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張某與陳某甲等人聚餐飲酒之后,醉酒駕駛小轎車,以102公里/小時的車速撞上路口的警示樁及道路指示牌T型桿,隨后車輛發生自燃。經鑒定,張某系因交通事故引發車輛起火焚燒而死亡。
事發后,張某家屬將聚餐同飲者陳某甲等2人起訴至法院,索賠27.9萬元。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近日,浙江寧海縣人民法院公布一審判決書,法院認定陳某甲對張某家屬的損失承擔5%的賠償責任,應賠償張某家屬各項損失110898.5元,扣除已支付的15000元,應支付95898.5元。
事發:男子醉酒駕車出事故死亡
家屬起訴同飲2人索賠27.9萬
經審理,法院認定:2025年4月9日傍晚,張某駕駛小型轎車,與案外人葉某一同前往被告陳某甲位于某街道上的工作室,并將車停在工作室附近路面。當晚,張某搭乘被告陳某乙駕駛的車輛至某KTV,與陳某甲等人共同喝酒唱歌。KTV活動結束后,張某、陳某甲及其朋友、陳某乙及其女友共同在某龍蝦吃夜宵、飲酒。
夜宵后,張某乘坐陳某甲的轎車,由代駕開車將二人送至陳某甲的工作室。根據陳某甲在公安機關的陳述,其曾詢問張某去向,張某表示欲自行駕車尋找浴室休息。監控顯示,2025年4月10日2時59分許,二人到達工作室附近;2025年4月10日3時3分許,張某駕車離開。4月10日3時6分許,陳某甲撥打張某電話,通話時長18秒。
2025年4月10日3時12分許,張某駕駛小型轎車自某街道駛往深甽鎮方向,當該車約以102km/h的車速(該路段限速80km/h)沿象義線自東向西行駛至九頃路T型燈控路口,遇綠燈放行通過路口時,碰撞路口西側的警示樁及道路指示牌T型桿,后車輛自燃,造成張某死亡及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司法鑒定意見書認定,張某符合交通事故后車輛起火焚燒致死。4月25日,寧海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張某醉酒后(血液乙醇含量為177mg/100mL)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且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其行為違反了法律法規規定,其過錯行為是導致此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應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
另查明,事故發生后,陳某甲及陳某乙等人向張某家屬交付30000元。張某家屬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陳某甲、陳某乙對張某的死亡承擔10%的責任,賠償各項損失共計279372元。
判決:本人對事故后果擔主責
其中一名同飲者存在過錯,一審被判賠11萬
法院認為,張某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對酒后駕車的違法性及危險性具有完全認知,卻無視自身及公共安全,故意違反法律法規,在嚴重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且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其自身過錯是導致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和決定性因素,應對事故后果承擔直接和主要責任。被告陳某乙不存在過錯,其行為與張某的死亡后果之間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關于被告陳某甲的責任。經查,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陳某甲系本次KTV及夜宵活動的發起者、組織者或主要召集人或存在明確的組織、召集關系,兩被告與死者張某及其他參與者系普通的共同飲酒參與人。但是,陳某甲作為與張某共同飲酒、酒后同車返回其工作室,且在張某最終駕車前最后與其接觸的同飲者,對張某負有更直接的、即時性的注意與防范義務。
經檢測,張某血液酒精含量高達177mg/100ml,屬嚴重醉酒狀態,其辨認和控制能力顯著降低,通常已出現明顯的生理與行為障礙。即便被告陳某甲自述已多次履行提醒義務的情況屬實,但結合其明知張某嚴重醉酒、曾表露開車意圖、下車后短時間內可能接觸到車輛的情形,所負的注意義務不應僅限于口頭提醒,而應采取更為積極有效的措施,如幫忙叫代駕、聯系親屬或安置到安全場所等,以切實阻止張某駕車。因其未能充分盡到對醉酒同伴的合理照顧與安全保障義務,存在一定過錯,該過錯與事故發生具有一定的因果關系。
綜合考慮各方過錯性質、過錯程度以及對損害后果發生的原因力大小,遵循過錯與責任相適應的原則,法院認定陳某乙無需承擔責任,陳某甲對張某家屬的損失承擔5%的賠償責任。經認定,陳某甲應賠償張某家屬各項損失110898.5元,扣除已支付的15000元,仍應支付95898.5元。綜上,法院一審判決:陳某賠償張某家屬各項損失95898.5元。
來源:紅星新聞
編輯:劉倩
青科新聞:青春聚力量,創新探前路,以青少視角觀天下。歡迎提供新聞線索。24小時報料熱線0351—4049868,投稿郵箱qkxw2024@163.com。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