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全連注意,第一排跪下,第二排準備!”
1757年11月5日,羅斯巴赫的曠野上,寒風像刀子一樣刮過普魯士士兵的臉。
就在幾百米外,法軍的方陣正踩著鼓點壓過來,甚至能看清對面士兵帽子上的羽毛顏色。
身邊的戰友突然哼都沒哼一聲,腦袋就像爛西瓜一樣炸開了,紅的白的濺了一地。
活著的人連眼睛都不能眨一下,必須挺直了腰桿,踩著同伴還在抽搐的尸體繼續走正步。
這幫人不是瘋子,也不是想集體自殺,但當時的戰場紀律就是這么不講道理:“誰敢趴下,督戰隊就先崩了誰!”
看似愚蠢到家的送死行為背后,竟然藏著一個讓歐洲稱霸全球200年的秘密。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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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歐洲近代的“線式戰術”,也就是咱們俗稱的“排隊槍斃”,那畫面感太強了。
兩撥人,穿著鮮艷得跟唱戲一樣的軍服,敲著鼓,吹著號,大搖大擺地走到對方面前幾十米的地方。
然后停下,舉槍,互相突突。
前排倒下了,后排補上,簡直就是把打仗玩成了“紳士決斗”。
二十一世紀的人看這玩意兒,第一反應絕對是:這腦子是不是被驢踢了?
哪怕是趴在地上,或者找個掩體躲一躲,也比這么直挺挺站著挨打強吧?
于是這幾百年來就流傳這么個說法:那是因為當年的滑膛槍太爛了,準頭差得離譜,離得遠了連頭大象都打不著,所以必須得排成密集隊形,靠“瞎貓碰死耗子”的概率來殺傷敵人。
這說法聽著挺合理,畢竟那年頭的工業水平擺在那。
但事實真是這樣嗎?這可能是一個騙了大家幾百年的誤會。
咱們先來看看這所謂的“爛槍”到底有多爛。
早在1621年,大明朝的《武備志》里就提到了“鳥銃”,書中記載這玩意兒“十發有八九中”,連林子里的鳥都能打下來。
你要說中國史料有夸張成分,那咱們看歐洲的實測數據。
1810年,普魯士有個特別較真的軍官叫沙恩霍斯特,他搞了一次非常嚴謹的實彈測試。
他找了一幫人,拿滑膛槍對著140米外的人形靶射擊。
結果呢?打單個人靶,命中率確實慘,只有20%。
但是,當他把靶子換成模擬步兵橫隊的寬靶子時,命中率直接飆到了65%。
這還不算完。
當年的老兵油子們還有個絕活,就是在裝一顆大彈丸的時候,再塞進去3到5顆小散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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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好比現在的霰彈槍,一槍噴出去一大片,根本不需要瞄得太準。
美國國父華盛頓當年就特迷信這招,要求士兵必須這么裝填,所有的彈藥包里都得備著這種混合彈。
克勞德E富勒在書里提到過一個復原測試,在90米的距離上,這種裝填法的綜合命中率竟然高達98%!
98%啊,這叫準頭差?這簡直就是死神的鐮刀。
而且你想想,如果真是為了追求火力密度,那大家亂哄哄地擠成一團開槍不就行了,干嘛非得排成那種整整齊齊、連腳尖都要對齊的橫隊?
更離譜的是,這種排隊戰術其實非常影響裝填速度。
大家站得肩膀挨著肩膀,我想掏個火藥包都得小心別肘擊到隔壁老王,這不耽誤事嗎?
而且一開槍,那黑火藥的煙霧直接糊臉,嗆得人眼淚直流,根本看不清前面。
所以說,把“排隊槍斃”單純歸結為槍法爛,這純屬是現代人的一廂情愿。
真正的原因,比這殘酷得多,也無奈得多,那是被另一種怪物逼出來的生存智慧。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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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開這個謎題,咱們得先聊聊那個年代步兵的絕對噩夢——騎兵。
在熱兵器剛興起那會兒,步兵手里的家伙事兒主要是火繩槍。
這玩意兒用起來那叫一個麻煩,得點著一根火繩,還得防風防雨。
一旦下雨,這槍就成燒火棍了。
更有意思的是當時的一句諺語:“背上一公里長的火繩打一天的仗”。
這火繩還是消耗品,崩飛了還得重新調,甚至能引燃士兵身上的火藥,搞不好就是一場自爆。
所以那會兒火槍手站得比較散,生怕把隊友給點了。
但這就尷尬了,你拿著一根只能打一槍、裝填慢得要死的燒火棍,站得稀稀拉拉的。
對面突然沖過來一群騎著高頭大馬、揮著馬刀的鐵罐頭,你咋辦?
跑?你兩條腿跑得過四條腿?
打?你那一槍打完,人家馬蹄子都踩到你臉上了。
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里,火槍手在戰場上就是個“被保護對象”。
他們必須和長矛手混編在一起,搞成什么“西班牙大方陣”、“古斯塔夫方陣”。
一旦騎兵沖過來,火槍手就得趕緊往長矛手屁股后面躲,靠長矛手豎起的“槍林”來保命。
這種混編方陣雖然安全,但火力太弱了。
一半的人拿長矛,只有一半人能開槍,這輸出效率低得讓人著急。
直到17世紀中葉,一個看似不起眼的小發明,徹底改變了這一切。
1647年,法國人搞出了第一把專用的“插入式刺刀”。
這東西長得跟匕首似的,手柄是錐形的,直接往槍口里一塞。
這一塞,奇跡發生了。
火槍瞬間變成了兩米長的短矛!
雖然這玩意兒插進去就沒法開槍了,但它解決了一個大問題:火槍手終于有近戰能力了!
隨后,更先進的“套筒式刺刀”問世,套在槍口上,既能拼刺刀,又不耽誤開槍。
這下好了,長矛手徹底失業了。
步兵們發現,只要大家站得夠緊,把上了刺刀的火槍一致對外,那就是一道“鋼鐵刺猬墻”。
任你騎兵再兇,看著這密密麻麻的刺刀尖也得發憷。
蘇沃洛夫大元帥那句名言“子彈是笨蛋,刺刀是好漢”,常被人誤讀為他輕視火力。
其實老元帥的意思是:開槍只是前戲,真正的勝負,往往取決于最后那幾十米的刺刀沖鋒。
因為在近距離搏殺時,你那裝填慢吞吞的破槍只有一次機會,而刺刀是永遠可以依靠的兄弟。
在那個年代,誰的隊列站得更密,誰的刺刀墻更厚實,誰就能在肉搏中活下來。
這才是“排隊”的真正原動力——不是為了打得準,而是為了不被騎兵踩成肉泥。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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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防騎兵,這種死板的線式戰術還有一個常被忽略的作用:治“聾子”和“瞎子”。
現在的戰場,通訊靠無線電,指揮靠數字化系統,單兵都有耳麥。
但在18世紀,戰場那就是個亂得像菜市場一樣的地方,甚至比菜市場亂一萬倍。
幾萬人廝殺在一起,幾百門大炮轟鳴,黑火藥燃燒產生的濃煙能把太陽都遮住。
士兵在里面,基本就是兩眼一抹黑,啥都看不見,啥都聽不見。
而且當時的指揮基本靠吼。
這時候,指揮官要想調動部隊,如果士兵們散開了打,一旦鉆進煙霧里,那就真成了斷線的風箏,徹底失控了。
只有把人像穿糖葫蘆一樣串在一起,排成密集的橫隊,軍官才能一眼看到自己的兵在哪。
每一個連隊就是一個方塊,每一個營就是一個大方塊。
指揮官的命令通過傳令兵下達,軍官再拿著刀在隊伍前面比劃,士兵們機械地執行命令。
向左轉,向右轉,齊步走。
這不是在閱兵,這是在保命。
因為一旦隊列散了,不僅沒法集火射擊,更重要的是,你會立刻被敵人的騎兵從側翼切入,像切蛋糕一樣被吃掉。
蘇沃洛夫在《制勝的科學》里說得很明白:散兵利用地形確實能打,但敵人一旦發起進攻,散兵除了逃跑別無選擇。
所以,當時的軍法嚴苛得嚇人。
普魯士軍隊里,逃兵抓回來是要穿過“棒林”的——就是讓全連戰友站成兩排,一人一棍子把你活活打死。
這種恐怖的紀律,就是為了把人變成機器。
讓他在看到戰友腦袋開花的時候,依然能麻木地裝填火藥,等待下一次齊射的命令。
這才是線式戰術的殘酷真相:它不是一種戰術選擇,而是一種技術限制下的無奈之舉。
05
有人可能會問,那這種排隊送死的打法,后來是咋沒的?
很簡單,大人,時代變了。
線式戰術成也火槍,敗也火槍。
1841年,普魯士人搞出了針式后裝槍,這可是個劃時代的玩意兒。
以前滑膛槍打200米那是看臉,現在線膛槍、后裝槍打500米那是基本操作。
緊接著,克里米亞戰爭爆發了。
英軍那條著名的“細紅線”頂住了俄國哥薩克騎兵的沖鋒,但這并不是靠刺刀墻。
而是靠著米尼步槍那恐怖的射速和精度,在騎兵沖到面前之前,就把他們打成了篩子。
這充分證明了,野戰單兵火力已經不再依賴刺刀就能應對騎兵沖鋒了。
再后來,那個叫馬克沁的男人發明了機槍,還有更加高效的榴彈炮。
這玩意兒簡直就是“排隊槍斃”的終結者。
你排得越密,人家機槍手笑得越開心。
一梭子掃過去,割麥子一樣,哪怕你有鋼鐵意志也得跪。
排成橫隊除了徒增傷亡,已經不能再帶來任何戰術上的優勢。
從那以后,步兵終于學會了散開,學會了挖戰壕,學會了匍匐前進。
那個穿著華麗制服、踩著鼓點去赴死的時代,終于隨著硝煙散盡了。
線式戰術,這個統治了歐洲戰場200年的霸主,徹底成了歷史課本里的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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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回過頭看這200年的血腥歷史,挺讓人感慨的。
當年的那些歐洲士兵,不管是普魯士的容克,還是英國的龍蝦兵,他們站在那條死亡紅線上的時候,心里在想啥?
肯定不是覺得這戰術多高明。
他們只是沒得選。
手里的家伙決定了他們只能這么打,不這么打就得死得更快。
這就跟咱們現在的打工人一樣,明知道有些規矩不合理,有些加班沒意義,但為了混口飯吃,還是得在早高峰的地鐵里擠成照片。
線式戰術的消亡,不是因為將軍們突然良心發現,而是因為技術進步了。
是米尼彈、后膛槍和機槍,把士兵從密集隊形里“解放”了出來。
雖然這種解放,意味著他們要面對更高效的殺戮機器。
歷史這東西,從來就沒有什么溫情脈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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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只認實力,只認效率。
當排隊能贏的時候,人命就是數字;當分散能贏的時候,人命還是數字。
只不過換了個寫法而已。
1866年,普魯士人拿著后膛針擊槍,把還用前膛槍排隊的奧地利人打得懷疑人生。
那一刻,所有人都明白了:
那個屬于騎士精神殘余的、充滿了儀式感的戰爭年代,徹底結束了。
留下來的,只有冷冰冰的鋼鐵法則。
而那些曾經在戰場上排著隊、挺著胸膛迎接子彈的年輕人們,早就化作了泥土。
除了史書上那幾行冷冰冰的文字,誰還記得他們那一刻的恐懼和無奈呢?
就像那句老話說的:
興,百姓苦;亡,百姓苦。
在戰爭這臺巨大的絞肉機面前,小人物的命運,從來都由不得自己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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