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福建的初中生扶自行車摔倒老太,遭索賠22萬巨款的糾紛,原定于幾天后2月26日開庭,但可喜的是原告自行車老太已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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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撤訴的結局是一次扶不扶問題的大歡喜答案,但我們依然要保持警惕。
大家真的認為這次扶不扶的問題,真的以“撤訴”二字就徹底結束了嗎?其實風險依然存在。
摔倒事件是2025年3月,上次起訴是2026年2月,這中間差不多時隔一年了才起訴。
再加上那個有零有整的專業賠償金額224307.73元的計算,不會是一時興起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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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有問題,為何不在事情發生的那時候去起訴呢?非得等一年才去操作是為什么?
只是一個簡單的自行車重心不穩倒下的事情,也不至于需要一年的時間才能確定傷勢吧?
時隔一年才起訴,雖然符合某些人身損害案件的常規流程,但只看自行車摔倒這么一個簡單的場景,再加上專業計算的22萬的巨額訴求,難免讓公眾在直覺上產生巨大的疑慮與不信任感。
另外,我們要知道,撤訴,絕不等于放棄了起訴的權利。
現在撤訴了不代表以后不能再次起訴,在訴訟時效期間內,通常為三年,如果有了新的、實質性不同的事實、理由或證據,就可以重新起訴。
這就意味著,風險并未消失,只是轉變了方式,從“會不會告”變成了 “能不能找到新證據或新理由來告” 。
即便本次撤訴,但是事故責任認定書依然存在,只要這份認定未被司法判決正式推翻或調整,其潛在的證明力就始終存在。
這一次撤訴,我們不清楚是為什么。有可能是廣大網友的齊心協力讓自行車老太一方感受到了道德審判的壓力?
在接下來的兩年內,面臨著對方可能再次起訴的風險,這位初中生要是知道這個情況,說不定精神壓力會繼續壓著。
希望初中生這邊的家長還需要繼續關注、警惕這個事情,可不能放松下來,也許對方只是暫時性的撤訴呢?
畢竟還有兩年的時間里,趁著廣大網友都不再關注這個事情的時候,找到一些新的理由和證據,再來一次起訴有沒有可能呢?
所以這個扶不扶的糾紛,其實并沒有徹底結束,我們不能總將希望寄托在對方的道德水準和網友的聲援之上,這樣的風險依然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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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更需要思考的是,如何通過立法、司法案例以及社會支持,構建起一個讓行善者無需瞻前顧后、即便遭遇糾紛也能獲得有力支撐的系統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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