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現在的央國企領導是個“高危職業”。
原因是在某些國企領域,反腐力度越來越大,一查就是十年二十年,甚至終身追責……,乍一聽好像國企領導真成了被嚴管盯上的“弱勢群體”似的。
其實,這完全是邏輯錯誤,是偷換概念。
對于老老實實、規規矩矩做人做事的領導來說,這份工作依然是個安穩體面、人人羨慕的“金飯碗”。
所謂的“高危”,其實只針對某一類人——就是那些自身不干凈,仗著手中公權力貪婪變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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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這個職業本身有毒,而是有些人的“吃相”,實在難看。
說難聽點,這種“高危”根本不是別人給的,而是他們自己“主動選擇”的結果——選了一條直奔懸崖的路,還開足馬力往前沖,拉都拉不住。
一、第一種“作”:把貪腐搞成了“高技術活兒”
很多人喜歡把貪污腐敗簡單歸咎于“監管沒到位”。
要我說,這簡直是自我安慰的謊言。
你去看看最近幾年那些落馬領導的通報,哪一個寫的是“我不是故意貪的”?
現在的貪腐,早就不是順手牽羊那么簡單了,已經進化成需要“主動設計”“高門檻操作”的技術活了。
什么“影子公司”“影子股東”,什么“期權交易”“代持股份”……
這些哪一樣是“一不小心”就能搞成的?
這背后,得有多少復雜的股權設計、多隱蔽的資金流轉手法?
他們不是因為監管松懈才犯錯,而是為了繞過監管,處心積慮地挖地道、架梯子。
有時候真想感慨:把這心思和腦細胞用在正經業務上,企業早該騰飛了吧?
這才叫真正的“作”——明明有陽關大道不走,非要去鉆法律的空子,還自以為高明。
這種帶著極強“主觀惡意”的操作,你不危險,誰危險?
二、第二種“作”:既要“官威”,又想撈“暴利”
還有一種常見的借口,是說“薪酬太低”。
說什么“高管也是人,也要養家”“和民企老板一比,心態不平衡”。
這話聽起來好像有點道理,但細想根本站不住腳——這分明是“又當又立”嘛。
老話說得好:當官不發財,發財不當官。
你既然選擇了央國企這條路,就享受了相應的待遇:行政級別、醫療社保、社會地位,還有調動龐大資源的權力……
這本身就是一種看不見的“政治收益”,是一種體制內的“安全感”。
結果呢,有些人轉頭還要去眼紅資本家手里的“經濟收益”。
這不就像是一個和尚,既想要廟里的香火供奉和清凈地位,又羨慕山下的紅塵熱鬧、娶妻生子嗎?
什么好處都想占,哪條路都不肯放,天下哪有這么好的事?
所以說,不是工資太低養不活你,而是你的“欲望半徑”早就越過了職業該有的邊界。
這種什么都想要的貪婪,才是把自己送進去的根本原因。
三、第三種“作”:錯把“平臺”當“個人本事”
最要命的一種“作”,其實是認知出了偏差。
很多一把手在位置上坐久了,聽慣了奉承,見慣了服從,久而久之真以為自己是“經營之神”“企業救星”。
現實中,他們一句話能決定項目給誰,一支筆能調動巨額資金,人事安排往往也是一言九鼎。
時間一長,就容易產生一種幻覺:這企業能做好,全是因為我厲害;這平臺能賺錢,全靠我運作。
于是,公家的企業慢慢被看成自家的“后花園”:工程給誰做,那是“我給你的機會”;資金怎么流轉,那是“我的戰略布局”;甚至安排親屬在企業周邊做生意,也美其名曰“肥水不流外人田”。
他們忘了最根本的一件事:如果不是頭上那頂“官帽”,如果不是背后的紅頭文件和壟斷資源,單靠你自己,可能連個地攤都擺不明白。
拿著國家的本錢、占用著公共資源,賺著本該屬于全民的利潤,最后卻想方設法把錢裝進自己口袋,這是公然的貪婪、盜竊,是自己作死。
四、所謂“高危”,不過是針對伸手貪婪的人的清算
所以別再說什么“央國企領導是高危職業”了,這個說法,假得很。
只要你不伸手,這就是最安全的職場港灣;可一旦你動了“把公權換成私利”的念頭,這里瞬間就會變成雷區。
反腐的網再密,也網不住一個心里沒鬼的人;監督的探照燈再亮,也照不慌一個行走端正的人。
那些喊著“高危”的人,不過是自己早早選了一條危險的路,還在上面一路狂奔。
所謂的“職業風險”,不過是他們為自己的貪婪、傲慢和僥幸心理,提前埋下的單。
這,大概才是真正的真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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