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消息:崇川區音樂部落歌城(躍龍路100號經典大廈0502-0509、0602-0609室)因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決定對當事人作如下行政處罰。罰款金額:2.52萬元。
主要違法事實:現查明:當事人2013年7月26日領取了《營業執照》,2014年6月17日首次領取了《娛樂經營許可證》,主要對外開展酒吧服務。2025年11月20日,本局執法人員在當事人經營場所發現14瓶洋酒,酒瓶瓶體標有“MARTELL”、“NOBLIGE”、“馬爹利名士?”字樣,上述14瓶洋酒經商標注冊人馬爹利股份有限公司授權委托的樂夫(廣州)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辨認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并出具了鑒定書,當事人對鑒定結論無異議。商標注冊人馬爹利股份有限公司“MARTELL”商標注冊證第244876號、“NOBLIGE”商標注冊證第530720號、“馬爹利名士”商標注冊證第27907989號均在注冊有效期限內。 當事人于2025年11月初,從上門推銷商處以150元/瓶購進14瓶馬爹利名士?干邑白蘭地,購進價共計2100元。購進上述洋酒時,當事人未索取對方營業執照及相關購貨票據。上述洋酒均置于當事人經營場所內用于銷售,銷售價為600元/瓶,截至案發尚未售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的相關規定,當事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洋酒違法經營額為8400元,無違法所得。
![]()
作出行政處罰機關名稱: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值得關注的是
“崇川區音樂部落歌城”注冊地址為
經典大廈0502-0509、0602-0609室
我們現場探訪后卻發現
該地址現營業公司為“金陵匯俱樂部KTV”
根據某團公開信息所示
該公司21年6月注冊
名稱“南通晶浦匯娛樂有限公司”
經營場所同樣為經典大廈0509
但賣假酒被行政處罰的“崇川區音樂部落歌城”
登記狀況仍為存續
同一地址,兩家公司
是否存在“一地多照”的情況?
具體情況還需要相關部門核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