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桐城市“事編企用”人才引進實施方案》,現就2026年桐城市“事編企用”人才引進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2026年桐城市“事編企用”計劃為8家桐城市重點產業企業引進人才13名,招聘單位、崗位、需求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2026年桐城市“事編企用”人才引進崗位表》(附件1)。
二、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學歷、學位要求
1.各學歷階段均要求全日制畢業生(不含專升本),且學歷、學位證俱全;
2.最高學歷為大學本科的,須為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畢業;
3.國(境)外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畢業院校一般限定為當年QS世界排名前600名國(境)外大學,且高等教育階段起始學歷須為國內全日制本科學歷;
4.國(境)外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專業名稱須與國內專業名稱一致或相近,并根據在讀期間所學課程內容具體判定;
5.各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名稱與崗位表專業相近的,根據在讀期間所學課程內容具體判定;
6.2026年本科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至2026年8月31日(含);2026年研究生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至2026年12月31日(含)。
(三)年齡要求
引進人員為“雙一流”本科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97年2月14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90年2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5年2月14日以后出生)。
(四)不得報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公告發布時仍在桐城市內工作的人員;
8.與引進單位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引進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線上報名、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一)發布公告
公告自2026年2月14日起同時在桐城市先鋒網(https://www.tcxf.gov.cn)、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tongcheng.gov.cn/pdy/tcsrlzyhshbzj/index.html)上發布。
(二)線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6年2月14日—2026年3月20日。
2.報名方式:通過網絡報名方式,將報名材料掃描件PDF版(文件命名為:崗位代碼+姓名)發送至郵箱:ahtcrczx@126.com。
3.報名材料:
①《2026年桐城市“事編企用”人才引進報名表》(附件2),自行下載打印,并在誠信承諾處親筆簽名,承諾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真實有效,考生務必正確填寫個人有效聯系方式,以便及時獲取有關考務信息,因聯系方式有誤造成無法聯系的后果自負;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③歷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屬2026年畢業的應屆生截止報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生證;
持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學歷認證證書;
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填寫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隱瞞或與引進崗位要求及條件等不相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考生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須提供線上報名時規定的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資格復審依據引進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本次公開引進不設開考比例,各崗位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超過20人(含)的直接進入面試,超過20人的需增加筆試環節,并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取前二十名進入面試,如最后一名有多個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的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及寫作等。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設置最低分為60分(含),未達最低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業務水平面試的方式進行,對報考人員的政治素養、業務能力、科研水平、邏輯思維等進行綜合考評。
根據各崗位需求人數,按結構化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確定進入業務水平面試人員。如最后一名有多個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
結構化面試和業務水平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錄取最低分數線均為70分(含),達不到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本崗位需求數的,考生結構化面試和業務水平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含)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3.成績合成:崗位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按結構化面試成績占50%、業務水平面試成績占50%合成確定。
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有崗位未招聘到合適人選,參加業務水平面試人員中未進入下一環節且符合空缺崗位要求的,可以保留結構化面試成績進行補錄,與補錄企業再次進行業務水平面試,業務水平面試形式及成績合成方式同上,具體詳見補錄公告。
根據崗位需求人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4.優先原則:如面試合成成績相同,業務水平面試成績高者優先;業務水平面試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相關事項另行公布(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組廳字〔2025〕28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中共桐城市委組織部、桐城市人社局及招聘單位共同組織。考察結束后,形成客觀、詳實的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報到上崗環節出現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而導致缺額的,結合招聘單位意見,經桐城市“事編企用”工作專班研究后,決定是否遞補。如遞補,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有效遞補一次。
(六)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桐城市“事編企用”工作專班審核,并將審核通過的《2026年桐城市“事編企用”人才引進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桐城市先鋒網、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簽約聘用
引進人才與引才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同時與桐城市人才綜合服務中心簽訂三方補充協議,在企業服務期5年,預留事業單位編制。
四、政策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基本待遇。人才引進后,在企業工作期間由引才企業發放薪酬(薪酬標準以勞動合同約定為準,社會保險等按引才企業標準由企業繳納)。
2.人才政策。引進人才符合條件的,可按照《關于進一步實施人才強市支持產業發展二十條2.0版》(桐人才〔2023〕3號)享受人才生活補貼政策,優先入住人才公寓。選擇留在企業工作的,符合條件的可享受購房補貼、配偶隨遷等人才支持政策,優先推薦申報人才項目。
(二)雙向選擇
1.服務期內引進人才與引才企業協商一致留在企業的,提前收回所占預留編制,終止三方協議。
2.服務期滿后,引進人才自愿留在企業的,收回所占預留編制;也可選擇申請續簽三方補充協議,繼續在企業工作,預留編制可再保留5年,即事業編制最多預留10年。
3.服務期滿后,選擇事業單位工作的,由桐城市“事編企用”工作專班根據考核情況安排事業單位工作。
(三)崗位保障
1.服務期內,所在企業注銷工商注冊或關閉破產的,由桐城市“事編企用”工作專班根據引進人才所從事專業領域協調到有接收意向企業,并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原企業工作時間接續計算。
2.服務期滿,選擇事業單位工作的,在企業服務年限計入工齡,工作業績可作為職稱評審、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在企業服務期間通過社會化評審或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職稱資格,可用于事業單位職稱聘任。
五、考核管理
引進人才在企業工作期間,人事檔案由桐城市人才綜合服務中心保管,日常管理由企業負責,年度考核由企業、桐城市人社局、桐城市委人才工作局等聯合開展,賦予企業年度考核“一票否決”權。企業應為引進人才積極搭建工作平臺,注重培養使用,鼓勵支持創新創造。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崗位、晉升或降低職位,但不得調離、借調。引進人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可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情形的;
2.違反企業規章制度或無法勝任崗位工作的;
3.不服從企業管理崗位安排或提前退出服務期的;
4.其他影響繼續使用的情形。
對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由企業將相關情況報桐城市委人才工作局、桐城市人社局,終止三方補充協議,收回所占預留編制。
六、有關事宜
人才引進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人才引進有關政策及考務、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通過桐城先鋒網、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查閱。
本次人才引進統一組織的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本公告由桐城市“事編企用”工作專班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0556-6139890(桐城市委人才工作局)
0556-6136609(桐城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見《2026年桐城市“事編企用”人才引進崗位表》
考務咨詢電話:0556-6130921(桐城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舉報電話:0556-6068129(桐城市紀委監察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組)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2026年桐城市“事編企用”人才引進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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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6年桐城市“事編企用”人才引進報名表(請點擊下方閱讀原文)
中共桐城市委組織部
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2月14日
▌來源:中共桐城市委組織部 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責編:木子 小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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