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安在線
成都哈拜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平臺注冊的一輛順風車此前在廣州市增城區的花莞高速上追尾因事故橫跨多個車道的重型廂式貨車,造成小車上3人死亡2人受傷。廣州市應急管理局2026年1月8日公布該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報告。
報告內容顯示,涉事的廣州三群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被處以110萬元罰款、成都哈拜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被處以105萬元罰款,兩家公司的負責人也被處以相應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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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5年2月,為深刻吸取近年來網約車事故多發教訓,進一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廣州市應急管理局按照“執法+普法”要求,約談了廣州增城花莞高速“8·18”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單位成都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澎湃新聞從此前發布的事故調查報告了解到,事故責任單位成都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為成都哈拜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據廣州市應急管理局2025年1月15日發布的事故調查報告,2024年8月18日23時24分54秒,位于廣州市增城區的花莞高速上行45km800m路段處,一輛小車追尾因事故橫跨多個車道的重型廂式貨車,造成小車上3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50.64萬元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調查組認定,廣州增城花莞高速“8·18”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
黃某軍過度疲勞仍駕駛安全技術性能不合格的機動車,碰撞陳某駕駛的反光標識不合格的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駛的機動車,導致第一次碰撞事故發生,黃某軍被困駕駛室。何某華長時間長距離駕駛,在乘客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且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遇事采取措施不及時,追尾碰撞前序事故中尚未能做出警示和撤離的車輛,導致3人死亡2人受傷。
涉事小轎車所有人為廣州三群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持有廣州市交通運輸局2021年4月核發的《廣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成都哈拜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審核相關資料并批準涉事小型轎車變更信息注冊接入“哈啰”順風車信息服務平臺、開展私人小客車合乘(順風車)業務,對何某華日常接單情況進行管理。
2026年1月8日公布的該起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報告顯示:何某華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其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黃某軍涉及三項交通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陳某涉及三項交通違法行為,被處以警告及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
廣州市黃埔區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于2025年8月5日作出對廣州三群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佰壹拾萬元整(110萬元)的行政處罰。目前行政處罰案件處于行政訴訟訴前調解階段。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以及《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2025年4月8日,廣州市應急管理局給予成都哈拜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壹佰零伍萬元(105萬元)的行政處罰。該公司已按期繳納罰款。
廣州三群汽車租賃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總經理被處以罰款人民幣壹拾萬伍仟肆佰零捌元整(105,408元)的行政處罰。目前行政處罰案件處于行政訴訟訴前調解階段。
成都哈拜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業務總監陳浩被給予人民幣肆拾伍萬壹仟壹佰壹拾肆元肆角貳分(451,114.42元)罰款的行政處罰。陳浩已按期繳納罰款。
此外,中共廣州開發區紀委、中共廣州市黃埔區紀委分別給予廣州開發區建設和交通局運輸管理科2名工作人員談話提醒、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
來源:澎湃新聞
編輯:毛書兵
責編:葉娟
審核:郭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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