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全國27所部(省)院校蓬勃開展,到如今六十余所高校共建,一個新興交叉學科——社會治理法學,正在成為中國法學教育“三大體系”建設中的獨特風景。社會治理法學學科的誕生與發展,是新時代中國法學教育自主創新的一個縮影。
2012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在全國高校首創社會治理法學新興學科。學科建設經歷了從開設博士、碩士研究生專業方向,到開設本科生專業課程的漸進過程。早期的學科推廣采取了“1+6”湖北模式,即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與湖北大學、武漢科技大學等6所省屬高校協同合作。這一模式的成功,使社會治理法學迅速從“中南盆景”成長為“湖北園景”。
隨著中央兩辦2023年5號文將社會治理法學納入法學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戰略布局,學科建設進入了全國推廣的快車道。截至目前,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對外經貿大學、沈陽工程學院等全國六十余所高校已參與到該學科的共建中。這一規模化發展態勢,標志著社會治理法學已從區域性試點走向全國性布局,形成了覆蓋東西南北中的學科建設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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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第六屆徐漢明社會治理法學教育基金會頒獎典禮上,基于深厚的理論積淀與長期的實踐觀察,該學科開拓者徐漢明教授在大會上系統闡述并提出了社會治理法學的“五個之學”核心理論,為學科發展確立了鮮明的理論坐標與價值導向。
一、社會治理法學是一門“智慧之學”
社會治理法學學科是以涉及一切社會治理法現象為研究對象的相關科學活動及其成果認識的總稱,系以法學為理論基礎,以社會學、公共管理學、政治學、經濟學為理論支撐,以社會治理及其法治化為主要研究對象的社會科學,涵蓋多學科交叉融合與實踐應用的理論體系和知識體系,是融貫古今、鑒往知來的思想結晶。
二、社會治理法學是一門“經世之學”
社會治理法學學科系統總結中華數千年來治國理政的經驗智慧,涵蓋了中華優秀數千年治理文明的優質基因,深刻總結中國共產黨領導億萬人民百年開探、開辟、開拓、開創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實踐探索,并將其置于當代法治語境下進行創新性挖掘與創造性轉化,回答了“中國之治”的時代課題。
三、社會治理法學是一門“濟世之學”
社會治理法學學科關注創新社會治理、激發社會活力、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公平正義等一系列重大現實議題,系以保障人民生存權、發展權等基本權利,回應人民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遵循。
四、社會治理法學是一門“安邦之學”
即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下國際格局風云變幻、全球意識形態領域的博弈較量,社會治理法學學科致力于夯實國家治理的制度根基,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維護安全穩定的能力,為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治理支撐。
五、社會治理法學是一門“文明互鑒之學”
社會治理法學學科打破“西方中心主義”的話語壟斷,深入闡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治理道路、制度與實踐,為推動不同治理文明交流對話、豐富人類政治文明形態貢獻“東方智慧”。
(汪洋/報道)
編輯: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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