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不當得利糾紛舉證責任 不當得利訴訟抗辯策略 資金往來性質認定 民間借貸與不當得利競合 廣州專業商事訴訟律師 林智敏律師團隊
在一起涉及數百萬資金往來的案件中,我們代表被告賴某,成功駁回了原告岳某提出的全部91萬元不當得利返還請求,并助其免于承擔任何賠償責任。這不僅是一場簡單的“勝訴”,更是一次對不當得利訴訟本質的清晰呈現——這類案件的勝負往往不取決于款項實質是否“公平”,而取決于法庭上舉證責任的精準運用和訴訟策略的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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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本質:當“不當得利”成為訴訟策略,如何擊破其邏輯根基?
原告以“民間借貸高息轉化”為理由提起不當得利之訴,試圖回避借貸合意舉證不足的困境。這反映了一種常見思路:以“不當得利”作為法律關系模糊時的“兜底”訴求。
我們的應對策略直指核心:
否定前提:堅決主張借貸關系不成立。原告未能提供任何書面借款憑證,其主張的“借貸合意”缺乏基礎。在法庭上,我們一再強調:沒有借貸,何來“超額利息”?
重構事實:系統性地向法庭說明,爭議款項中絕大部分是原告因使用被告信用卡消費而產生的還款。這并非“還款”,而是原告在清償其自身債務。
揭示意圖:明確指出,原告在缺乏直接證據的情況下選擇不當得利案由,可能構成對訴訟程序的濫用。我們適時提請法庭注意此類訴訟行為應具備的基本誠信要求。
二、法官如何思考?從爭議焦點看裁判邏輯
法庭歸納的焦點問題,精準反映了審判中的核心考量:
1、是什么關系?僅有轉賬記錄,無法自動認定為借貸。原告必須先證明其主張的法律關系存在。本案中,原告未能跨過這一門檻。
2、誰該先舉證?這是本案的勝負關鍵。原告主張被告“無合法根據”獲得利益,其自身須先就“給付缺乏法律原因”提供初步證據。不能僅因“我轉給你多了”就推定“你得利不當”。法院最終采納了我方觀點:原告未能完成其初步舉證責任,舉證義務并未轉移至我方。
三、給面臨類似糾紛當事人的切實建議
本案的教訓值得深思:
往來要有痕跡:無論關系親疏,大額資金流轉務必通過協議、備注等形式固定性質。口頭約定在訴訟中極為脆弱。
選錯案由代價大:“不當得利”并非訴訟捷徑,其舉證規則特殊。在基礎關系不明的案件中倉促以此起訴,極易因舉證不能而敗訴,并白白承擔訴訟費。
專業研判要趁早:糾紛出現苗頭時,應盡早咨詢專業律師。律師能幫助您梳理證據鏈條、預判舉證難度、選擇最優訴訟路徑,避免一步錯步步錯。
四、我們的視角
作為代理律師,我們深刻理解:在不當得利訴訟中,被告的應對不應局限于“解釋每筆錢去哪了”,而應積極解構原告的請求權基礎,將庭審焦點拉回“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則原點。本案的勝訴,正是這一策略的完整體現。
我們長期代理各類復雜民事經濟糾紛,特別是在涉及不當得利、民間借貸、合同爭議等領域,積累了豐富的實戰經驗。我們相信,清晰的法律邏輯、嚴謹的證據準備和果斷的訴訟策略,是維護當事人權益的最堅實保障。
【關于作者】
林智敏,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長期專注于刑事辯護、復雜商事犯罪案件、民刑交叉爭議解決及重大合同糾紛等領域,善于在事實與法律交織的復雜局面中,為客戶厘清方向、制定有效策略。
我的執業理念,始終強調將看似混沌的法律現實,轉化為清晰、可操作的訴訟模型與應對路徑。正如本案所呈現的:通過精準定位“舉證責任”這一杠桿點,系統解構對方訴求,最終在不利局面下實現逆轉。這不僅需要法律技術的熟練,更需要對裁判思維的深刻理解。
如果你正面臨不當得利、民間借貸或類似資金往來引發的糾紛,不確定如何組織證據、選擇案由或應對訴訟,歡迎通過平臺搜索“林智敏”與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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