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柬已發、酒店已定,滿心期待的訂婚宴前夕,準新娘卻突然反悔。這樣的情感變故,往往伴隨著剪不斷的財物糾葛,極易讓昔日戀人反目成仇、對簿公堂。1月29日,內鄉縣人民法院趙店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因婚約解除引發的財物糾紛,法官以耐心疏導厘清經濟賬目,以人文關懷化解雙方心結,最終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身邊的事兒
原告賈某(男)與被告劉某曾是情侶,交往期間經濟往來密切。賈某不僅多次向劉某轉賬,還贈送了蘋果手機、金手鐲、單肩包等貴重禮物。隨著感情漸深,兩人步入談婚論嫁階段,賈某精心籌備訂婚事宜,陸續預定了酒店、接親車輛等。然而,就在訂婚宴即將舉辦之際,劉某突然提出解除婚約。婚約告吹后,賈某因財物返還及訂婚籌備損失與劉某協商無果,遂訴至法院,要求劉某返還禮物、相關轉賬共計12400元,并賠償訂婚相關支出。
法官調解 達成協議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梳理案情,發現雙方矛盾尖銳、情緒對立嚴重。法官意識到,若簡單開庭判決,雖能了結案涉程序,卻可能進一步加深雙方隔閡,留下長期隱患。為真正實現“矛盾徹底化解”的目標,法庭最終確定以調解為核心工作方向,全力促成雙方和解。
調解之路并非一帆風順。法官先后多次組織雙方開展背對背溝通、面對面協商,一邊耐心傾聽兩人的訴求與委屈,引導他們從激動情緒中冷靜下來;一邊針對爭議焦點,逐筆核對轉賬記錄,細致厘清每一筆經濟往來。經過反復疏導與溝通,雙方首先就無爭議財物部分達成共識:劉某當庭返還賈某9000元,并返還明確由賈某出資購買的蘋果手機及一個單肩包。針對金手鐲及另一個單肩包的返還爭議,因賈某無法提供充分證據證明系其出資購買并交付劉某,經法官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及舉證責任后,賈某權衡利弊,自愿放棄了這部分訴求。對于賈某主張的酒店預定等訂婚籌備損失,法官進一步釋明,該部分損失不屬于彩禮性質,與本案婚約財產糾紛不屬于同一法律關系,建議通過另行協商或訴訟處理。賈某在明晰法律關系后,也表示愿意在本案中放棄對該部分損失的追索。
最終,在法庭的見證下,劉某當場將9000元交付給賈某,雙方就手機、單肩包的具體返還方式也達成書面協議。一場原本可能曠日持久、激化矛盾的糾紛,在法官的傾力調解下圓滿落幕。離開法庭時,兩人的情緒已趨于平靜,昔日對立的隔閡也得到有效緩和。
涉婚戀財物糾紛,向來“賬易算,情難清”。此次案件的成功調解,不僅厘清了雙方的經濟“糊涂賬”,更以司法的溫情撫平了當事人心中的褶皺,真正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全媒體記者 王海鋒 通訊員 房慧 郭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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