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拿羅永浩和段永平比較,說段永平更高明,因為他懂手機,而羅永浩不懂。老羅不服氣,懟了回去,說段永平懂個屁手機,他只懂生意。
然而,商業世界的成功,本質上是兩種能力的交集。
第一,是產品價值的創造能力,也就是你能不能做出一個好東西。第二,是市場價值的實現能力,也就是你能不能把這個好東西賣出去,讓消費者用腳投票。只談其中一個,都是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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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永浩懂手機嗎?
羅永浩懂手機嗎?他自認為懂。
他會告訴你,錘子手機的操作系統里有多少個微創新,那些圖標、那些交互設計,秒殺了同時代所有的破爛兒。
這些創新存在嗎?存在。有用嗎?也許有一點。
但這些構成了懂手機的全部嗎?這絕對是個笑話。
羅永浩所謂的懂,其實是一種功能點迷戀。
他癡迷于在產品的某個局部,實現一種美學上的或者交互上的小勝利。這就像一個廚師,畢生鉆研一道菜里蔥花的最佳切法,并且認為這是廚藝的全部奧義。
但是,一家餐廳的成功,靠的是這個嗎?不是,靠的是菜單設計、成本控制、翻臺率、供應鏈管理。
在今天高度成熟的制造業體系里,尤其是在手機這種集成了全球頂尖供應鏈的行業里,局部的、點狀的創新價值極低。
為什么?
因為整個行業的創新是以技術集群的方式整體躍遷的。
你今天搞出來一個快捷支付的小動畫,明天小米、華為的系統更新里,可能就用更底層的技術邏輯,實現十個比你更流暢的交互。
你引以為傲的護城河,在別人看來,就是門前的一條小水溝。
羅永浩最大的誤判,就是把他個人對細節的偏執,等同于對整個產品戰略的洞察。他以為他那點小聰明,是定義產品的核心能力。
能定義嗎?不能。
消費者買手機,本質上是購買一個價值組合,一個包含了性能、品牌、渠道、價格、服務的綜合體。
錘子手機的問題,恰恰出在這個價值組合的崩塌上。你系統里有幾個好看的圖標,能抵消掉品控的糟糕、售后的缺失和定價的混亂嗎?
答案是,不能。
所以,說羅永浩懂手機,這是一個幻覺。
他懂的,只是手機這個龐大系統里,一些可以拿來在發布會上表演的個人趣味,這是一種表演型產品觀。
而真正的懂,是對技術趨勢、供應鏈整合、用戶核心需求以及成本結構的系統性把握。這些,羅永浩懂嗎?顯然不懂。如果懂,錘子就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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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永浩懂生意嗎?
接著我們看第二個問題,羅永浩懂生意嗎?
他自己也承認,不太懂。
但他可能沒意識到,他不是不太懂,而是完全活在另一個操作系統里。
這個系統,我稱之為網紅人設的流量變現,而不是企業價值的持續增長。
你看,做生意最核心的一件事是什么?是建立一個正反饋循環。
你做出一個好產品,消費者買了覺得值,產生復購和口碑,企業獲得利潤,然后把利潤投入到下一代產品的研發和生產中,做出更好的產品。這是一個不斷自我增強的飛輪。
羅永浩的商業邏輯是什么?是事件驅動。
他需要不斷制造話題、引發爭論、嘯聚粉絲,用巨大的聲量來掩蓋產品本身的孱弱。
這本質上是一種注意力生意,而不是產品生意。
他的公司,更像一個圍繞他個人IP運轉的社交孵化器,而不是一個真正創造價值的商業實體。
這種模式的脆弱性,在于它的不可持續。
粉絲的熱情是會耗盡的,市場的耐心是有限的。
當你的產品連續幾代都無法滿足消費者的核心訴求時,再宏大的發布會、再漂亮的情懷PPT,都無法轉化為真實的訂單。
消費者用真金白銀投票,是最誠實的商業審判。
錘子手機的失敗,不是被誰打敗的,而是被消費者集體拋棄的。
羅永浩后來的電商直播的確有成績。
他成功了嗎?相對于普通人,當然是!
但這個成功的內核是什么?是他有多會選品嗎?是他建立了強大的供應鏈嗎?都不是。
核心依然是羅永浩這個IP的存量價值。
他把過去十幾年做網紅、做錘子手機積累的社會關注度,一次性地在電商領域里做了個折現。
這算懂生意嗎?算,但這是最低層次的懂。
他懂的是如何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去收割流量,這是一種流量的生意。
而段永平懂的,是價值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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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永平到底高明在哪?
羅永浩說,段永平懂個屁手機,他只是懂生意。
這句話,暴露了羅永浩對商業認知的淺薄。
段永平當然懂手機,但他懂的方式,和羅永浩完全不在一個維度。
段永平的懂,是一種生態位洞察力。
他不需要親自去畫一個圖標,但他能判斷出,在智能手機這個全新的生態里,什么樣的團隊、什么樣的戰略、什么樣的產品定位,能夠活下來,并且活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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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投資OPPO和VIVO,本質上是在投資兩個他認為能夠精準滿足特定消費者群體的價值組合。
這是什么能力?這是對商業本質的穿透。
商業的本質,不是發明幾個小點子,而是高效地組織資源,去滿足大規模用戶的需求。
段永平知道誰能組織好這個資源,誰能洞察到真實的需求。
他投資的,不是具體的某個產品,而是創造好產品的能力本身。
他拿自己的錢去下注,賭的是一家公司持續滿足消費者的能力。這難道不是比羅永浩那種功能點迷戀更高級的懂手機嗎?
羅永浩拿的是投資人的錢,玩的是嘴皮子,他是在用別人的資本為自己的個人趣味和表演欲望買單。
而段永平,是在用自己的真金白銀,為自己對商業規律的判斷負責。一個是在表達,一個是在下注。這兩者之間,隔著天壤之別。
所以,結論是什么?
羅永浩不懂手機,更不懂生意。
他所謂的懂手機,只是一種停留在個人趣味層面的淺薄認知。
他所謂的生意,也只是基于個人IP的流量變現,缺乏可持續的價值創造內核。
他是一個頂級的演說家,一個成功的網紅,甚至在某個階段,是一個激發過很多人熱情的創業者。
但是,把他和段永平這樣的商業巨擘放在一起比較,確實還是個小學生。
不要以為能在網上嘯聚一群粉絲,就掌握了商業的真理。
真正偉大的企業,是沉默的大多數消費者用鈔票選出來的。
論做生意,論滿足最廣大消費者的需求,老羅,還差得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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