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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監管部門持續加碼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仍有機構頂風作案。近日,廣西通信管理局發布的35款侵害用戶權益APP通報中,“隨心借”再度上榜,其背后的南寧市同正旭寧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下稱“同正旭寧小貸”)暴露的不僅是單次違規,更是一條橫跨資本、產品、關聯企業的全方位違法違規鏈條。從持續性個人信息侵權,到注冊資本不達標卻密集備案網貸產品,再到關聯失信企業形成放貸網絡,這家成立十余年的小貸公司,正成為消費金融市場的“害群之馬”。
“隨心借”的違規通報并非孤例,而是同正旭寧小貸長期漠視監管的縮影。回溯至2025年8月,該公司旗下另一款應用“閃借備用金”便因違規收集個人信息被廣西通信管理局點名批評。短短半年時間,同一主體兩次因同類問題登上監管黑榜,足以說明其在用戶信息保護方面存在系統性漏洞,且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根據《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小貸公司收集、使用客戶信息必須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需在醒目位置提示用戶閱讀授權書,明確披露信息使用范圍與期限。但同正旭寧小貸旗下APP顯然無視這一要求,其違規行為已觸碰個人信息保護的底線。近年來,從長銀五八消金因“未經同意查詢個人信息”被罰75萬元,到晉商消金多次因個人信息違規遭重罰,監管部門對此類行為的處罰力度持續加大。同正旭寧小貸的屢教不改,不僅挑戰監管權威,更讓無數用戶的信息安全暴露在風險之中。
資本迷局:5000萬注冊資本撬動十款APP,違規布局網貸矩陣
在個人信息侵權的表象之下,隱藏著同正旭寧小貸更為嚴重的合規隱患。天眼查信息顯示,該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冊資本僅5000萬元,而根據2020年發布的《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機構注冊資本最低要求為10億元,跨區域經營則需達到50億元,且需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5000萬元的注冊資本與10億元的最低要求相差20倍,同正旭寧小貸顯然不具備開展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基本資質。
令人震驚的是,這家資質不足的公司自2024年起密集備案了包括放心花借款、車主快貸、小鵝借錢花等多款借款類APP,形成“多APP運營”的矩陣模式。這種操作在行業內被普遍認為是規避單一應用監管、擴大用戶覆蓋的灰色手段——通過分散運營降低單款APP被查處的影響,同時利用不同名稱的產品吸引更多借款用戶。而2025年1月正式實施的《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要求,地方金融管理機構應對小貸公司報備的APP加強審查,對未依法備案的應責令整改或終止合作。同正旭寧小貸的密集備案行為,無疑是對監管規定的公然違抗。
更值得警惕的是其背后的資本鏈條。股權穿透顯示,同正旭寧小貸第一大股東為桂林市億銘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桂林億銘”),持股20%,而桂林億銘早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實際控制人為蔣雙林。一家由“老賴”企業控股的小貸公司,卻能持續布局網貸業務,暴露出市場準入與股權審查環節的監管漏洞。
高息陷阱:借款4000元還款5478元,違規收費遭集體維權
資質的缺失最終轉化為對消費者的直接侵害。在黑貓投訴平臺上,同正旭寧小貸旗下產品“薪享購”的投訴量持續攀升,核心問題集中在利息過高、違規收取擔保費、公證費等方面。有用戶投訴稱,2025年12月19日借款4000元,僅一個月的借款期限,卻被要求分兩期還款2739元,合計還款5478元,其中所謂“公證費”占比極高,綜合利率遠超國家規定的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
另一用戶的遭遇更為典型:2025年12月14日借款4000元,借款期限僅30天,卻被強制收取1478.9元的擔保費,僅該筆費用就已接近借款本金的37%。更有用戶反映,在“薪享購”借款3500元后,被要求三天內購買1225元的“權益包”,否則將影響還款期限,最終三期還款合計4794.04元,綜合年化利率遠超24%的紅線。這些違規收費行為,完全符合《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七條所禁止的“以非法或不正當手段催收貸款”的情形,本質上是通過巧立名目變相收取高息,嚴重侵害金融消費者的財產權益。
關聯網絡:失信企業交叉持股,合規風險全面蔓延
同正旭寧小貸的違規亂象并非孤立存在,而是與其關聯企業形成了一張相互交織的失信網絡。調查發現,大股東桂林億銘自身也在積極布局網貸業務,已備案“放心用”和“隨心花”兩款借款類APP,延續了同正旭寧小貸“多APP運營”的違規模式。更值得關注的是,同正旭寧小貸還與廣西順寧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順寧融擔”)存在緊密關聯——桂林億銘的法人蔣億斌同時擔任順寧融擔的監事,形成了“小貸公司+擔保公司+貿易公司”的關聯交易結構。
公開信息顯示,順寧融擔成立于2007年,同樣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卻仍備案了“易優花”這款借款應用。三家存在關聯關系的企業中,兩家為失信主體,卻能共同布局網貸業務,形成“放貸+擔保”的閉環模式,其背后的風險不言而喻。這種關聯網絡的存在,不僅為違規收費、信息共享提供了便利,更使得風險在不同主體間快速傳導,一旦其中某一環節出現問題,將引發連鎖反應,嚴重威脅金融市場的穩定。
更令人擔憂的是,2025年12月,同正旭寧小貸因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已被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符合《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三條所定義的“失聯”公司情形。一家處于“失聯”狀態的企業,卻能持續通過多款APP開展網貸業務,這一現象暴露出監管在APP備案后跟蹤監管、實地核查等環節的不足。
監管加碼背景下,違規成本亟待提高
近年來,我國金融監管部門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力度持續加大。2025年1月《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正式實施,標志著小貸行業進入規范化發展的新階段,其中明確規定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小貸公司,可撤銷其業務資質,并要求辦理注銷登記。在此背景下,同正旭寧小貸及其關聯企業的一系列違規行為,顯得尤為刺眼。
從行業案例來看,監管部門對同類違規行為的處罰從未手軟:招商銀行曾因違反個人信息保護規定被罰3423.5萬元,工商銀行多家分行因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累計被罰超1600萬元。但為何同正旭寧小貸仍敢頂風作案?核心原因在于違規收益遠高于違法成本。對于這類注冊資本僅5000萬元的小貸公司而言,通過高息放貸獲得的利潤極為豐厚,而此前的監管通報尚未轉化為實質性的罰款或業務暫停處罰,難以形成有效震懾。
此次“隨心借”再度被點名,應成為監管部門重拳整治的信號。一方面,應依據《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五十三條的規定,對同正旭寧小貸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依法撤銷其網絡小額貸款業務資質,責令其關閉相關違規APP;另一方面,應追溯其關聯企業的違規責任,對桂林億銘、順寧融擔等失信主體的網貸業務進行全面清理,斬斷違規利益鏈條。同時,還需完善APP備案后的動態監管機制,加強對小貸公司注冊資本、股東資質、經營場所的實質性核查,避免“失聯”企業持續開展違規業務。
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不是一句口號,而是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石。同正旭寧小貸及其關聯企業的違規行為,不僅踐踏了監管紅線,更傷害了消費者對金融市場的信任。唯有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此類違法違規行為,才能凈化消費金融市場環境,切實保護廣大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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