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新洲區,一塊被綠布圍起來的工地,就立在文昌大道邊上。
圍擋里面沒有樓房,也沒有工人,只有一塊露在外面的水泥地基,幾根鋼筋還插在里面。
這里原本是一棟兩層多的自建房,現在卻停在最初的階段,一停就是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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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詹先生今年69歲。他說,這塊地是自己一輩子唯一的住房。
詹先生的房子建于上世紀80年代。
1987年,他和妻子通過單位分配,在當地向東村拿到了一塊福利地基,后來在這里蓋起了兩層半的房子。
房產證上寫得很清楚,占地91平方米,建筑面積163.07平方米,性質是個人自建房。
房子住了二十多年后,問題慢慢顯現。
地基下沉,墻體開裂,屋頂漏水,電線老化。
2012年,詹先生申請做了危房鑒定。
第二年,新洲區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報告,明確認定這棟房子屬于D級危房,也就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已經不適合繼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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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結果出來后,詹先生開始按流程走改建手續。
2014年,他向社區提交了危房改建申請,也進行了公示。
之后,又向街道和規劃部門報備。
2016年,新洲區相關部門給他下發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017年,建筑紅線定位圖也完成了簽字蓋章,允許的建設面積寫得明明白白。
手續齊全后,詹先生才動手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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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也從這一步開始。
2018年,他拆除了原來的危房,準備按批準內容重建新房。
剛打好地基,就有人舉報,說他建房有問題。
街道工作人員來了,工程被叫停。
后來好不容易恢復施工,又因為投訴被迫停下。
再后來遇上疫情,工程徹底擱置。
疫情結束后,詹先生再次準備繼續建房,街道卻再次上門,理由還是一樣:有人投訴,涉嫌違建,先停工再說。
房子沒了,新房又起不來,詹先生一家只能租房住。
他和老伴、兒子,一直租住在工地旁邊一棟房齡30年的舊房里。
每年租金一萬元。房子光線暗,電線舊,屋頂瓦片破損,下雨就漏水。
對一個將近70歲的老人來說,這種生活狀態,已經持續了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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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鄰居投訴的問題,詹先生也覺得委屈。
他說,房子東側就是文昌大道,沒有住戶。
南、北、西三側在辦證前就已經溝通過,也簽了建房協議承諾書。
承諾書上寫得很清楚,地界明確,互不侵占,沒有糾紛。
文件上不僅有鄰居簽名,還有手印和身份證信息。
那問題來了,他這房子到底算不算違建?
2024年,因為再次接到投訴,新洲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求街道進行調查。幾個月后,街道出具了一份書面說明。
文件里寫得很明確:詹先生是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準的內容進行建設,不存在超范圍施工的問題。
但即便如此,施工還是被一次次叫停。
詹先生說,工作人員后來告訴他,許可證是有期限的,現在已經過期,繼續施工就屬于無證建設。他對此很不理解。
他表示,自己從來沒有被明確告知許可證有有效期,更沒人提醒可以延期或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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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經拆了,卻被告知不能重建,這讓他們老兩口根本沒有退路。
1月15日,邾城街道辦發布情況說明,稱詹先生的許可證已于2023年9月過期,在施工過程中鄰里矛盾突出,投訴不斷,所以才多次叫停。
同一天,新洲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也作出回應。
工作人員表示,現在一般不再審批新建住宅,就算重新辦證,也需要征得四鄰同意。
不過,記者查看詹先生提供的許可證復印件,并沒有看到明確標注有效期或施工期限的內容。
詹先生對此更加困惑。
他說,辦證時鄰居已經同意,丈量時也沒人提過期限問題。
房子拆完后才出現投訴,鄰居不同意,他就卡在原地動不了。
他多次嘗試溝通,但始終沒有結果。
“房子拆了,人卻住不進新房。”
詹先生說,現在最希望的,就是相關部門能真正介入,把事情說清楚,把問題解決掉,而不是讓老百姓在政策、投訴和現實生活之間來回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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