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達州市渠縣市場監管局成功查處一起針對中老年群體的食品虛假宣傳案件,涉事門市部因將普通配制酒虛假宣傳為具有醫療保健功效的“神酒”被立案查處,切實筑牢老年群體消費安全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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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渠縣市場監管局同步接到達州市市場監管局移交線索及12315群眾投訴舉報,反映某鄉鎮農貿市場內一門市部涉嫌宣傳酒類產品具有治療功效,誤導中老年消費者。接報后,該局迅速響應,聯合達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協調科組建聯合檢查組,開展專項核查工作。
1月5日清晨6時,市縣兩級執法人員趕赴被舉報門市部所在地鄉鎮,現場發現該門市部正組織80余名老年人參與講座。經查,商家通過播放宣傳視頻、口頭講解等方式,聲稱其銷售的配制酒含有人參、茯苓、天麻等39種中藥材,具備“補體虛、養五臟”等醫藥作用,還刻意提及“藏醫”“藏藥”“炮制”等專業醫藥術語,誤導消費者認為該酒可治療腰痛、糖尿病等疾病。
進一步調查得知,該門市部由袁某某經營,于2025年10月開業。為吸引中老年群體,經營者通過“購贈”、免費品嘗、贈送禮品等手段引流,同時為躲避監管檢查,將宣傳講座時間固定在每日上午8點、9點,分兩場集中開展虛假宣傳活動。執法人員核實,該門店銷售的養生酒僅為普通配制酒,僅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未獲得任何藥品或保健食品批準文號,其宣稱的保健治療功效均為虛構,本質是利用老年人關注健康的心理,對普通食品進行夸大包裝后高價推銷。
數據顯示,自2025年11月起,該門市部通過每日講座銷售上述“養生酒”,共計購進該批次酒420瓶,以每瓶318元的價格對外銷售,通過贈送、售賣等方式累計處置402瓶,剩余18瓶被執法人員現場查獲,涉案貨值金額共計133560元。
渠縣市場監管局指出,該門市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已構成對商品功能作虛假或引人誤解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目前,該局已于2026年1月5日對該門市部立案調查,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渠縣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老年群體消費安全關乎民生福祉,針對此類靶向老年群體的虛假宣傳違法行為,監管部門始終保持高壓整治態勢。在此提醒廣大老年消費者,選購食品、保健品時,需警惕“治病養生”“千年秘方”等夸大宣傳話術,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并留存消費憑證;同時告誡經營者,務必恪守法律底線,不得虛構產品功效、誤導消費者。下一步,該局將持續開展涉老消費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虛假宣傳、欺詐銷售等違法行為,全力營造安全、放心、公平的消費環境。(鄒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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