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博物院文物違規(guī)調撥事件的調查通報,如一石激起千層浪,將長期潛藏于文博系統(tǒng)光環(huán)下的管理沉疴與倫理危機,暴露于公眾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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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不僅是一份違規(guī)記錄,更像一堂沉重而鮮活的公共課,顛覆了許多人對于博物館——這一文化殿堂神圣性的樸素認知。正如人們所驚嘆:“博物館(院)竟然還可以這樣‘玩’?”
尤其當官方通報冷靜勾勒出《江南春》離奇“失蹤”的七步曲時,其情節(jié)之荒誕、漏洞之顯見,足以構成一部現(xiàn)實版的《國寶流失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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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揭示的《江南春》“旅程”,每一步都踩在制度與監(jiān)管的盲區(qū)之上,令人瞠目:
第一步:貪婪的窺見。1997年7月,時任南京文物公司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的張某,見到了那幅本應被嚴密保管的《江南春》圖卷。它被違規(guī)調撥至此,標價僅25000元。在張某眼中,這不是國寶,而是巨大的利差。貪念既起,她與男友王某合謀,利用職務之便,親手將價格標簽偷改為2500元。
第二步:規(guī)則的規(guī)避。為規(guī)避“內部人員不得購買”的規(guī)定,也怕熟人認出,他們找來王某的同事陳某某作為“白手套”。同年7月8日,陳某某在張某操作下,以九折價2250元,輕易將這幅傳世名畫購入囊中。
第三步:痕跡的偽造與轉手。得手后,張某為掩蓋篡改價格的行為,在發(fā)票上刻意空置貨號、隱匿買家姓名,并將《江南春》含糊登記為“仇英山水”。隨后,王某謊稱此畫為“祖?zhèn)鳌保凳劢o字畫商陸某。最終,《江南春》與其他兩幅畫作以12萬元價格流入市場。至此,國寶完成了從公庫到私囊的關鍵一躍。
第四步至第七步:市場的沉浮。此后近三十年,這幅畫的命運在資本手中顛沛:2016年起,它被陸某三次質押給南京十竹齋公司;2019年因陸某無力贖回,畫作滯留于十竹齋;2021年,字畫商朱某購得此畫;直至2025年4月,它竟公然現(xiàn)身國內頂級拍賣行——嘉德公司的拍品名錄,險些被“合法”拍賣,徹底改姓易主。
這七步,步步驚心,環(huán)環(huán)相扣,無需任何文學演繹,其本身便是一部扣人心弦的警示錄。它殘酷地揭示:一個基層保管員的貪欲,加上內部監(jiān)管的全面失靈,便能像推倒第一張多米諾骨牌一樣,讓國寶歷經近三十年暗流洶涌,最終險些光明正大地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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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一個柜員可以擁有這樣的能耐,其他的人呢?
這堂“課”讓作為局外人的公眾猛然意識到,守護文明遺產的防線,有時竟脆弱如紙。
然而,這起事件刺痛人心的,遠不止于管理漏洞所展現(xiàn)的“術”的失敗。更觸及根本的,是南博作為公共文化信托機構在“道”上的嚴重失范,這直接動搖了其倫理根基。
事件的另一核心,是捐贈人龐增和家族的悲劇性遭遇。龐家基于對國家與文化的無限信任,將包括《江南春》在內的虛齋百余幅珍藏無償捐贈。可南博的回報是什么?是保管義務的徹底淪陷,致使珍品因內部失控而險遭永失;更是策展人龐鷗公開發(fā)表“子孫敗落到賣畫為生”的污蔑之詞,經法律認定為對捐贈家族的名譽侵權。
這種“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基本倫理的背叛,與“吃奶罵娘”何異?它寒的不僅是龐家的心,更是所有潛在公益捐贈者對社會公益體系的信心。
因此,當《江南春》歷劫歸來,關于其歸宿的討論,便必須超越簡單的“物歸原處”(指南博),而進入一個更為復雜的層面:如何彌補已產生的深刻信任裂痕?
從法理看,我國《民法典》為贈與合同設定了義務框架,受贈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如妥善保管、尊重捐贈人),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南博的失職與侵權,已可能觸發(fā)這一法律條款。
從情理與道義看,讓一幅承載著被辜負的信任與家族傷痛的畫作,繼續(xù)留在使其蒙受風險并傷害其原主的機構,是否是一種二次傷害?讓《江南春》回歸龐家,是對一段被破壞的信托關系的正視與補救,是對捐贈人尊嚴與權益的鄭重捍衛(wèi),其象征意義遠大于物質歸屬本身。
這并非鼓勵索回捐贈,而是強調博物館必須為其失范行為承擔相應的、包括信任喪失在內的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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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文物保護不容蛀蟲”的論斷振聾發(fā)聵。南博事件警示我們,“蛀蟲”不僅指竊取文物的人,更包括腐蝕制度、啃噬倫理的所有行為。清除具體“蛀蟲”后,修補體系漏洞、重建倫理規(guī)范、贏回公眾信任,是更為艱巨的課題。將《江南春》審慎地歸還龐家,可以成為一個強有力的倫理信號與文化姿態(tài):它宣告公益捐贈的神圣性不容玷污,宣告博物館的權威建立在盡責與敬畏之上,而非理所當然的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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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博的通報結束了調查,但未竟之事仍有很多。如員工舉報徐湖平的相關事項、輿論關注的徐鶯和徐湖平之子徐湘江等人的諸多疑問?等等,又問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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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堂由一起荒唐事件帶來的“公共課”,其核心教材正是那七步流失記。它告訴我們,文物保護絕不僅是高科技的庫房與宏大的建筑,更是每一道流程的嚴謹執(zhí)行、每一個崗位的敬畏之心,以及對待每一份文化托付的至誠倫理。
《江南春》最好的歸宿,或許正是成為一個永恒的警示標:唯有當制度的鐵壁與人心的溫度同在,法律的約束與道德的自覺共舉,博物館才能真正成為文明遺產安放身心的家園,而非風波不斷的失樂園。其最終落腳點,應在于通過徹底的自省與改革,讓此類“國寶流失記”永遠封存于歷史,而非不斷續(xù)寫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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