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劉媛)近日,兩名初中女生扶摔倒老人被索賠22萬元一事,引發關注。2月21日,事件迎來最新進展,涉事女孩母親鄭女士表示,目前事情已經妥善處理,原告方已撤訴。該事件引發了網友討論,一些網友表示,此前原告醫療費2萬多元,索賠卻高達22萬元,含醫療費以及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該索賠金額合理嗎?律師表示,原告主張賠償項目與金額嚴重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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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初中女生扶摔倒老人被索賠22萬元 視頻截圖
2025年3月,福建一名老人騎自行車時不慎摔倒。兩名初中女生騎電動車轉彎路過,短暫猶豫后主動上前攙扶。老人稱是被女孩嚇倒的,向法院起訴索賠22萬元,包括2萬多元醫療費以及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據交警認定,這是一起“無接觸事故”:老人負主要責任,而女生因未滿16周歲騎行電動車,且騎行未靠右、轉彎未讓直行,承擔次要責任。摔倒老人的索賠起訴原本定于2月26日上午開庭,目前原告方已撤訴。2月21日,據媒體報道,涉事女孩母親鄭女士表示,目前事情已經妥善處理,原告方已撤訴,此前發布的抖音和朋友圈相關內容也已刪除,不希望再占用公共資源。
“醫療費僅2萬多元,索賠卻要22萬元,這合理嗎?”針對網友提出的疑問,江蘇尚學律師事務所陳鵬律師給出解讀:“本案中原告主張的賠償項目與金額嚴重失衡,22萬元索賠額是實際醫療費的10倍以上,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陳律師進一步分析,從法律層面來看,若老人已退休,主張“誤工費”的訴求基本不能成立;而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支持通常以構成傷殘為前提,且金額一般在數千元至數萬元,本案中并無相關傷殘證據支撐高額精神損失賠償。同時,陳律師也提到,撤訴是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體現了當事人對訴訟權利的自主處分,在法院宣判前,原告有權申請撤訴,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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