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家住青浦區融信鉑爵小區
7棟13號樓的業主曹女士
向《新聞坊》同心服務平臺反映
她所在的單元樓地下車庫,經常有兩輛摩托車停在劃線的公共車位里,且兩輛車都屬于同樓的一位鄰居馮先生,曹女士認為,摩托車不應該停進機動車地下車庫,且占用公共車位,同時也影響了其他車輛的出庫,還容易引起剮蹭。
而摩托車主馮先生則認為"摩托車也是機動車",停入地庫并無不妥。雙方各執一詞!
在曹女士提供的視頻中可以看到
一輛輕騎摩托車
停放在B2地下車庫的
劃線車位內
另一輛雖未停在車位內
但也壓線緊貼車位內的私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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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核實情況,記者與曹女士一同來到小區地下車庫,同樣的情況再次出現。曹女士表示,車庫內靠近單元門的租賃車位十分緊俏,去年9月起,兩人開始因停車產生矛盾。摩托車經常壓線停,影響她開車門。
摩托車主馮先生解釋
自己多年來一直將摩托車停在
車庫內部靠近單元門的
225車位附近的空地上
該車位雖然離單元門最近
但因容易遮擋進出
其他業主很少使用
然而半年前
曹女士開始長期停在此處
嚴重影響了他摩托車的進出
因此他才將摩托車停入車位內
以示"抗議"
摩托車主 馮先生:
因為這輛紅車就是曹女士的,她有意是在和我作對。我早上要出去,她的車就把我頂住了。
同為圖方便卻成“頂頭碰”
矛盾就此埋下
曹女士認為
摩托車不宜停放在機動車庫
并曾向物業求證
13號樓業主 曹女士:
物業人員說摩托車不屬于非機動車,所以必須停到機動車這里來。
小區地下車位分產權與租賃兩種。包括曹女士在內的不少業主都交了每月300元的車位租賃費。曹女士認為,即使能停,馮先生沒交費卻蹭車位,也是對其他付費業主的不公。
那么
馮先生交過月租費嗎?
記者:您現在繳納月租費嗎?
摩托車主 馮先生:至于收費問題,目前物業也好、上級物業也好,都沒有這個規定,后續是否有我不清楚。
原來馮先生并沒有交過月租費!此外,記者走訪發現,該小區共有6輛摩托車,有的停在機車庫角落,有的跟馮先生的一樣,停在租賃車位上,都沒有繳費。
而該小區人車分流
并沒有專用的摩托車入庫通道
這些摩托車
是怎么進入車庫的呢?
柴陽雄 融信鉑爵小區物業經理:機動車是識別下來的,摩托車是刷卡門禁下來的。他是從非機動車道下來的。
記者:不是從我們這個機動車道閘?
柴陽雄 融信鉑爵小區物業經理:不是不是。
馮先生承認
自己是跟隨汽車
從機動車道“蹭”進車庫的
可見
物業雖默許摩托車入庫
但管理存在疏漏
記者:貼邊停的行為你們會進行管理和引導嗎?
柴陽雄 融信鉑爵小區物業經理:會的,引導停到不妨礙他人的位置。
記者:你們是怎么定義不妨礙他人的?
柴陽雄 融信鉑爵小區物業經理:沒人追究,也不阻擋消防通道就不算妨礙的。
曹女士覺得,摩托車不過比電瓶車大一點,理所當然該進非機動車庫。而在社交媒體上,不少車主正為愛車的“落腳處”糾結:有人塞進非機動車庫,有人買下產權車位單獨停放,也有人直接開進機動車庫,與汽車為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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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小區內的摩托車到底該怎么停
如何管呢?
對此,業內專家指出
車輛屬性并非決定停放規則的關鍵
物業管理是否到位、
產權方如何行使權利
才是問題核心
黃友健 物業管理法律專家、律師:
從小區情況來看,車庫是按照汽車來設計規劃的,數量和大小都是由規劃和交通部門統一進行設計、規劃、監督,那摩托車本來就是按照規劃用途不能停的。從現場來看,物業管理不到位是很明顯的不作為,如果它(摩托車)擅自停在地下汽車車庫,造成了車輛剮蹭,人員受傷,物業也有連帶責任。
小區業委會主任表示↓↓↓
接下來他們會
結合車位產權人及業主意見
給社區內的摩托車
一個規范停放的場所
朱女士 融信鉑爵小區業委會主任:
后續對摩托車停放問題要進行規范性管理,通過業主大會,如果同意執行,我們要寫進規約里面去。
張莉 盈浦街道城建中心主任:
接下來進一步指導業委會,加強修訂和完善停車管理辦法,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督促管理,有序停放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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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聞記者: 李仕婧
編輯: 李麗潔、薛怡馨、王國林
視頻編輯: 李東科
攝像: 朱勇、高原
責編: 李麗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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