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殺妻案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二審維持死刑!滄州家暴致死案終落槌,25歲生命背后的家暴困局與司法堅守
2026年1月22日,一則終審裁定為河北滄州孟村“8·22”家暴致死案畫上句號。記者從臧梵清律師團隊處獲悉,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被告人金昊的上訴,全案維持原判——金昊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母親張杰因幫助毀滅證據罪,獲刑2年2個月。這一結果,回應了受害者家屬“一命還一命”的訴求,也彰顯了司法對家庭暴力零容忍的堅定立場。回溯這起跨越數月的悲劇,25歲受害人劉某某的遭遇,不僅撕開了親密關系中的暴力陰霾,更折射出我國家暴防治體系面臨的現實挑戰。
時間回到2025年8月22日,孟村縣某小區的平靜被打破。當日清晨,劉某某被家人送往醫院時已無生命體征,急診病案記錄清晰標注“車到已死亡”,其雙眼眶面部、四肢均有明顯淤青,渾身傷痕累累。悲痛欲絕的家屬從監控中看到,凌晨時分劉某某被金昊等人抬入電梯時,已完全失去自主意識,頭部和眼部的烏青觸目驚心。更讓家屬無法接受的是,案發后家中監控存儲卡被人為拔除,臥室、墻面、地板及衛生間殘留大量血跡與清理痕跡,種種跡象指向第一現場被刻意破壞。警方調查證實,金昊母親張杰涉嫌幫助毀滅、偽造證據,與金昊一同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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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鑒定結果最終揭開了死亡真相:劉某某系鈍性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死亡,身上多處骨折伴隨腦出血、心出血癥狀,新舊傷痕交織,印證了長期遭受家暴的悲慘經歷。隨著調查深入,這起看似突發的命案,背后是長達四年的家庭暴力與精神控制。劉某某與金昊系高中同學,兩人相戀多年后于2021年結婚,婚后育有一子。據劉某某弟弟劉剛回憶,姐姐婚后不到十天就遭遇金昊酒后毆打,當時金昊母親僅輕描淡寫地“管教”兒子幾句,未作正式道歉,為后續的暴力循環埋下隱患。
此后,家暴成為劉某某婚姻生活的常態。為了保留婚姻體面,也為了避免金昊因家人干預而變本加厲,劉某某選擇獨自承受。夏天穿長袖長褲遮蓋傷痕,眼角的淤青謊稱是騎車摔傷,社交賬號里滿是帶娃日常的溫馨記錄,私下卻在深夜向母親哭訴丈夫出軌的痛苦。她曾想通過工作實現經濟獨立,應聘時薪10元的饅頭店工作,卻被金昊以“丟人”為由阻止;她舍不得為自己買百元以上的衣服,卻省吃儉用給金昊購置幾百元的衣物,將生活費盡數投入孩子撫養。這份隱忍與退讓,最終未能換來安寧,反而讓暴力愈演愈烈。
悲劇的導火索源于情感糾紛。劉某某姑姑透露,案發前劉某某曾聯系丈夫的第三者,對方隨即告知金昊,引發金昊的激烈報復。知情人稱,實際案發時間為8月21日晚,金昊對劉某某實施了長時間毆打,而其母親張杰在場卻未加阻止,事后還參與破壞現場、拔除監控存儲卡,試圖掩蓋罪行。劉某某父親回憶,案發當晚金昊父母曾深夜前往案發住所,結合現場清理痕跡,家屬懷疑婆媳二人存在合謀。更令人憤慨的是,金昊作為當地檢察院勞務派遣人員,本應知曉法律底線,卻知法犯法,其母親身為醫院B超醫生,具備基本醫學常識,卻選擇助紂為虐。
案件曝光后,引發社會強烈震動。演員姚晨等公眾人物發聲譴責施暴者,稱其行為“無法無天,殘忍至極”,呼吁正視家庭暴力的犯罪本質。網友紛紛為劉某某的遭遇惋惜,同時追問:為何長期家暴未能被及時發現?受害者為何難以掙脫暴力困境?孟村縣婦聯事后表示,此前未收到劉某某或其家人的家暴投訴,這一回應折射出我國家暴防治中“隱秘性”與“求助難”的痛點。劉某某的經歷并非個例,許多家暴受害者因顧及子女、名譽或害怕報復,選擇沉默隱忍,而基層維權渠道的知曉度不足、干預機制的滯后,進一步加劇了悲劇發生的可能。
2025年12月9日,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金昊死刑,張杰因幫助毀滅證據罪獲刑2年2個月。法院審理認為,金昊長期對妻子實施家庭暴力,最終致人死亡,手段殘忍、情節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張杰明知兒子犯罪仍幫助毀滅證據,妨礙司法公正,其行為已構成犯罪。一審判決后,金昊提起上訴,試圖逃避法律制裁。受害者家屬明確表示,拒絕接受任何賠償金,不會出具諒解書,堅決要求“一命還一命”,同時準備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讓逝者安息。
歷時一個多月的二審審理,法院最終維持原判,用司法公正還受害者一個公道。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分析指出,本案中劉某某系鈍性外力致顱腦損傷死亡,金昊的行為已超出一般家暴范疇,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死刑判決體現了罪責刑相適應原則。而張杰幫助毀滅證據的行為,不僅干擾了案件偵查,更反映出家庭成員對家暴的縱容,其獲刑具有重要警示意義——家暴不是“家務事”,縱容、包庇家暴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
這起案件的判決,為家庭暴力劃定了不可逾越的法律紅線,但劉某某的悲劇仍留下諸多反思。數據顯示,我國每年約有15.7萬女性因家暴自殺,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家暴,而報警率不足10%。像劉某某這樣的受害者,往往陷入“想離婚卻怕失去孩子撫養權”“求助無門只能隱忍”的困境。金昊曾以孩子撫養權相要挾,阻止劉某某離婚,這一細節暴露出家暴受害者在婚姻關系中面臨的弱勢地位,也反映出我國在離婚訴訟中,子女撫養權判決對家暴因素的考量仍需進一步強化。
此外,基層家暴干預機制的完善刻不容緩。本案中,劉某某長期遭受家暴卻未向婦聯等部門求助,一方面源于其自身的隱忍,另一方面也說明基層維權渠道的宣傳與服務仍有短板。如何建立更便捷、安全的求助通道,如何加強對潛在家暴受害者的排查與干預,如何通過社區、學校、醫療機構等多方聯動形成防治合力,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同時,要打破“家暴是家務事”的傳統觀念,通過普法宣傳讓公眾認識到,家暴是犯罪行為,旁觀者的漠視與縱容,只會讓暴力持續蔓延。
二審判決的落槌,意味著金昊將為自己的暴行付出生命的代價,張杰也將在牢獄之中反思自己的過錯。但對于劉某某的家人而言,失去的親人永遠無法挽回,留下的孩子將在缺失母愛的環境中成長。這起悲劇再次提醒我們,家庭暴力從來不是孤立的個人事件,而是關乎社會公平正義與女性權益保護的公共議題。
從法律層面,要持續完善家暴防治法律法規,加大對施暴者的懲處力度,健全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讓受害者敢于求助、善于求助;從社會層面,要構建多維度的家暴干預體系,加強基層維權服務,破除傳統觀念束縛,形成“零容忍”的社會氛圍。唯有如此,才能讓更多像劉某某一樣的女性擺脫暴力陰影,讓每一個家庭都能遠離傷害,讓法律的光芒照亮親密關系中的每一個角落。劉某某的生命雖已逝去,但她的遭遇應成為推動家暴防治體系完善的警鐘,警醒著每一個人:對家暴的縱容,就是對生命的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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