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晨騁律師為江蘇和兌律師事務所律師,自執業以來處理刑事、經濟、離婚等糾紛案件多起。他深入研究法律問題,憑借“律師+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三重資質,在復雜案件中發揮獨特優勢。以下為其代理的多起案件處理情況。
辯護大學生開設賭場案
2024年2月,某師范學院在校大學生王X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鹽城市XX區公安局刑拘。顧晨騁律師接受委托后,多次會見王X,了解到其因法律意識淡薄,誤將同學間娛樂群組發展為賭博活動,涉案群組人數少、收取管理費僅數百元,未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細致審查案卷發現,王X無犯罪前科,案發后第一時間解散群組、退還費用,主動消除危害后果。律師據此提交《法律意見書》,結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處理原則,強調王X可塑性,建議寬緩處理。還協助王X撰寫《認罪悔罪書》,聯系學校出具證明,指導其參與公益普法。最終檢察院采納其意見,對王X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處理民間借貸糾紛
在原告XXX與被告XXX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原告委托顧晨騁律師代理訴訟。原告稱被告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多次借款,通過多種方式出借,被告卻一直拖欠。顧晨騁律師隨原告依法起訴至江蘇省XX縣人民法院。法院審理認定合法借貸關系成立,依據轉賬記錄判決被告償還原告借款89634元。
參與追收未繳出資案
江蘇XX公司因破產清算,向被告任X、朱XX追收未繳出資。顧晨騁律師作為原告委托訴訟代理人參與此案。法院審理查明公司股東增資情況及未出資到位事實,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判決被告朱XX繳納出資款1162.2萬元,被告任X繳納出資款327.8萬元,任X對朱XX部分出資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介入詐騙案辯護
在江蘇省東臺市一起詐騙案中,顧晨騁律師為被告人陳XX辯護。他書面辯護稱,陳XX在犯罪中地位低、作用小,主觀惡性較小,且積極配合調查,協助勸返同案人員,具有立功表現,建議從輕、減輕處罰。但法院經審理,未認定陳XX具有立功表現,不過酌情采納了關于其有其他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的辯護意見。
除上述案件外,顧晨騁律師還參與了贍養糾紛等案件,憑借其專業能力和認真負責的態度,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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