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徐艷 劉濤
1月6日,日照市新聞辦召開重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工作新聞發布會。日照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胡訓立介紹了《關于酒醉駕、“飆車炸街”、面包車超員舉報獎勵實施辦法(試行)》。該《實施辦法》自今年1月6日正式實施,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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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此次出臺的《實施辦法》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三類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其中,酒醉駕嚴重危及公共安全;“飆車炸街”不僅擾亂交通秩序、威脅出行安全,還產生噪音污染影響市民休息;面包車超員則大幅降低車輛安全性能,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
該辦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日照實際并借鑒先進地市經驗制定,明確了舉報范圍、獎勵標準、方式流程等內容,確保全程公開透明。
根據《實施辦法》,市民可通過電話(110、122、0633-8791100)、來人來信(日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重點交通違法受理中心)等方式實名舉報,現場扭送酒醉駕、“飆車炸街”、面包車超員行為的違法人員至公安部門經查證屬實也視同有效舉報。獎勵標準明確為舉報酒醉駕獎勵300元,舉報“飆車炸街”、面包車超員各獎勵200元。
針對舉報證據,《實施辦法》要求舉報人需提供違法行為發生時的視頻或照片,清晰顯示車輛全貌、車牌號碼,并準確標注違法時間、地點;舉報面包車超員還需清晰體現乘坐人數。同時強調,舉報人需在確保自身安全前提下取證,不得采取違法或危險方式抓拍,如實提供信息,惡意舉報或提供虛假信息將被停止受理資格,情節嚴重的將追究責任。
胡訓立在發布會上承諾,公安交管部門將對每一條舉報線索及時受理、認真核查、依法處理,嚴格保密舉報人信息,持續優化流程確保獎勵及時兌現。
道路交通安全沒有旁觀者,都是責任人。胡訓立表示,《實施辦法》的出臺搭建起“公安主導、社會參與、全民監督”的交通治理平臺,希望每一位市民都拿起手機,用“小舉報”撬動“大治理”,讓三類突出交通違法行為無處遁形。而公安交管部門也將以《實施辦法》出臺為契機,持續加大對三類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常態化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以“零容忍”的態度嚴管嚴查,全力守護日照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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