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四川網警
為聚焦整治侵害群眾利益、污染社會風氣的網絡謠言與網絡暴力亂象,持續凈化網絡生態,彰顯依法打擊網絡違法犯罪的堅定決心,四川公安網安部門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釋法、以案明紀。
案例一:郭某等人編造“成都地鐵同性戀”網絡謠言案
2025年2月以來,郭某為實現其自媒體賬號商業變現和吸粉,策劃編造虛假劇情,虛構自身同性戀形象,在成都地鐵內隨機搭訕陌生男性乘客,伙同楊某以“表白示愛”“求擁抱”等虛構橋段進行擺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累計發布相關視頻50余個,多平臺播放量近億次,獲利4960元。
目前,郭某、楊某已被成都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二: 楊某某等人炮制“解救圈禁婦女”網絡謠言案
2025年7月,楊某某為實現其自媒體賬號吸粉引流及直播帶貨目的,伙同女友陳某某策劃編造虛假劇情,虛構“中國籍女子遠嫁印度貧民窟遭丈夫扣留護照圈禁,偶遇中國男主播,被其談判付錢解救回國”的不實情節,并拍攝一系列虛假視頻上傳至互聯網平臺。視頻迅速引發大量網民熱議,誤導公眾產生錯誤認識,擾亂公共秩序。
目前,楊某某、陳某某已被瀘州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三: 肖某制造傳播感染HIV網絡謠言案
2025年8月,肖某因與其丈夫梅某發生情感糾紛,出于報復目的,從百度下載一張艾滋病呈陽性的檢查報告照片,又從某足浴店銷售人員微信朋友圈獲取一名女店員照片,隨后以其丈夫梅某的口吻,捏造梅某在該足浴店洗浴時被感染HIV的虛假情況,將兩張照片搭配杜撰文案,使用梅某的賬號發布至互聯網平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相關內容瀏覽量達十萬余次,轉發量八千余次。
目前,肖某已被涼山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四: 李某某編造傳播“樂山月嫂用膠帶自殺”網絡謠言案
2025年2月,李某某為博取關注,策劃編造“月嫂景蓮蓮與家人吵架,燒光8萬元積蓄,用封箱膠帶纏住口鼻自殺身亡”的不實信息,發布至互聯網平臺。經核實,樂山市既無名為“景蓮蓮”的相關人員,也未發生此類月嫂自殺事件。該謠言引發大量關注和質疑,嚴重擾亂公共秩序。
目前,李某某已被樂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五: 林某某編造龍門中學食物中毒網絡謠言案
2025年3月,林某某為博取眼球、漲粉謀利,利用AI軟件輸入指令制作相關文案,編造“南充高坪區龍門中學食堂用淋巴肉做包子,學生集體食物中毒”的不實信息,并發布至個人社交賬號,該謠言引發網民關注,造成社會不良影響。
目前,林某某已被南充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六: 周某等人編造傳播“綿竹啤酒節”系列網絡謠言案
2025年8月,周某、殷某、魏某某、趙某某4人為博人眼球,在多個互聯網平臺發布關于綿竹市仟坤啤酒節事故的不實信息,在已知曉官方通報事故結果的情況下,仍故意發布“死亡6人,重傷8人”等與官方通報嚴重不符的言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周某等4人已被德陽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七: 萬某等人開設網店提供網暴服務案
經查,以萬某為首的水軍團伙,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親友身份信息在電商平臺注冊49家店鋪,以“匿名幫幫忙”為幌子招攬客戶,提供代發短信、打電話、辱罵、人身攻擊、騷擾、威脅、短信轟炸等網暴服務,自2023年5月以來,累計接單7000余單,非法獲利27萬余元,受害者眾多,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025年12月,萬某被判處十個月有期徒刑,緩期一年執行,其余4個團伙成員被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八: 白某等人以“保護大熊貓”名義實施系列網絡暴力案
經查,以陜西白某、黑龍江周某某、四川唐某等3人為首的違法犯罪團伙,以“保護大熊貓”為名義,長期在網上炮制炒作“大熊貓遭受虐待”“買賣熊貓皮”等謠言信息,惡意抹黑大熊貓保護國際合作成效,煽動網民對大熊貓保護工作人員實施網絡暴力,還串聯實施線下滋擾活動,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025年4月至6月,白某、周某某、唐某分別被判處一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案例九: 胡某開盒網暴他人案
2025年1月,某網暴開盒組織骨干成員胡某,伙同他人通過QQ群組織實施線上開盒網暴、線下毆打迫害相結合的行為,累計開盒公民個人信息1000余條,還利用多個網絡平臺傳播“惡俗圈”文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目前,胡某已被遂寧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十: 周某某開盒兜售公民個人信息網暴案
2025年7月,周某某因關注的女主播遭黑粉辱罵,為博取該女主播好感,揚言“聲張正義”,非法獲取3名網民的個人信息并售賣給該女主播,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周某某已被南充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網警提示
網絡空間非法外之地,造謠、網暴、非法獲取兜售公民信息等行為均涉嫌違法。讓我們共同抵制網絡亂象,發現違法信息及時舉報,共護清朗網絡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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