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再遇到摔倒的老人,到底還扶不扶?”這個曾引發全社會大討論的問題,在福建莆田,正以一種令人揪心的方式給出答案。
2月19日,來自福建莆田的鄭女士向媒體求助,她的女兒和同學因一次善意的攙扶,如今正面臨著高達22萬余元的索賠和一場即將到來的官司。這個數字,讓身為普通打工者的她幾近崩潰:“這么多錢,我去哪里搞?根本賠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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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撥回到近一年前,2025年3月的一天下午,在莆田某村莊的一個十字路口,監控攝像頭記錄下了事發經過。
畫面中,一位騎著自行車的大媽正要拐彎,此時一輛白色轎車從路口駛出,為了避讓,大媽的車子晃了一下,就在這一瞬間,兩個騎著電動車的初中女生從側面駛來。監控清晰地顯示,雙方車輛沒有任何接觸,甚至女孩們的車距離摔倒的大媽還有一段安全距離,然而大媽不知為何,連人帶車摔倒在地。
見到這一幕,兩名女生沒有絲毫猶豫,她們停好車,先是扶起了大媽的自行車,隨后又小心翼翼地將倒在地上的大媽攙扶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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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該是一幅充滿溫情的畫面,可讓兩個女孩做夢都沒想到的是,她們伸出的援手,換來的不是感謝,而是大媽的一句指責:“你們兩個騎車嚇到我了,我才摔倒的!”
盡管監控還原了真相,但事情的發展卻走向了令人費解的方向,大媽的家屬堅持認為,是女孩們的突然出現驚嚇到了她,導致了摔倒。更讓女孩一家無法接受的是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兩名女孩負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理由是她倆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車上路,且在轉彎時未讓直行車輛。
這個“次責”的認定,成了后續一切麻煩的開端,雙方調解無果,大媽一紙訴狀將兩名女孩及其家長告上法庭。在訴狀中,索賠項目事無巨細: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零零總總加起來,共計224307.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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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比起22萬這個天文數字,更讓鄭女士痛心的是女兒的變化,原本活潑開朗的孩子,現在產生了嚴重的心理陰影,把自己關在家里,郁郁寡歡,不敢出門,甚至不愿去上學。
“她就是想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錯了什么?”鄭女士哽咽道。十四五歲的年紀,心智尚未成熟,在象牙塔里接受的教育是“扶老奶奶過馬路”,是“贈人玫瑰,手有余香”。沒有人告訴她們,做好事可能會被訛詐,善良也需要承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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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一經曝光,立刻在網絡上掀起了軒然大波,網友們的評論也是兩邊倒:
“以后就騎自行車,看見車過來,就剎車倒下,養老錢都有了,碰瓷的春天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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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以敲詐勒索罪判該女的入獄五年,以示后人。”
“無接觸事故就是讓碰瓷的人多了條發財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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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認為:“沒電動車,這老人也會摔,電動車出現時單車當時她車速幾乎為0,左倒時又不會叉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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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還有網友發現了一個細節:“結合視頻就是老太太前輪剎車捏死了自行車停止,沒有及時觸地支撐操作失誤導致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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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有網友認為電動車出來的時候沒有右側行駛,而且在拐彎的時候已經逆向了。交警的判罰沒有問題,問題是22萬的索賠究竟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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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兩個女孩還是未成年,其次電瓶車也沒有牌照,這些都是大家爭議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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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法律界人士試圖理性分析:在“無接觸事故”的認定中,如果一方的不當行為(如違規騎行)在時間和空間上對另一方的反應造成了影響,確實可能被判承擔一定責任。老人的22萬索賠,也多是基于傷殘標準計算出的法定項目,并非憑空喊價。
然而這種冷冰冰的法律邏輯,在公眾樸素的情感面前顯得蒼白無力。人們更關心的是:如果這樣也算“次責”,那見義勇為的成本是不是太高了?那輛真正導致事故的白色轎車“逍遙法外”,卻讓兩個好心扶人的孩子成為唯一能抓住的“稻草”,這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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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這起案件將在莆田靈川法庭開庭審理,鄭女士表示,她們不會接受賠償,會堅持為孩子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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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判決,將不僅僅關乎22萬元的賠償歸屬,更是在為社會的道德溫度進行一次公開的標價,我們期待法律能給出一個既明晰權責,又能呵護善意的答案。
因為如果讓好人“難當”,那么下一次,當有老人真正需要幫助時,我們伸出的手,或許就會在猶豫中縮回來,那將不僅僅是個人的悲哀,而是整個社會的道德倒退。
我們相信,監控不會說謊,法律更不會讓善良蒙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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