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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6年2月1日開始,哪怕對方穿著制服、亮著肩章,只要沒按規定辦事,你有權當場拒絕配合。
這不是民間傳言,而是國家正式施行的《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由國務院審議通過,全國統一執行,具有法律效力。
過去很多人遇到“穿制服的”就本能地服從,生怕惹麻煩。可現實中,有些所謂“執法”根本就是越權、違規甚至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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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國家終于出手劃清紅線——執法不是特權,更不能變成擾民的工具。
新規最核心的一條是:執法人員必須主動出示有效執法證件,而且必須兩人以上同行。只穿制服不出證?單人上門檢查?這些情況直接不合法。
別小看這個細節。以前有人冒充城管、市監人員進店“例行檢查”,實則推銷產品或暗示“意思意思”。現在你完全可以要求對方亮證,否則一概不認。
更關鍵的是,執法必須說明理由和依據。不能一句“我們查你”就翻箱倒柜。你有權知道查什么、憑什么查、依據哪條法律。不說清楚?那就是程序違法。
官方這次特別強調: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同樣重要。就算你真有違規,對方用錯誤的方式執法,結果也無效。
新規還明確禁止“吃拿卡要”式執法。比如查完消防讓你買指定滅火器,查完衛生強制訂雜志,或者暗示“交點錢就放你一馬”——這些行為一旦查實,涉事人員將被嚴肅追責,當事人還能追回損失。
粗暴執法也被徹底拉入黑名單。罵人、推搡、搶手機、強行扣物……哪怕你有錯在先,執法人員也不能動手動口傷人。新規要求全程文明,尊重人格尊嚴,違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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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罰款、亂查封更是重點整治對象。沒有書面決定、不開正規票據、處罰標準模糊不清?這些統統不作數。你有權要求出具加蓋公章的文書,寫明法律條款和申訴渠道。
如果對方拿不出來,你不僅可以拒繳,還能反手舉報。
說到舉報,這次國家把渠道鋪得又寬又穩。12345熱線能受理,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能直達中央,“12337”智能平臺專管執法亂象,還有各行業主管部門官網入口。
更重要的是,舉報人信息全程保密,實名舉報優先處理,絕不會讓你“秋后算賬”。
很多人擔心:我一個小老百姓,舉報有用嗎?這次不一樣。新規建立了剛性問責機制,上級部門必須督辦,查實后不僅要撤銷不當執法,還要追究責任人,嚴重的甚至移交紀檢監察。
這背后其實是國家治理思路的重大轉變——執法不是為了“管住人”,而是為了服務人、保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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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些地方把執法當成任務指標,搞突擊檢查、釣魚執法,搞得商戶戰戰兢兢、群眾怨聲載道。現在國家明確表態:這種做法必須終結。
規范執法,受益的不只是老百姓,也是執法人員自己。有了清晰邊界,他們不用再“打擦邊球”,也不用背負“暴力執法”的污名,工作反而更體面、更有公信力。
對普通市民來說,這意味著以后走在街上、開店營業、在家生活,再也不用提心吊膽怕“突然被查”。
你可以理直氣壯地問一句:“您有執法證嗎?依據是什么?”這不是刁難,而是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
當然,權利也要理性使用。遇到爭議,盡量保持冷靜,用手機錄音錄像留證,避免正面沖突。事后通過正規渠道維權,效率更高、風險更低。
這項改革不是臨時政策,而是我國首部專門針對行政執法監督的國家級法規,標志著執法行為正式進入“法治化、標準化、透明化”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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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傳遞了一個強烈信號:權力必須關進制度的籠子,而公民的合法權益,必須有堅實的法律盾牌。
2月1日之后,如果你再遇到不合規的“執法”,別再忍氣吞聲。記住,你不是在對抗權威,而是在捍衛法治。
這波官方定調的好消息,值得每個人轉發收藏。畢竟,誰也不知道明天會不會輪到自己需要這份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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