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的人有可能是為了讀者閱讀方便,或者說寫作出來就是為了讓讀者看的,也有可能只是給自己看的,并不打算發表。寫作和閱讀之間存在著一種辯證關系,并不是很多讀者能夠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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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只是自娛自樂式的寫作,那么作者寫給自己看就可以了。就像很多人寫日記一樣,并不打算發表,只是給自己看,哪怕寫得非常荒誕,或者寫了罵人的話,也只是自己看,別人并不會認為他的寫作侵犯了他人的名譽權。因為他的寫作沒有社會意義,只對自己有意義,當然也就不具備什么社會價值。只有寫作的作品發表出去,才具有一定的社會意義,或者說具有一定的社會價值。以寫作為職業的人會揣摩讀者的心態,會投其所好,要讓作品擁有大量的讀者,才可以不斷賺錢。不然只是發表出去,應者寥寥,沒人愿意看,那么發行就會受阻,或者說他的作品賺不了錢,他就不能以寫作為職業。以前有的作家窮困潦倒,卻憑著一部作品一炮走紅,當然就不思進取了,只是憑借優秀的一部作品來吃版稅,就能賺得盆滿缽滿,而且作品一版再版。其實這樣的作家是沒什么出息的,真正的作家應該不斷進取,不斷挑戰自己,用不同的語言來創作,用不同的文體來創作,用不同的結構來創作,不斷搞創新,當然就可以寫出很多風格不一樣的作品。不然作家的風格一旦形成,就很可能固化,進而給讀者造成審美疲勞。倘若讀者讀多了某一個作家的作品,就會適應作家的創作風格,尤其適應作家的語言和結構風格,但又覺得作家總是在某些方面缺乏創造性,甚至有時候把以前寫過的東西拿出來再寫一遍,只不過變換了不同的角度而已。
作家寫作會盡可能多地占用材料,要適應不同讀者的需要,當然并不可能滿足所有讀者的需要,就像廚師做菜一樣,眾口難調,不可能做出一道菜,滿足所有人的口味。作家發表作品之后成名了,并不是說作家所有的作品都是著名的,而是說作家有某一部作品或某些作品比較出名,受到讀者的歡迎,或者被評論家一致叫好,當然就可以流行起來,但流行的并不一定是最好的,很有可能只是迎合了讀者或評論家的心理需求,要經過時光的檢驗。有的作品可以流傳上百年,那么這樣的作品就是好的作品,起碼能夠符合某些群體的心理,或者說符合社會發展的心理,當然就能夠代代流傳。倘若作家并不能寫出經典的作品,那么就只能寫一些東西充數,混口飯吃,卻永遠成不了偉大的作家。當然偉大的作家也是從無名之輩寫起的,逐漸發現了社會的弊端,發現了人性的秘密,用筆觸深入到社會內部,解剖社會,解剖人性,當然就具有了一定的深刻性,甚至這樣的作家會成為哲學家,成為社會學家,成為心理學家,而不僅僅是作家那么簡單。作家要擁有多方面的知識,在寫作的時候可以綜合運用,不至于只懂環境描寫和一些修辭句式,卻不懂社會和人性,不懂人生的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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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寫成作品,要適應人們的需要,即便不適應需要,或者說作家的作品比較超前,很多讀者并不接受,也無關緊要。有的作家死后,很有可能過一段時間,他的作品就流行起來。有的作家甚至以死作為炒作的條件,把自己的作品炒紅了,當然也就讓他的后人受益了。卡夫卡就是死后出名的,生前的很多作品根本不能發表。他在臨死前,囑咐朋友燒掉他的手稿。幸虧他的朋友沒有燒掉,發表出來之后,讓人們大為驚詫————沒見過這么寫小說的。他的小說讓人們耳目一新,以至于很多作家紛紛模仿。而到了現在,很多作家都會屈從于市場的需求,要讓自己的作品流行起來,要擁有很多讀者,就要投其所好,就像互聯網產生的用戶粘性一樣,只是推送人們感興趣的信息。作家也是如此,只是寫人們感興趣的事,寫人們感興趣的人,卻偏偏忽略了文學的個性,忽略了自己的情感抒發,當然作品也就流于平庸。作家寫作就是為了閱讀,而讀者究竟怎樣讀,是讀者自己的事,和作家沒有任何關系。作家寫成一部作品之后,發表出去,作品就不是他的了,他就不能做任何干預了。即便有的作家召開作品研討會,要說明自己的創作意圖,要糾正讀者的閱讀偏差,也是無能為力的。
讀者買了作家寫的書,究竟怎樣用是讀者的事。即便扔到廁所里當手紙,或者撕下書葉擦桌子,作家也不能去糾正,不能感到可惜。因為書籍已經是商品了,雖然上面有作家寫的作品,但讀者已經購買了,就屬于讀者的,怎樣處置,完全由讀者說了算。讀者覺得作家寫的書很好,把它珍藏在書櫥里,沒事還要拿出來看一看,當然是好的。倘若讀者認為作家寫的狗屁不通,就有可能當了手紙,或者直接擦桌子,直接賣了廢紙。并不是讀者完全不給面子,而是讀者有決定權,也有一定的閱讀功底,并不可能對優秀的作品視而不見,也不可能把優秀的作品視為非常庸俗低下的作品。哪怕讀者在閱讀作品的過程中出現了理解上的歧義,或者說讀者根本沒按作者的指向去理解,而是有自己的理解,作者也是無能為力的,并不能跑到讀者跟前去糾正讀者的認知偏差。讀者和作家并非毫無溝通,有的讀者要給作家提建議。尤其是網絡時代,作家一邊寫作,一邊和讀者互動。讀者會根據作家寫出來的章節提出意見,作家有可能借鑒讀者的意見,也有可能不借鑒,保持自己獨特鮮明的個性。現在的作家很多都是網絡作家,都在和讀者在線交流,要搞粉絲經濟,擁有很多讀者粉絲。其實都是經濟層面運作的事情,似乎和創作與閱讀的本質沒有什么關系。因為創作和閱讀本身是無功利性的,是超乎物質層面的精神層面的內容。倘若和物質利益掛鉤,就真的“失其本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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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與閱讀之間存在的辯證關系,并非簡單的對立,也有互相溝通與融合,當然都是一種個性的表現,不能完全互相干擾,不能完全互相影響。即便作家寫了偏頗的內容,表達了個人的情感,也算是正常的,哪怕這種內容和情感是錯誤的,也算正常。讀者理解本身就是誤解和誤讀,并不能完全理解作家的意圖,也不能說完全讀懂了作家寫的內容。作家的寫作具有多義性,讀者并不能完全理解其意思,甚至理解的都是歪曲的意思,都是個人化的解讀,越是這樣,作家的寫作越具有一定的社會意義,而且具有存在的價值,讀者的閱讀也就具有了存在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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