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教育局關于在外省外市就讀的廊坊市戶籍學生申請回原籍報考普通高中有關事宜的公告
規范全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秩序,妥善解決在外省外市就讀的廊坊市戶籍初中應屆畢業生和2026年春季學期升至八年級下學期的初中學生回原籍報考普通高中問題,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策要求
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號)、《河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的通知》(冀教基〔2022〕12號)精神和《廊坊市關于初中階段休學、轉學和回戶籍地報名的學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辦法(試行 )》(廊教育〔2024〕1號)規定,具有廊坊市戶籍、在廊坊市以外就讀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和2026年春季學期升至八年級下學期的初中學生,可向戶籍地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參加2026年度河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考廊坊市普通高中。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外地就讀學生,廊坊市各普通高中不予錄取。
二、注意事項
1.初中應屆畢業生和2026年春季學期升至八年級下學期的初中學生考試時間分別由河北省教育廳和廊坊市教育局安排。時間確定后,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教育考試院將通過官方網站及公眾號及時向社會公布。
2.我市認可本省其他市招生考試部門統一組織并由考試組織部門開具有效證明的“八年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在我市已參加“八年級學業水平考試”并取得有效成績的學生,不再認可其他市出具的考試成績。我市不認可省外考試成績(除上報學生體質健康網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外)。
3.申請人需提供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本)、廊坊市以外就讀學校學籍證明、省內就讀學校所在地市級招生考試部門出具的有效成績證明(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學科成績等)等,材料提交截止日期為2026年3月31日。
4.所有考試科目(含文化課、體育與健康現場測試、理化生實驗考試、信息科技考試等)均在“廊坊市教育考試院中考考務綜合信息管理平臺”統一進行報名,具體報名時間及安排以市教育考試院通知為準。
5.尚未辦理個人身份證的考生,請抓緊時間辦理,以免影響信息采集和考試報名。
6.報名及材料提交地點由各縣(市、區)自行確定,請關注各縣級招生考試部門通知。
7.以上政策請各位考生及家長周知并相互轉告。
三、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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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廊坊教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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