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2026年沈陽市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被處罰人員信息,疑是暫僅公開1例。2026年1月15日23時40分,沈陽皇城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人在沈河區東順城內街86號樓樓下燃放煙花爆竹。
接110警情后,該所民警迅速趕赴現場,抵達時燃放人員已離開現場。民警隨即調取現場監控,鎖定燃放人員身份為張某。1月17日18時許,民警將張某口頭傳喚至皇城派出所接受詢問。經核實,張某于2025年11月在外地一家煙花爆竹店內購買煙花后,一直將其存放于車內,1月15日23時35分左右,在沈河區東順城內街86號樓樓下違規燃放該批煙花。
1月17日,皇城派出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對張某給予罰款二百元的行政處罰。
據悉,《沈陽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確本市四環區域內(含四環路)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全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方提醒,廣大市民請自覺遵守禁放規定,共同守護公共安全。
歡迎網友在評論區留言,分享對沈陽煙花爆竹禁放新規及違規燃放處罰的看法。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