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維也納民事法院(Landesgericht für Zivilrechtssachen)的一項裁決在奧地利引發廣泛關注和政治爭議。法院批準執行一項由私人仲裁庭作出的判決——而該仲裁裁決依據的正是伊斯蘭教法(Scharia)。這一決定被視為奧地利司法體系中一次罕見卻合法的案例,然而在政界,尤其是右翼政黨自由黨(FP?)內部,則引起了強烈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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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背景:雙方約定以伊斯蘭法為準
據《新聞報》(Die Presse)與《標準報》(Der Standard)報道,本案涉及兩名簽署私人合同的男子。合同中約定,如發生法律糾紛,將不由國家法院審理,而由私人仲裁庭依據“伊斯蘭法律規定”裁決。
在雙方發生爭議后,仲裁庭裁定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超過一百萬歐元賠償。勝訴方隨后申請由國家法院強制執行裁決,即通過財產扣押的方式落實。被判方提出抗辯,認為援引伊斯蘭教法違背奧地利的基本法律價值。然而,維也納民事法院駁回了這一主張,并批準扣押被判方32萬歐元的財產。
法院解釋稱,在奧地利,合同雙方可以合法約定由私人仲裁庭解決糾紛,也可約定其依據何種法律體系作出裁決。只要裁決結果不違反奧地利的基本法律原則,這樣的仲裁協議即為有效。法院認為,本案仲裁庭的判決符合程序要求,并未損害奧地利的法律價值,因此可依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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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立場:尊重國際私法,不違憲不干預
法院在裁定書中指出,伊斯蘭教法不僅包含宗教規則,也包含財產和合同等民事法律內容,因此在國際私法背景下并非完全排除適用。
不過,法院也明確限定了適用范圍——一旦相關規定與奧地利憲法、人權法或刑法相抵觸,奧地利法律將優先適用。法院舉例稱,強迫婚姻或童婚等情況,在奧地利及其他歐洲國家均不會被承認或執行。
律師亞歷山大·斯廷姆勒(Alexander Stimmler)表示,該案僅涉及國家法院是否允許執行仲裁裁決的問題,并未對仲裁內容進行深入審查。如當事人希望質疑仲裁實質內容,可通過“撤銷申請”(Aufhebungsantrag)另行提起。
■ 自由黨強烈反對:“向伊斯蘭平行社會讓步”
該裁決公布后,奧地利自由黨(FP?)立即表達強烈不滿。自由黨憲法事務發言人米夏埃爾·席爾赫格(Michael Schilchegger)在聲明中指責該判決“提升了伊斯蘭平行社會的地位”,并削弱了“那些不愿向伊斯蘭教屈服的力量”。
席爾赫格警告說:“如果奧地利法院今后也承認基于‘沙里亞法’的仲裁裁決,那就等同于向狂熱的伊斯蘭主義者屈服。”他要求憲法立法機構“迅速而果斷地采取行動”,并宣布自由黨將提出新的修法動議,修改《伊斯蘭法》(Islamgesetz),禁止奧地利任何政府機關或法院以任何形式承認或適用伊斯蘭教法。
他還批評政府“在面對司法體系的象牙塔判決時袖手旁觀”,并警告稱:“如果奧地利政府不以改革力量的姿態采取行動,而繼續接受此類裁決,那么不久之后,我們面對的就可能是‘伊斯蘭法庭’。”
■ 法律與政治的張力
法律界人士指出,該裁決本質上屬于國際私法和仲裁領域的常規操作,只要結果不違反奧地利的根本價值,就可以依法執行。然而,這一案件再次觸動了奧地利社會對“伊斯蘭教法是否在奧地利立足”的敏感神經,也暴露出宗教多元化與國家法律主權之間的持續緊張。
目前,維也納民事法院的決定已正式生效,但圍繞其政治與社會影響的爭論,顯然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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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由歐洲時報中東歐Karl編譯,部分內容參考自ORF、奧地利《新聞報》《信使報》《奧地利報》《今日報》等,部分圖片來自新華社、APA及網絡,轉載請注明《維城》Eur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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