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創造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現將道路交通技術監控設備點位及采集的違法行為公示如下:
一、電子警察監控設備
秦濱高速:
秦皇島方向19公里50米
天津方向10公里150米
以上2處點位抓拍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采集。
二、智能卡口設備
秦濱高速:
秦皇島方向0公里秦濱京哈互通
以上1處點位抓拍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采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將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實施監控,所獲得的道路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拍攝的交通違法行為照片、數據及相關資料是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直接證據。
以上交通違法監控點位,自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后,于2026年2月14日零時啟動抓拍,請廣大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文明、規范、安全出行,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
高速交警三支隊
2026年2月10日
來源:秦皇島電視臺今日報道
編輯:崔婷婷 編審: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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