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支特殊的“施工隊”
故意消極怠工、降低施工質量
最后被辭退時
通過極端手段索要高額“退場費”
至案發時
該團伙已從7處工地非法獲利159萬元
一起看似普通的勞務詐騙案竟陷“羅生門”,詐騙犯罪嫌疑人反將矛頭指向被害人,一邊是涉嫌詐騙的包工頭,一邊是自稱弱勢群體的“農民工”,他們在此案中分別是什么角色?真相到底如何?面對詐騙與敲詐勒索相互交織的復雜案情,檢察機關深挖細查,最終將一個以吉某為首長期流竄、專事“勞務碰瓷”的惡勢力團伙訴至法院。
2025年8月29日,這起由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涉惡案件,法院作出一審判決,7名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不等,各并處罰金。一審判決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目前該案二審正在審理中。
勞務詐騙牽出“勞務碰瓷”
周某長期從事工程承接工作,2018年7月,在長沙某建筑工地通過網絡招工結識了吉某,當時吉某做事認真、干活賣力,雙方建立起了初步信任。
2023年11月,周某在武漢承接一項油漆工程,再次找來吉某做工。施工初期,吉某和其帶來的十幾名老鄉尚能正常作業,幾周后便開始“磨洋工”。周某欲將其辭退時,吉某突然翻臉,率眾鬧事,以堵門、威脅等手段施壓,最終迫使項目方支付23萬余元“退場費”。
“我雖然對吉某他們這種做法深惡痛絕,但發現這比老實干活來錢更快更多。”這次被訛讓周某看到了一條生財“捷徑”。
2024年7月,周某接手湖南某學校宿舍樓翻新項目后,主動聯系吉某,提議“合作鬧事搞一筆大的”。最終兩人合作成功,向項目方索要“退場費”24萬余元。
2024年8月,周某再次心生歹念,但苦于手頭尚無施工項目,求財心切的他萌生了虛構合同對吉某實施詐騙的念頭。周某以打點關系為由,先后向吉某索要“介紹費”2萬余元。面對吉某的催促,周某開始了“兩頭騙”,他在9月初將偽造的合同發給吉某,冒充包工頭將吉某等人帶進一處正在施工的工地做工。
2024年9月27日,項目管理人員在巡查時發現有非工地人員聚集施工,經勸阻無果后報警。10月3日,在項目方和吉某的指證下,警方將周某抓獲歸案。
敲詐勒索還是合法維權
2024年10月10日,長沙市望城區公安局以周某涉嫌詐騙罪提請望城區檢察院批準逮捕。周某承認自己對吉某實施了詐騙,但堅稱吉某等人“并不無辜”,并將自己被吉某等人“碰瓷”和與吉某等人合伙“碰瓷”的經過作了交代。對于周某提到的線索,辦案檢察官敏銳察覺到吉某等人的行為符合“以務工為名實施敲詐勒索”的新型惡勢力犯罪特征,遂第一時間監督公安機關立案。
2024年11月5日,望城區檢察院應邀依法介入引導偵查。對于周某交代的情況,吉某承認自己討要過“退場費”,但辯稱這些都是合法的勞務所得,其是迫于討薪需要才不得已通過特殊方式維權。
![]()
辦案檢察官分析討論案情。
“合法討薪必須以實際勞動為基礎,如果通過極端手段索要了遠超應得報酬的錢財,那這種行為本質上就是敲詐勒索。”辦案檢察官從調查吉某等人的施工質量、核查結算數額、查明討薪手段三方面給出補充偵查思路。
公安機關通過調查項目方的整改通知書、監理日志、施工現場照片,確認了吉某等人存在故意消極怠工、降低施工質量、拒絕整改的行為,索要的“退場費”遠超實際應得報酬,最終查明吉某等人多次糾集并通過毆打他人、揚言自殺、靜坐哄鬧等暴力威脅手段索要錢財的事實。
精準認定惡勢力組織
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經審查查明,自2022年6月起,吉某糾集所謂“老鄉”組建起一支特殊的“施工隊”,通過網絡平臺獲取用工機會,在長沙、衡陽、武漢等地的工地從事油漆工作。開始時他們通過正常施工騙取項目方的信任,隨后故意降低質量、拖延進度,并擅自擴大施工面積,最后以維權為名,通過堵門阻工、飲酒鬧事、言語威脅、揚言跳樓等極端手段索要高額“退場費”。至案發時,該團伙已從7處工地非法獲利159萬元。
“我們一怕他們耽誤施工進度,二怕給項目聲譽和銷售產生不良影響,三怕他們真鬧出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設想。”一位項目負責人坦言道。
2024年12月17日,望城區檢察院以吉某等人涉嫌敲詐勒索罪、周某涉嫌詐騙罪和敲詐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庭審中,吉某辯稱自己只是帶領“老鄉”外出務工的包工頭,不是惡勢力犯罪的組織者和策劃者。公訴人當庭出示相關證據,并從7起犯罪事實的關聯性、團伙成員的穩定性,以及行為的危害性等方面進行了逐一反駁。
2025年8月29日,法院經審理,認定該團伙5人為惡勢力組織,其余2名涉案人員雖參與了犯罪活動,但并不明知吉某等人是惡勢力犯罪團伙,故不認定為該團伙成員;吉某作為惡勢力組織首要分子和敲詐勒索共同犯罪主犯,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20萬元;以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其余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不等,各并處罰金3萬元至5000元不等。一審宣判后,4名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來源:檢察日報·明鏡周刊 作者:張吟豐 吳雨虹 孫文成)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