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男子Bradley O'Reilly因涉嫌性侵母豬而遭到指控。但由于程序違規,維州警方提交的證據被法庭悉數駁回,Bradley也被無罪釋放。
據悉,32歲的 Bradley 是 Carag Carag 居民,其父經營著一家名為 Midland Bacon 的養豬場。
2024年2月,動物保護活動人士在場內秘密安裝了監控攝像頭,拍下一名脫褲男子涉嫌對編號為“8416”(后被活動人士命名為 Olivia)的母豬實施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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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人士在維州 Midland Bacon 拍攝的畫面,據稱顯示一名男子對母豬實施獸奸行為
然而在周四的審理中,Williams 法官嚴厲抨擊了維州警方的辦案過程,稱其逮捕行為“顯然不當”且具有“魯莽的欺騙性”。
基于此,法官裁定該視頻為非法獲取,不能作為定罪證據。
Williams 法官強調,盡管活動人士的動機可能是高尚的,但這種“私法行為”不應被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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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人士發起了一場釋放8416號母豬(上圖)的運動,并將其命名為 Olivia,還通過請愿書要求將其從圈禁中釋放
法官同時駁回了警方關于被告在警車后座供認罪行的證詞。法庭獲悉,警方在拘留 Bradley 期間,曾通過“誘騙”手段試圖獲取口供。
多名警官在被告不知情的情況下秘密錄音,反復聲稱“我們是來幫你的”、“誠實交代是唯一的出路”,以此暗示配合即可免受懲罰。
法官形容此類手段具有“蓄意誤導性”且“極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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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dley O'Reilly(如圖)此前因涉嫌人獸交遭指控
Bradley 在證詞中表示,他當時誤以為配合警方就能避免被起訴或陷入難堪,直到得知自己仍將被捕時,感到“心猛地沉了下去”。
Williams 法官指出,考慮到當代法治標準,以這種違規方式獲得定罪所付出的代價是不可接受的。此外,警方在正式面談前也未明確告知被告有權尋求獨立法律咨詢。
盡管性侵母豬的指控因證據問題不成立,但 Bradley 暴戾的過去隨之曝光。據法庭披露,他是一名因毆打女性被定罪的暴力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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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動物活動人士在維州鄉下養豬場拍攝的監控畫面
2024年8月,Bradley 曾在 Shepparton 地方法院對22項指控認罪,其中包括多次魯莽掐脖致受害者面臨重傷風險。
當時的主審法官 Simon Zebrowski 曾斥責其行為“就像牲畜一樣”,且極其無恥。
盡管當時法官一度考慮判其入獄,但最終僅判處其為期兩年的社區矯正令,包括200小時無償社區工作,并強制其接受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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