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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福建省連江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將合成大麻素偽裝于香煙內走私入境的案件,經法院審理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周某某犯走私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案 件 回 顧
香煙中的“異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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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被告人周某某聯系常年往返中美兩國的林某某幫助其從美國攜帶三包香煙至中國境內。9月2日,林某某在福州長樂機場被民警查獲,從林某某的行李袋中扣押三包香煙,其中一包已開封的煙盒內裝有“煙絲”,經稱重10.19克,經取樣鑒定出含有合成大麻素(5F-ADB)成分,經含量鑒定為0.45%,折算成海洛因達1.28克。同日,被告人周某某在連江縣被民警抓獲。
手 法 揭 秘
日益隱蔽的毒品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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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人將合成大麻素偽裝成普通煙絲,混入香煙盒中,企圖以“日常物品”掩蓋其違法性質,這種手法具有極強的隱蔽性:
1
外觀普通
毒品外觀與正常煙絲高度相似
02
包裝平常
使用常見香煙包裝,不易引起懷疑
03
人肉帶貨
降低被查驗的風險
合成大麻素是一種新型精神活性物質,已被列為毒品管制,常被包裝成“電子煙油”“草本香料”等形式,迷惑性極強,吸食該類物質后,會出現頭暈、嘔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應,過量吸食會出現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況。
重 要 提 醒
這些情況要警惕
提醒大家:
1
謹慎對待“幫忙帶貨”請求,特別是涉及境外物品、不明來源包裹。
2
不接收、不攜帶、不運輸包裝異常、可疑的物品。
3
提高對新型毒品的辨識力,警惕偽裝成香煙、零食、飲料等日常品的可疑物品。
4
積極舉報涉毒線索,共同筑牢毒品防線。
【來源: 連江檢察】
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提醒您:
珍愛生命 遠離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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