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可是你聽說過法院竟在午夜發(fā)出靈異傳票的嗎?說其靈異,是因為法官此時已無人上班,又有誰會在午夜給當事人發(fā)出傳票?而更靈異的是,該份于22點零1分發(fā)出傳票的開庭時間竟是在11個小時之前當天上午的10點30分。如果不是在靈異世界這可能嗎?這份有史罕見的靈異傳票豈不是會令人目瞪口呆,豈不是中國法院的一大奇觀。可如果不信,在12368訴訟服務熱線上明確記載著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2025)津民申2619號案件的送達文書是于2025年10月24日22點零1分發(fā)出,而該份傳票上也明確規(guī)定了應到時間是2025年10月24日10點30分,且上面還加蓋著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的莊嚴院章,這簡直比當年被炒的沸沸揚揚的內蒙古某法院的午夜聽證案還要神奇,因為盡管是午夜聽證,但卻是可以實現,但對這份時光倒流的傳票,請問有誰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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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頭腦正常的人都知道時光不能倒流,而法官尤其是高級法院的法官更不能犯如此低級的錯誤,低級的甚至連時間順序都不清楚,低級到會認為同一天的22點零1分在先,而10點30分在后。但當我于2025年11月3日在網上對此提出質疑時《張永興:一份無法執(zhí)行的午夜傳票》,不知為何,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卻至今也沒給個說法,是如此粗糙且不可思議的錯誤在該院早已是司空見慣、不足為奇了嗎?不然為何已經過去九十多天了至今仍無說法,也無更正。連如此嚴重的錯誤都不糾正,還有誰會相信該院會糾正冤假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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