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橋信息兩年共虛增利潤超3700萬元,其中一年虛增比例超過100%,但審計機構容誠所連續兩年給出標準審計意見。日前,監管部門向路橋信息及相關責任人發出上千萬元的罰單,持續督導機構金圓統一證券同步領罰。
![]()
來源:攝圖網
2150萬元罰單落地,連續兩年財報虛假
2026年1月16日,路橋信息(920748.BJ)披露《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顯示,路橋信息通過簽訂虛假合同、虛構銷售業務、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虛增營收、利潤,2023年、2024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具體而言,路橋信息于2023年、2024年分別虛增營業收入1583.60萬元、2576.40萬元,分別占公司披露當期營業收入的6.66%、10.71%;分別虛增利潤1530.71萬元、2245.93萬元,分別占公司披露當期利潤總額的73.57%、103.50%。
于征時任路橋信息董事長,2024年3月至2025年8月分管營銷中心;魏聰時任路橋信息董事、總經理、董事會秘書。決定書顯示,兩人組織實施部分虛構業務,知悉放任公司財務造假行為發生,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廈門證監局決定對路橋信息及8名責任人給予警告,對路橋信息處以600萬元罰款,對8名責任人處以75萬元至350萬元不等的罰款。本次罰單金額合計2150萬元。
鑒于當事人于征、魏聰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廈門證監局決定對于征、魏聰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此外,朱喜平等11人時任路橋信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路橋信息案涉年報上簽字,被廈門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2026年1月16日,即披露罰單同日,魏聰辭去路橋信息董事、董事會秘書、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職務,繼續擔任部分子公司的執行董事。此外,魏聰持有路橋信息78萬股股份,占公司股本的1.02%。
此前,路橋信息已經發布《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公告》,對涉及上述影響的財報數據進行了更正。2023年利潤總額由2080.49萬元調整為549.78萬元,2024年利潤總額由2169.93萬元調整為-76萬元,盈虧性質發生改變。
本次更正前,公司2022年至2024年營業收入分別為2.86億元、2.38億元、2.4億元,歸母凈利潤分別為3666萬元、2255.68萬元、2281.19萬元。經更正,各期營業收入分別為2.86億元、2.22億元、2.15億元,歸母凈利潤分別為3666萬元、954.58萬元、372.15萬元,累計跌幅接近90%。
2025年前三季度,路橋信息營業收入同比下跌54.27%至4191.83萬元,歸母凈利潤轉虧,錄得-3501萬元。
造假年報連獲標準審計意見,督導券商領罰單
路橋信息涉及虛假記載的2023年、2024年年度報告均獲標準審計意見,由容誠所出具。
自2021年起,容誠所已連續4年為路橋信息提供審計服務,年報審計收費分別為20萬元、40萬元、50萬元、62萬元,四年間增長了210%。前任會計師事務所為中審眾環,2019年、2020年,中審眾環的審計收費分別為10萬元、16萬元。
路橋信息主要從事交通信息化解決方案業務,在年報存虛假記載的2023年、2024年,容誠所雖然都將“收入確認”作為關鍵審計事項,但未能識別出公司的財務造假行為。
簽字注會方面,路橋信息2023年年報簽字注會為林志忠、吳莉莉、邵琳琳,2024年年報簽字注會為林志忠、周奕青、鄭林,其中林志忠已連續4年擔任路橋信息年報簽字注會。
經核對履歷,林志忠為思泰克(301568.SZ)、金祿電子(301282.SZ)、億聯網絡(300628.SZ)、恒申新材(000782.SZ)2024年年報簽字注會,系中晟高科(002778.SZ)、青達環保(688501.SH)、康達新材(002669.SZ)2023年、2024年年報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被續聘為建發合誠(603909.SH)、嘉亨家化(300955.SZ)2025年年報審計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
2025年4月,路橋信息續聘容誠所為2025年度審計機構,簽字會計師不再包括林志忠。
金圓統一證券為路橋信息北交所上市的保薦機構,簽字保代為姚小平、胡盛。路橋信息上市后,金圓統一證券繼續擔任持續督導機構,由上述兩名保代具體負責。因內部工作調整,2024年10月,賴波文接替姚小平履行持續督導責任。
2024年度持續督導跟蹤報告顯示,2024年,保薦機構在信息披露、內部制度建立與執行、股東會董事會運作、控制權變動、募集資金使用、關聯交易、對外擔保、購買出售資產、對外投資、發行人或者聘請的證券服務機構配合保薦工作情況等方面未發現路橋信息存在重大問題。
2026年1月19日,廈門證監局官網披露,金圓統一證券作為路橋信息的持續督導機構,未勤勉盡責,未有效持續督導路橋信息履行規范運作、信息披露等義務,廈門證監局決定對金圓統一證券出具警示函。
根據證券業協會公示信息,負責路橋信息持續督導工作的三名保代均仍在金圓統一證券任職。其中,姚小平在2024年11月被陜西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其在保薦精選層掛牌相關項目中存在盡職調查不到位、底稿留存不完整的問題。
監管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職責
回顧2025年,多家券商因未勤勉盡責等收到監管罰單。
例如,平安證券是昆騰微(835303.NQ)科創板上市發行的保薦機構。為避免昆騰微第一大股東向管理層及員工低價轉讓股份事項構成股份支付,保薦項目組為昆騰微設計解決方案并推動實施,以掩蓋真實交易,導致昆騰微IPO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平安證券因該事項被廣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東海證券于2025年8月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經證監會查明,東海證券在擔任*ST金洲(000587.SZ,已終止上市)2015年重大資產重組獨立財務顧問的過程中,出具的相關文件存在重大遺漏、虛假記載,在獨立財務顧問業務中未勤勉盡責,包括:未為尚未完結的持續督導工作重新指定財務顧問主辦人;未審慎核查其他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未保持職業懷疑,未對標的公司業績承諾實現情況進行充分核查和驗證。
證監會對東海證券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1500萬元,并處以罰款4500萬元。
華福證券作為摘牌江平(834162.NQ)的主辦券商,在摘牌江平2021年、2022年兩次定向發行推薦工作中,未能充分勤勉盡責,未對摘牌江平有關信息披露文件和定向發行申請文件認真履行審慎核查職責,未能及時發現定向發行說明書存在虛假記載的情形,未能保證所出具的推薦工作報告以及定向發行說明書核查意見的真實性、準確性。華福證券因該事項被廈門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