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胡蘭犧牲后,山西小伙反映舅舅不是叛徒,真兇躲藏12年后終落網
劉胡蘭犧牲后,山西小伙反映舅舅不是叛徒,真兇躲藏12年后終落網
1952年11月的一個傍晚,湘西永順縣禮堂燈光昏黃,影片《劉胡蘭》剛放到一半,坐在角落里的陳德鄰卻愈看愈不對勁。銀幕里,一個“告密者”的影子被加了粗體特寫,臺下不少觀眾低聲議論:“聽說那人就是石三槐。”陳德鄰的心“咯噔”一下——石三槐正是他的三舅,五年前早被敵人殺害,怎么忽然成了叛徒?
影片散場,他一路回到住處,心里像壓塊大石。第二天清晨,他寫信給劇本作者梁姓同志,只問一句:“誰告訴你石三槐告密?”不久回信到了,寥寥幾字:“你八叔和大舅母說的。”答案并不解渴,反倒摳出了更深的疑團。
1957年夏天,陳德鄰已調任吉首縣委組織部長,回山西老家探親時專程去問八叔段占喜。院子里的谷物曬得正歡,他開門見山:“三舅賣人,你拿什么作證?”八叔撓頭:“石五則當年告訴我的。”短短一句,讓陳德鄰心頭猛地亮起一盞警燈——石五則,這名在村里自稱“老黨員”的人,難道才是真正的突破口?
回湘西途中,陳德鄰一路翻資料、復盤細節。云周西村1947年1月12日那場血案,他曾親歷;當時被捕的八個人,最后只有石五則安然回家,這一點始終解釋不通。有意思的是,石五則回村后還四處聲稱“自己替段家說情才救了人”,口吻像是邀功,更像是甩鍋。試想一下,如果真是忠義之士,為何先保自己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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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他寫了八份申訴材料,分別寄往華北局、團中央、山西省委等部門。材料里既有時間坐標,也附上了當年目擊者名單,一絲不敢潦草。省委很快來函:“情況重要,另行核查。”不過真正形成專案,卻又拖了大半年。
1959年6月,省委副書記鄭林親赴云周西村,事情這才迎來轉折。鄭林在村口質問當地干部:“烈士就在腳下,你們為何悶聲?”一句重話,令調查組的齒輪迅速運轉。隨后一年里,專案人員跑遍文水、汾陽、祁縣,連夜比對口供,逐漸拼出一條清晰鏈條:石五則于1946年被開除黨籍后心生怨恨,同年10月閻軍南犯時投敵,并主動供出劉胡蘭和陳家兄弟行蹤。
更扎眼的證據來自同案犯張生兒。被捕那晚,他悄悄對辦案人說:“當時石五則舉棍打暈石三槐,還沖我低聲道:‘咱倆配合,保命要緊。’”這句對話雖短,卻如利刃劃破迷霧,將“冤案”與“真兇”徹底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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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底,所有口供、物證裝成厚厚兩麻袋送進縣公安局案卷室。石五則被拘后依舊沉默,偶爾抬頭冷笑,仿佛事不關己。面對審訊,他的回答只有一字:“沒有。”可檔案里一張敵偽隊伍花名冊將他名字牢牢釘死在“線人”一欄,旁邊備注的日期正是1947年1月5日,比劉胡蘭被捕早三天,時間吻合得毫厘不差。
1963年2月14日,云周西村的公審大會擠滿鄉親。主持人宣讀判決書時,冷風裹著擴音喇叭顫顫發響:“石五則,叛變投敵,直接參與殘害七位烈士,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人群中有人哽咽,有人咬牙。十二年的疑云至此散去,石三槐的清白寫得鏗鏘。
值得一提的是,調查尾聲,專案組找到1947年閻錫山部第215團1營的作戰命令。電報里點名要抓捕“劉胡蘭”,可見這位年僅15歲的姑娘已讓閻軍寢食難安。文件旁的日期,是劉胡蘭犧牲前一天。紙張泛黃,卻讓人心口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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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雖結,但歷史沒有落幕。陳德鄰離村那天,大槐樹下有人送行,有老人拍拍他肩膀:“娃,虧你一股倔勁兒,要不冤枉就這么壓一輩子。”這句話,不長,卻重過千斤。
后來陳德鄰再未向外人提及此案,只把所有材料交給了劉胡蘭烈士紀念館。館里那面斑駁的墻上,掛著毛主席的題詞——生的偉大,死的光榮。烈士們的照片排列其下,靜靜注視著來訪者;而石五則那張檔案照,被收在館后的小庫房,與宣判書同在,一起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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