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1月14日,重慶、甘肅兩地稅務部門曝光近幾年依法查處的2起網絡主播偷稅案件。
坐擁三千萬粉 高人氣主播背后的“收入暗賬”
——揭秘網絡主播彭煊之偷稅案件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根據稅收大數據分析,依法查處網絡主播彭煊之偷稅案件。經查,2021年至2023年,彭煊之通過隱匿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216.32萬元。針對其違法行為,2025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415.05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
賬簿缺失藏違規 虛列成本露馬腳
前期,重慶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根據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某網絡平臺主播彭煊之的賬號粉絲量超三千萬,其納稅申報數據存在異常。平臺頁面數據顯示,2021年至2023年,彭煊之賬號發布的視頻平均點贊量保持在100萬左右。而這3年期間,彭煊之自行申報繳納的稅費來源包括其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申報,以及其名下個體工商戶的相關稅費申報,合計分別為56.2萬元、11.05萬元、91.3萬元。申報數據的規模和波動幅度與穩定的高流量數據并不匹配,存在隱匿收入偷逃稅款的嫌疑。
在進一步核實情況中,檢查人員發現彭煊之在網絡平臺主要變現渠道為廣告合作,所有收入由其名下注冊的忠縣彭煊商務信息咨詢服務部(以下簡稱“忠縣服務部”)統一核算。結合掌握的疑點線索,為核實忠縣服務部申報納稅的真實性,檢查人員聯系彭煊之,依法調取了該服務部對公賬戶流水、發票、賬簿等涉稅資料。
檢查人員發現忠縣服務部成立于2019年10月,自成立至2022年6月,未按規定建立規范賬簿,資金收付隨意、費用報銷混亂、憑證歸集缺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忠縣服務部成立后兩年多時間里,一直未按規定記賬,明顯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檢查人員進一步核查確認,忠縣服務部在2021年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中列支96萬元成本支出,卻未附任何對應的證明材料及發票原始憑證。針對該筆支出,檢查人員依法要求彭煊之補充提供佐證資料,但其始終未能提供合法有效憑證,也沒有對該筆支出的用途給出合理解釋。
多渠道收入分流 上萬條轉賬明細見真章
記賬混亂、虛列成本,再加上三千萬粉絲與三年納稅不足160萬的反差,那其自行申報的收入數據本身是否存在問題?
經核實,除網絡平臺廣告收入,彭煊之通過線下活動、音樂創作等渠道獲得的勞務報酬是直接打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收款分散隱蔽,相關勞務報酬需彭煊之主動申報。為進一步了解彭煊之收入的真實性,檢查人員對其個人資金流水開展調查,發現其名下有多個收款賬號及個人銀行卡,均長期有固定收入進賬,賬戶交易明細累計上萬條。
檢查人員逐一核對每條數據,最終鎖定500余條賬戶交易明細為收入數據——其中部分款項備注了廣告費、推廣費、品牌費等明確收入性質;另一部分為陌生賬戶的非頻繁大額轉賬。經檢查人員逐一聯系轉賬方核實,并結合其他證據,確認為彭煊之的個人收入。
經查實,2021年至2023年,彭煊之通過個人賬戶累計實際收款905萬元,較其在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中自行申報的收入多出540萬元。
![]()
偷稅事實敗露 認罰整改終擔責
面對稅務部門查實的完整證據鏈,彭煊之最終承認其2021年至2023年間,通過隱匿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偷逃稅款的違法事實,并表示將積極整改、接受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其違法行為,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法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415.05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已全部追繳入庫。
傭金收入虛假申報 僥幸偷稅終被處罰
——揭秘網絡主播楊遂娃偷稅案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天水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網絡主播楊遂娃偷稅案件。經查,2022年至2024年,楊遂娃通過隱匿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稅費101.64萬元。針對其偷稅行為,2025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天水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81.40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
直播帶貨火爆 稅款申報為何寥寥無幾
前期,天水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接到實名舉報,反映網絡主播楊遂娃涉嫌偷稅。稅務部門根據舉報線索,依法開展調查核實。
經外圍調查發現,楊遂娃在某網絡平臺賬號擁有近30萬粉絲,自2022年5月開始直播帶貨,其直播間常年人氣火爆,帶貨總銷量在相應平臺同類型主播中排名靠前,店鋪近期銷量超90%同行,好評率97%……各項數據都印證著其不小的業務規模。
而稅務信息系統中顯示,2022年至2024年,楊遂娃的納稅申報收入僅有23.25萬元,且三年總共繳納稅費1萬余元。與其直播規模、帶貨能力等情況極不匹配。
鑒于上述疑點,國家稅務總局天水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隨即依法對楊遂娃開展立案檢查。
虛假申報觸碰法律“紅線” 偷稅事實浮出水面
在初步核查的基礎上,檢查人員依法約談了楊遂娃。當問及納稅申報數據為何與帶貨總銷量不匹配時,楊遂娃辯稱,自己直播帶貨的銷量還可以,但是收到的傭金不多,而且收到的傭金已經扣繳了稅款。
結合已掌握的情況,檢查人員依法調取了楊遂娃網絡平臺賬號的傭金結算明細。數據顯示,其賬號三年間直播帶貨傭金收入總計434.21萬元,這一金額要比楊遂娃自行申報的收入高出近18倍!
為進一步印證其真實收入,檢查人員緊接著依法調取了楊遂娃的個人銀行賬戶流水信息,進行逐一比對、交叉驗證。最終查實,檢查所屬期內楊遂娃少申報直播帶貨傭金收入410.96萬元。
初步掌握收入情況后,檢查人員再次詢問楊遂娃,其以“不懂稅法”為由試圖辯解虛假申報問題。
在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還詳細查證了其申報納稅情況,發現2022年至2024年,楊遂娃在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不但不如實填報個人收入,而且每一年都虛假填列申報數據,導致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部分形成退稅,三年間共違規取得退稅款3.21萬元。
![]()
鐵證打破僥幸心理 違法終得法律嚴懲
檢查人員向楊遂娃詳細講解相關稅收法律法規,明確隱匿收入、進行虛假納稅申報屬于偷稅行為,告知其違法后果。
在確鑿證據面前,楊遂娃的抵觸情緒逐漸消解,主動承認了隱匿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的違法事實,表示愿意接受處罰并積極補繳稅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稅務總局天水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楊遂娃的違法行為,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81.40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已全部追繳入庫。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