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政征地告字〔2026〕 4號
慶陽市人民政府關于
征收西峰區(qū)董志鎮(zhèn)馮堡村、南莊村、后官寨鎮(zhèn)南佐村、后官寨村、
司官寨村、王嶺村、中心村部分土地的公告
為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和其他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經濟建設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該項目建設用地征收拆遷安置等具體事務性工作由西峰區(qū)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現將項目建設用地征收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時間、批準文件、批準用途
征地批準機關:甘肅省人民政府
批準時間:2025年12月15日
批準文件:《關于新建平涼至慶陽鐵路項目建設用地的通知》(甘政自然資發(fā)〔2025〕469號)和慶陽市人民政府《關于新建平涼至慶陽鐵路工程項目建設用地的通知》(慶政撥土發(fā)〔2025〕27號)
批準用途:用于新建平涼至慶陽鐵路工程建設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權屬、面積和范圍
被征收土地位于西峰區(qū)董志鎮(zhèn)馮堡村、南莊村,后官寨鎮(zhèn)南佐村、后官寨村、司官寨村、王嶺村、中心村,權屬涉及上述村民委員會。面積84.9090公頃,其中集體農用地61.8404公頃(耕地24.0306公頃),集體建設用地18.9214公頃,國有未利用地0.0168公頃,國有建設用地4.1304公頃。征收范圍以土地勘測定界報告為準。
三、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關于公布甘肅省征收農用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甘政發(fā)〔2023〕55號)執(zhí)行。
四、農業(yè)人員安置
對征收土地范圍內涉及的農業(yè)人員實行貨幣安置,同時結合社會保險安置方式妥善解決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問題。按照《甘肅省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甘政發(fā)〔2025〕23號),將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納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參保范圍,基本養(yǎng)老保險補貼資金由西峰區(qū)政府負責落實。
五、其他事項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如實、如期申報權益,積極配合征地工作。對以欺騙手段獲取利益或煽動群眾阻礙征地工作影響項目建設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辦理。
特此公告。
慶陽市人民政府
2026年 2 月4 日
*如果不想錯過內容,記得讀完點一下“贊”和“在看”,這樣每次新文章推送才會第一時間出現在您的訂閱列表里。
聲明:本公眾平臺致力分享有價值的內容,轉載引用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部分源自互聯網,存在無法核實真實出處,如涉及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本公眾平臺所刊載的內容、產品、服務均由品牌方提供。涉及版權、產品服務和質量等所有信息和一切法律責任由內容提供方負責,與本平臺無關。文中全部內容本公眾號不作任何保證和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
來源:慶陽市人民政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