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的一個深夜,北京首都機場跑道上最后一架航班剛剛滑入機坪,時任集團總經理的李培英卻已坐進一輛轎車,車燈一閃,很快消失在環路的霾夜里。車里,司機低聲問:“李總,今天還去澳門嗎?”他只回了一句:“照舊。”不到三小時后,珠江口的夜空里,一架直升機掠過霓虹,他已經抵達葡京賭場。
賭臺旁的籌碼堆得像磚塊,李培英推開袖口,幾分鐘就抹掉了兩百萬。對旁人而言這數字足以驚心,他卻神情平靜,仿佛下注的不是現金,而是一顆骰子。凌晨五點,輸贏已難統計,賬面虧空六百萬元。類似的場景,從1995年到2005年出現過無數次。每一次,他都能準點返回辦公室,坐在落地窗前開例會,像什么也沒發生。
1950年10月8日,李培英出生在河北廣平縣一個農家。十八歲入伍,通信連的兵就是他最早的身份。復員后,他考進民航十四航校,再被分配到民航北京管理局,從安檢、調度干起,整整十七年。不少同事回憶,那段時間的李培英勤快、話少,似乎和“豪賭”二字沾不上邊。
轉折出現在1989年。那一年,他接任首都機場公安分局局長,隨團赴美考察,第一次踏進拉斯維加斯。燈光、籌碼、輪盤聲,像打開另一扇門。回國后,他迅速結識了在港澳活動的中介“馬仔”。從此,每逢周末或者公事途經香港,他都會“順路”去澳門“調整心情”。
官階隨之遞升。1995年,他已掌管機場集團內要害財務。一張簽字,就能調動上千萬流動資金。也就在這一階段,他第一次動手挪用公款——四千萬元轉入王政控制的廣聯公司,外包裝是“委托投資”。幾年后,賬上出現窟窿,他用降低收益率的方式把同樣數額的錢“補回”,數字對平了,痕跡卻埋下。
1995年至2003年的八年間,檢方最終認定:李培英貪污八千二百五十萬元,受賄兩千六百六十一萬余元,合計超過一億元。巨額資金的去向,除了補漏洞,就是流向賭桌。澳門方面保守估計,他個人直接輸錢三千余萬元,其中大半由商人麥炳輝代付。為了回報“朋友”,他又批出三千五百萬元公款交給麥炳輝在深圳的殼公司。錢來錢去,煙消云散。
2003年底,他被正式任命為首都機場集團總經理。任期前兩年,集團完成股份制改造,在香港上市;天津、重慶等八家機場先后納入資本矩陣。外界只看到擴張與光環,卻沒人想到,快速并購帶來的復雜賬目正是他掩藏資金流動的天然幕布。
有意思的是,2004年崔民權挪用公款案爆出,李培英第一次真切感到“危險”。他口中那句“我的虧空比較大,能不能把你的項目和資產轉給我一部分”,正是對劉青山的花言巧語。劉青山把資產過戶后,案件線索突然沉寂,他卻再無翻身余地。那一億資產最終成了李培英“補洞”的磚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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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華聞公司負責人王政被羈押。不到兩周,首都機場拋出11.2億元的收購協議,準備吞下華聞3億股。表面是產業整合,實則是打算用上市公司資金將數十億元壞賬“洗白”。然而陰差陽錯,民航總局要求李培英卸任,交易擱淺。機會稍縱即逝,漏洞徹底暴露。
2008年7月,中央紀委、最高檢同步展開調查。彼時他仍堅信“退還即可保命”。短短幾周,案卷核定的賄款、賭債、挪用資金已難以統計。“沒有現金就抵項目,沒有項目就抵股份”,他手忙腳亂地清理,卻始終無法湊齊缺口。
2009年2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李培英犯貪污罪、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同年7月15日,同屬央企高管的陳同海一案宣判死緩,兩起案件形成鮮明對照。區別在于陳退還全部贓款且立功,而李培英退贓未足額、亦無實質性立功表現。
刑場之日,天剛破曉。獄警問他還有何話可說,他沉默良久,只嘆息一句:“悔之晚矣。”隨后走向那條無法回頭的道路。
不得不說,一位從農家少年、基層兵,到手握上百億資產運營權的央企巨頭,如果守得住底線,本可平穩告老。他偏偏把權力當成籌碼,把公款當成籌碼池,豪賭十余年,終究輸光了一切。時代的洪流滾滾向前,留下的,不過是一紙判決和一念貪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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