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黃莉玲 1月7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聯合印發了《網絡交易平臺規則監督管理辦法》與《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為此,市場監管總局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
據了解,2025年以來,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聚焦平臺規則等問題部署開展了約談整改和排查整治工作,“僅退款”“全網最低價”等平臺規則中存在的制定隨意、規則濫用、執行不透明問題得到了初步糾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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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會上,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司長朱劍橋提到,為進一步明確平臺企業在平臺規則方面的責任義務,健全監管長效機制,推動平臺規則公正透明,保障平臺經濟各方合法權益,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家網信辦制定出臺了《平臺規則監管辦法》。
值得關注的是,此番《平臺規則監管辦法》聚焦程序公開,增強平臺治理透明度。“制定修改程序的正當性是平臺規則公平公正的內在要求和重要保障。”朱劍橋說道。
《平臺規則監管辦法》對平臺制定、修改規則的要求作出了詳細規定,包括公示、公開征求意見、設置過渡期、重大事項溝通協商等,以充分保障平臺內商家、消費者等相關主體的參與權、知情權。
根據《平臺規則監管辦法》規定,平臺應當持續公示平臺規則或鏈接,規則內容應當清晰明了、便于閱讀和理解,并以字體加粗等顯著方式提示經營者、消費者注意收費、爭議解決等重要內容。平臺制定、修改一般性規則的,要至少在實施前七日公示,修改重要規則的應當提前十五日公示。
不僅如此,《平臺規則監管辦法》要求平臺制定、修改平臺規則應當在網站、App顯著位置公開征求意見,全面如實歸納整理收到的意見,對于合理意見應當充分吸收采納,不采納意見應當有合理理由。
朱劍橋還提到,近年來,社會各界對平臺“僅退款”、平臺“罰款”、“會員降權”等問題反映強烈。
對此,《平臺規則監管辦法》明確禁止平臺利用規則不合理限制平臺內經營者自主經營、收取不合理費用、不合理“罰款”、減損會員權益等行為,以保障平臺內商家自主經營,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具體到平臺對平臺內經營者、消費者采取負面管理措施,特別是涉及收取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問題,《平臺規則監管辦法》要求平臺應當充分告知理由和依據,并提供申訴渠道。消費者購買會員服務的,如果會員規則有變化,平臺在消費者續費前應當充分告知會員權益的變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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