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把手”強制國標正式發布!
近日,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汽車車門把手安全技術要求》(GB48001-2026)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將于2027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要求一:每個車門(不包括背門)應配備機械釋放車門外把手。車輛的安全設計應為當發生不可逆約束裝置展開或動力電池熱擴散等事件后,能夠通過機械釋放車門外把手開啟車門。
解讀:強制安裝機械門把手,明確每車門(不含背門)必須配備獨立機械外 / 內把手。
要求二:車門外把手應處于規定的陰影區域內,或鄰近陰影區域的車門或車門框架附近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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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部操作空間要求:車門外把手在任意狀態時,操作機械釋放功能的手部操作空間應能夠放置規定的模塊。
解讀:外把手的位置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操作空間不小于 60mm×20mm×25mm。
要求三:車門外把手性能要求:對于能夠在車外電釋放門鎖的車輛,按照靜態或動態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試驗后應在不借助工具的情況下,通過機械釋放車門外把手的單次或重復動作開啟車門(不包括背門)。強度要求:按規定位置及方向,施加不小于500N的力,試驗過程中車門外把手不應斷裂或脫落;試驗后車門外把手應能開啟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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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不廢除電動門把手,但是一定要通過機械釋放車門外把手的單次或重復動作開啟車門實驗。
車外門把手的抗拉強度要≥500N,車內把手標識永久清晰,徹底解決 “找不到、打不開、用不了” 的隱患。
這意味著,未來的門把手趨勢,機械還是主流。
車門內把手技術要求,性能要求:按照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試驗后應在不借助工具的情況下,通過機械釋放車門內把手的單次或重復動作開啟車門(不包括背門)。
強度要求:按規定位置及方向,非電子按鈕式車門內把手施加不小于200N的力,電子按鈕式車門內把手施加不小于50N的力,試驗過程中車門內把手不應斷裂或脫落;試驗后車門內把手應能開啟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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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不廢除車內電子按鈕,但是必須要有機械車內門把手,車門內機械把手施加不小于200N的力。
總結:未來的汽車門把手將設計回歸理性,強制安裝機械門把手,倒逼車企在風阻優化與安全冗余間找平衡,推動 “半隱藏 + 機械備份” 等更安全的設計方案成為主流,結束形式大于安全的亂象。
這一強標的落地,標志著國內門把手標準將“生命通道”的保障寫入國標,既守護用戶出行安全,也推動行業從“炫技”回歸“本質”。車企應抓住過渡期窗口,將安全冗余轉化為產品賣點,共同提升中國汽車的安全口碑與全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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