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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欄詞
他們,可能是一年來最忙的人,撲下身子、沉下心去,深入審判執行第一線,抓取鮮活素材,以獨特的視角、生動的語言,忠實記錄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每一個精彩瞬間。
他們,肩扛“長槍短炮”,指尖“筆走風云”,生動書寫人民法院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扎實推進審判工作現代化的不懈實踐,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溫度、有品質的作品。
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他們,就是日常采訪最高人民法院的“跑口記者”。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聯合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近期陸續邀請“跑口記者”講述2025年采訪報道人民法院工作的體會和感受,與讀者一起重溫他們在這一年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這些“跑口記者”的廬山真面目嗎?
想知道他們關注人民法院的哪些工作、案件和故事嗎?
一起來“圍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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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記者 祁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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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2025年與人民法院相關的報道,不知不覺間竟采寫了150余篇,能夠以一名法治記者的視角,見證和記錄人民法院堅守司法為民、踐行公正司法的堅實成效,深感榮幸。
這一年,人民法院堅持把司法為民,圍繞群眾急難愁盼辦實事。從根治欠薪案中為農民工追回血汗錢,到妥善化解物業、勞動爭議等民生糾紛,法院始終以“如我在訴”之心辦好民生案件,用高效執行兌現群眾勝訴權益,司法服務的觸角延伸至群眾生活的方方面面,讓公平正義觸手可及。
這一年,法院嚴懲各類刑事犯罪,守護群眾“錢袋子”與生命安全;依法平等保護民營經濟,出臺司法指引護航市場發展;強化知識產權與環境資源司法保護,以法治利劍護航高質量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筑牢司法屏障。
一篇篇報道,記錄的是法院的履職點滴,見證的是司法為民的堅定步伐。司法工作連著民心,關乎民生。過去一年,人民法院用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踐行著為人民司法的使命。我也將繼續做好法治宣傳報道,見證并記錄司法事業守護公平正義、服務人民群眾的生動實踐。
代表作品
62名農民工被公司拖欠工資139萬余元
法院利用協同執行平臺全部執行完畢
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治理欠薪典型執行案例,其中“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跨域協同聯動實現農民工工資權益”的案例值得關注。
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受理執行的62名農民工訴江蘇某建筑公司拖欠工資系列案件,涉案金額總計139萬余元。該系列案件涉及農民工數量多、金額大、影響廣。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托“全域協同、交叉執行”工作機制,通過執行指揮中心統一調度中院與基層法院執行力量,派出執行干警協助基層法院破解執行難題。溫州中院與龍灣區法院共同制定方案,借助中院搭建的協同執行平臺,發現被執行人公司在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有一筆150萬元執行款即將發放。為防止款項流失,龍灣區法院立即啟動快速響應機制,向溫州中院執行指揮中心申請協同執行。中院執行指揮中心經研判后,當即指令甌海區法院暫緩原定款項發放程序,并組織龍灣、甌海兩家法院成立聯合工作組。工作組通過約談被執行人、核實財產線索、釋明法律規定等方式,最終促成被執行人同意優先全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2025年4月8日,龍灣區法院向62名農民工全額發放被拖欠工資139萬余元。從立案到執行完畢用時不足一個月,實現全額執行到位。
2025-12-31 13:06 | 來源:紅星新聞
最高法:勞動者因單位不繳納社保要求解除合同 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及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吳景麗表示,實踐中,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原因多樣,有的出于降低用工成本的目的,不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有的以“社保補貼”的方式將現金發放給勞動者,由勞動者自行購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等。也有部分勞動者,尤其是年輕的勞動者群體參保意愿不強,為在工作期間獲得更多的現金性收益,主動不參加社會保險。
據介紹,對于雙方因繳納社會保險費產生的糾紛,《解釋二》規定了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裁判規則。確立此規則是出于以下考慮:
一是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是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有利于社會穩定。從長遠看,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可以幫助勞動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傷、生育、失業等風險時,防止收入的中斷和喪失,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二是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過程中發揮著更為主動和關鍵的作用,勞動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離不開用人單位的配合。實踐中更多的情況是用人單位基于成本控制等考慮與勞動者約定、或者讓勞動者單方承諾不繳納社會保險費,處于弱勢地位的勞動者沒有選擇權。
三是明確用人單位承擔支付經濟補償責任可以倒逼用人單位為勞動者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效預防糾紛,促推社會治理。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存在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違法行為,可以依法請求行政機關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025-08-01 12:03 | 來源:紅星新聞
更多作品
《最高法報告聚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為騎手、快遞員等群體“撐腰”》
來源: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封面設計:趙藝璇
編輯:平鈺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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