鎖進柜子,卻一聲沒吭,沒去找楊宛君。
為啥?
老爺子心里跟明鏡似的,這里頭有筆“人情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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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畫流落江湖,他就明白楊宛君當年過得有多慘。
一個愛畫如命的人把心頭好賣了,那是被逼到絕路了。
這時候你要是寄回去,或者給錢,楊宛君會咋想?
那不是幫人,那是抽人臉,是在提醒人家當年的狼狽,是在變相地施舍。
真正的體面,是看破不說破。
他選擇了閉嘴。
這一閉嘴,就是十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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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983年,他知道自己日子不多了。
在立遺囑的那一刻,他終于把這筆賬算平了。
他把這幅畫列為“最后一份遺產”,還特意留了封信。
律師當著全家人的面,把信念了出來:
“我和宛君那是幾十年的交情…
現在我不行了,想念老友,這畫還是物歸原主吧,算是個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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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兒這才恍然大悟。
原來,這哪是送遺產,分明是“歸還”。
張家后人在一只舊箱子里翻出了那幅蒙了塵的山水畫。
看著角落里“贈宛君”三個字,所有人都沒話說了。
這幅畫,繞了一大圈,見證了楊宛君的落魄,也見證了張大千的厚道。
1984年冬天的北京。
當那幅畫重新回到楊宛君手里時,這位滿頭銀絲的老太太,手抖得跟篩糠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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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摸著那行熟悉的字,老淚縱橫,嘴里只念叨著一句:
“他心里還是有數的…
所有的誤解、遺憾、愧疚,都在這一刻煙消云散了。
現在回過頭看,張大千這一手,比他的畫還漂亮。
當年如果不買,畫就不知道飄哪去了;
當年要是買了馬上送,朋友的尊嚴就碎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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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等到身后事,借著“遺產”的名頭送回去,這就不是救濟,而是一份沉甸甸的情分。
這幅畫,楊宛君后來當命一樣守著,再也沒離開過身邊。
有些東西,給的時間對了,那才叫千金不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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