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租賃自行車
已經成為不少市民
出行的交通方式,
但過度投放、
無序停放等問題也日益凸顯,
影響了市容環境和公共秩序。
為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管理,
引導市民文明用車,
近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印發了
《昆明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
管理辦法》,
從2月11日起施行。
![]()

《昆明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分九章,共四十七條。明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是公共交通的有效補充,是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交通服務方式”。昆明市投放范圍為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呈貢區以及高新區、經開區、度假區,其他縣(市)區可參照執行。
![]()
各大醫院外圍曾是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的重災區,1月13日,記者走訪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發現,醫院出入口外數十米范圍內,沒有一輛隨意停放的共享單車,隨時有人對騎車人進行勸導提醒。南屏步行街附近,多個停車點秩序也都比較好,但因為空間有限,車輛較多,部分車輛擠占了盲道,甚至停到了機動車道上;還有部分車輛缺失車牌,污損較多,車況陳舊,噴涂張貼了來源不明的小廣告。但總體來說,在市中心人流集中、租車頻繁的區域,共享單車管理秩序總體較好,有運營方工作人員在現場進行車輛清理和秩序規范。一些受訪市民對此也表示肯定。
![]()
記者:“停車的秩序您覺得可以嗎?”
市民:“挺好的,你想騎哪一種車就騎哪一種,大多數都是挺整齊的,坐地鐵過來才有一段路,我就掃了輛車過來,挺方便的。”
記者:“停車和騎車的過程當中遇到過什么樣的問題?您覺得哪些可以改善的嗎?”
市民:“沒有,我們總騎,順城的人挺多,但是共享單車很規范的。”
記者:“如果要給職能部門提建議,您覺得還有什么可以改進的地方嗎?”
市民:“沒有,我覺得挺好的。”
![]()
也有市民表示,遇到過部分車輛車況不佳、存在故障,部分區域停車點太少或間隔太遠。
![]()
市民:“有些單車是壞的,但是還是放出來給我們騎,還有那種車,我覺得不是很好騎,走得遠的話還得走半小時才能騎到車,可以停放區域更多一點,到處都有一點,不用說密密麻麻在一個地方。”
這次發布的《管理辦法》強調了各職能部門的管理責任。第七條規定,市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統籌管理,市城管局負責停放點位和停放設施建設、停放秩序監督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和價格監督;住建部門負責完善非機動車道網絡等。第十四條規定了人行道盲道、車行道、醫院、商場、軌道交通等人流密集場所出入口,以及影響行人車輛正常通行,影響消防安全的區域,不得設置停放點位。此外,昆明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實行期限管理,運營周期3年,期滿后經營者退出運營。投放的車輛需要滿足9方面的要求,包括配備北斗衛星定位、智能通訊控制、精準停車功能模塊,依法申辦號牌,故障、破損、廢棄車輛及時回收和更換,電動自行車應配備符合標準的頭盔等。要求經營者參與本市公共交通聯乘優惠、票價階梯定價等多元化服務模式,加強與地鐵、公交等網絡的高效銜接與融合發展。
![]()
針對租賃車輛的用戶,《管理辦法》也做出了相關規定。用戶應當實名注冊,提供真實信息,未滿12周歲不得騎行人力自行車,未滿16周歲不得騎行電動自行車;不得飲酒、醉酒后騎車;不得違規載人、載物;不得駛入高架橋、高速公路等禁行區域。《管理辦法》從2026年2月11日起施行,由昆明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

記者:宗枸宇 秦琨杰
編輯:董桂英
責編:施凌清 王銳
主編:林玲
終審:顧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