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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優化中小學生學習生活節奏,緩解學生學業壓力,豐富實踐體驗,強化親子互動,深化家校社協同育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近期,江蘇省教育廳等十二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在全省推行中小學春秋假制度。
泰州市教育局按照全省統一部署,經過前期調研和征求意見,就落實春秋假作出具體安排。現就大家關心的問題解答如下:
春假、秋假放假時間原則上安排在4月和11月,各安排3天,可與法定節假日、雙休日相銜接。
2026年,泰興市、姜堰區春假時間安排在4月1日至3日,與清明假期銜接,形成6天連休期(4月1日至6日);靖江市、興化市、海陵區、醫藥高新區(高港區)、市直學校春假時間安排在4月2日、3日和7日,與清明假期銜接,形成6天連休期(4月2日至7日)。
秋假具體時間由各地于秋學期開學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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