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元年十一月,剛上任的孫嘉淦,接到個莫名其妙的差事。
皇帝下旨讓他這個堂堂刑部尚書(相當于現在的司法部部長 + 最高法院常務副院長+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去河南鄭州,收拾一樁拖了一年多的 “輪奸大案”。
這案子離譜到什么程度?從雍正十三年七月案發,縣、府、司、省層層兜圈子,愣是沒審出半點眉目。
最后鬧到京城,兩撥欽差直接在奏折里互撕,把朝堂攪得雞犬不寧。連乾隆都被吵得頭大如斗,最后沒辦法,只能把孫嘉淦這個救火隊長派去擦屁股。
到最后一看,這案子本就是層一捅就破的窗戶紙,可為啥能鬧到驚動皇帝?答案很簡單:基層官員的私心、旗人的傲慢、派系斗爭和愚蠢的規矩。
案情其實簡單到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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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十三年七月的一個晚上,鄭州郭家莊的郭元曾外出,家里只剩妻子常氏一人。一群強盜挖墻而入,搶了東西還見色起意,玷污了常氏。
強盜怕事后被認出來,就隨口報了個熟人名字 —— 弓勛,之后便溜之大吉。常氏又羞又怕,趕緊報了官。
按理說,接下來該是官府查強盜、追贓物。可河南的基層官員,偏不走尋常路 —— 他們抓了幾天強盜,連個影子都沒見著,頓時慌了。
在大清官場,“治下出盜案” 是政績污點,抓不到賊更是輕則罰俸,重則丟烏紗帽。這群官老爺思來想去,竟琢磨出個 “高招”:不找賊了,直接把盜案改成奸情案,找幾個無辜人頂鍋。
理由很荒唐:我抓不住賊,還能抓不住苦主?抓賊難,栽贓陷害卻容易啊。只要把案子定性為 “民間奸情互害”,既不用擔 “治下不力” 的責,還能顯得自己 “辦案高效”。
于是,常氏口中的 “弓勛”,以及弓勛認識的紳宦后裔郭宗炎,就被硬生生扯進了案子。官員們動用酷刑,打得嫌疑人哭爹喊娘,逼他們認下 “輪奸” 的罪名。
本來是 “強盜跑路” 的小麻煩,就這么被基層官員用熟練地甩鍋大法,變成了 “牽連數十人” 的大案。而這,只是鬧劇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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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壓根沒心思核查細節,反而覺得案子越離奇、越狗血,越能體現自己的辦案能力,反正大家都是這么干的。于是乎,富德大筆一揮,給案子編了個愛優騰都不敢拍的劇本:
郭宗炎為了撈錢,縱容妻子劉氏和佃戶通奸;常氏看不慣出言嘲諷,惹惱了郭宗炎;郭宗炎夫婦懷恨在心,糾集十余人深夜闖入西院,輪奸了常氏。
為了讓故事更 “逼真”,富德還加了個神細節:說這群人輪奸完常氏,熱血上頭,又常氏抱到劉氏床上,把兩人按著又輪流施暴了一遍。
他編的太隨意,壓根就沒注意細節 ——作案地點劉氏的床可只有三尺一寸寬!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三尺寬的木床,兩個人躺都擠得慌,五個人輪奸兩個婦女?純屬天方夜譚。可富德不管,他要的不是真相,是能向上邀功的 “政績”。
富德的荒誕劇本,終究沒瞞過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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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派了兩撥欽差前去復審 —— 刑部侍郎吳應棻是科舉出身的漢臣,辦案素來較真,一眼就看穿了富德編的瞎話;內閣學士伊爾敦本身就是旗人,熟悉旗人們的做派,也認定這案子是純純的捏造。
可富德壓根不認這套,他仗著自己是旗人、是清廷眼里的 “自己人”,不光沒把漢臣吳應棻放在眼里,連伊爾敦這個 “同宗” 都當成了胳膊肘往外拐的叛徒。他只覺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干脆撕破臉,跟兩位欽差硬頂了起來。
他在奏折里顛倒黑白,一口咬定吳應棻是 “偏袒漢人”“故意阻撓辦案”,還暗戳戳地暗示對方想借這案子打壓旗人官員;吳應棻也不是軟柿子,直接羅列案情里的一堆漏洞,反手就彈劾富德 “草菅人命、欺君罔上”。
兩撥人互相參奏,奏折一封接一封送進京城,把乾隆搞得頭都大了。起初,乾隆派了河道總督白鐘山去主持審理,可轉念一想就后悔了 —— 白鐘山只會治水,對刑獄一竅不通,根本鎮不住這幫吵紅眼的官員。
走投無路之下,乾隆才想起了孫嘉淦。這位歷經三朝的老臣被后世譽為滿清的山西第一名臣,敢說真話、辦案扎實,是唯一能鎮住場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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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嘉淦到了河南,沒跟官員們扯廢話,直接從富德的劇本漏洞入手,一查一個準。
他先查郭宗炎的家底:他可不是窮酸無賴,而是正經紳宦后裔,祖父當過知縣,父兄都是秀才,家境殷實;劉氏的父親是監生,親戚不是當官就是讀書,都是有頭有臉的人。
這樣的人能讓妻子為幾個小錢跟傭工佃戶通奸?這不是扯犢子嗎?
孫嘉淦當然不會信。 更何況,士紳最看重臉面,就算郭宗炎有特殊癖好,真有縱妻賣奸的丑事,他的家族長輩也不會愿意,早當家法處置了,哪能輪得到官府來查?
富德編的故事,從根上就塌了。接著,孫嘉淦逐一核查 “嫌疑人”,每個所謂的罪犯,都有鐵打的不在場證明。
被列為頭犯的王桐,案發當夜在二十里外的馬家莊住宿,中間還隔了黃河,夜里沒有渡船,壓根不可能作案;雇工魏尚智,案發第二天還幫常氏叫回丈夫、去衙門報官,要是真參與了輪奸,早卷鋪蓋跑路了,哪還敢留在郭家拋頭露面?
最后,孫嘉淦親自去了案發現場,在常氏家的墻角,找到了一個被雜草掩蓋的盜洞 ——這才是案子的關鍵證據,也是河南官員們刻意忽略的真相。
至此,鬧劇終于落幕:哪有什么輪奸案,從頭到尾就是一樁盜案,被一群怠政和推卸責任的官員,硬生生編造成了牽動朝堂的大戲。
可代價呢?郭宗炎、魏尚智被關在牢里,熬不住酷刑和折磨,直接病死獄中;其他被牽連的人,要么被打得殘疾,要么被折騰得傾家蕩產,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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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樁案子,看似是司法鬧劇,實則是大清官場的縮影,藏著三個刻進骨子里的腐朽病根。
就像河南這些官員,明明是自己無能抓不到強盜,卻把鍋甩給無辜的郭宗炎等人,用酷刑逼供、編造案情,只為保全自己的政績。在他們眼里,百姓的性命和尊嚴,遠不如一頂烏紗帽值錢。
第二,官員的政績追求,是鬧劇升級的推手。富德為了往上爬,硬生生把盜案編成年度狗血劇,連 “三尺床擠五人” 這種荒唐細節都敢編。他不是不知道案子是假的,只是不在乎 —— 只要能邀功,能得到朝廷賞識,哪怕草菅人命、欺君罔上,也在所不惜。
這種唯政績論,在大清官場不是個例。多少官員為了升遷,虛報政績、編造功勞,把百姓的苦難當成自己往上爬的墊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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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滿漢派系之爭 + 制度失靈,讓小事鬧成大事。清代本有 “縣 - 府 - 省” 的審轉制度,初衷是層層把關、防止冤案。可到了這案子里,制度成了擺設 —— 基層官員造假,省里官員邀功,欽差互撕,層層推諉、層層加碼,最后只能靠皇帝派 “青天老爺” 來糾錯。
更可笑的是,富德仗著旗人身份,就能顛倒黑白、橫行無忌。在大清的官場邏輯里,身份比真相重要,派系比公道重要。漢臣吳應棻即便手握真相,也差點被富德反咬一口。
案子落幕了,可大清官場的腐朽,半點沒改。
河南那些胡亂辦案的官員,雖然被追責,但換一批人上來,依舊是老樣子—— 為了烏紗帽,該甩鍋甩鍋,該邀功邀功,該內斗內斗。
從遂寧胡氏姑嫂的冤案,到鄭州這樁盜改奸案,我們能發現一個殘酷的真相:在大清,百姓要想討回公道,靠的不是制度,不是法律,而是 “青天老爺” 的出現。
孫嘉淦是青天,所以案子能昭雪;可如果沒有孫嘉淦時,郭宗炎、魏尚智就只能含冤而死,那些被牽連的家庭,就只能家破人亡。
法律成了擺設,制度成了空殼,整個官場都在為私心算計,為派系爭斗,沒人在乎百姓的死活。這個中國歷史上最黑暗的王朝,看似龐大,實則早已腐朽不堪。
一樁盜案,能鬧到御前,不是因為案子復雜,而是因為大清的官場,本身就是一個滋生鬧劇、吞噬公道的泥潭。
大清的官員們都在忙著甩鍋、邀功、內斗,沒人會在意,那些被冤枉的人,墳頭的草已經長了多高;也沒人會想到,這樣的腐朽,終究會把整個王朝拖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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