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2026年第3號公告,延續換房退個稅的政策!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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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享受本公告規定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納稅人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同一城市范圍內。同一城市范圍是指同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所轄全部行政區劃范圍。
2.出售自有住房的納稅人與新購住房之間須直接相關,應為新購住房產權人或產權人之一。
四、符合退稅優惠政策條件的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購房合同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辦理退稅。
五、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與稅務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將本地區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等信息(含撤銷備案信息)實時共享至當地稅務部門;暫未實現信息實時共享的地區,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確保稅務部門及時獲取審核退稅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備案信息。
粗略計算來看,“賣一買一”退個稅的政策下,一套房可以節省稅費數萬元,而一線城市少部分高端房源可節省幾十萬元甚至更高。
2025年底,財政部、稅務總局發文,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增值稅征收率下調至3%,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有利于提升二手房交易活躍度。
今年年初《求是》刊文改善和穩定房地產市場預期,釋放了積極信號:
2025年8月,長沙發布“以舊換新”購房補貼政策,長沙市家庭或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并于一年內在本市重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新房交易總價1%給予購房補貼,單套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政策執行至2026年7月1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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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多利好政策疊加之下,現在買房賣房的稅費成本下降了很多,補貼提高了很多,在一定程度上補貼房價下降帶來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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