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溪口鎮蔣介石故居對面的別墅區,購買了一處1180平方米的法拍物業。”近日,浙江寧波閆先生致電華商報大風新聞熱線029-88880000稱,他本想用來居家養老,沒想到兩年來一直處處受阻,根本無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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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廁所
起因——
喝茶聊天獲知有1000余平方米物業正被法拍,截止前10余分鐘支付37萬余元保證金
今年57歲的閆先生老家在安徽省阜陽市,目前居住在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
他介紹說,2024年2月27日上午,他和幾名做房地產中介生意的朋友在辦公室喝茶聊天,“我說自己住的房子在5樓,沒有電梯,以后老了每天爬上爬下會很困難的,這時有人說寧波市海曙區法院有一處法拍房目前正在拍賣,土地使用面積有1000多平方米,那里環境較好,買來養老挺好的。”
閆先生說,他聽說后一看時間,已是上午9:42,離當天上午10時的競拍截止時間很近了,他馬上打開鏈接看了看網上的拍賣公告,考慮一番后決定參加競拍,于是按程序支付了37.618萬元保證金。
競拍——
花214.19萬元拍下蔣介石故居對面別墅區1180平米物業,包括兩廁所兩更衣室等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采訪得知,當初海曙區法院那份拍賣公告稱,該標的物坐落在寧波市奉化區溪口鎮溪南“美齡山莊”內,位于剡江以南,附近有武嶺小學、武嶺中學、中國工商銀行等公共服務場所,距溪口鎮政府、奉化區溪口醫院直線距離約1.3公里,基礎配套設施齊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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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故居對面別墅區
該公告還稱,被拍賣的房屋建筑面積為57.09平方米,用途為住宅,土地使用權面積為1180平方米,地類(用途)為住宅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經實地查勘,估價對象宗地內設游泳池,房屋現狀作為游泳池配套更衣室以及配電房使用,磚混結構,總層數1層,室內鋪地磚,其中更衣室內瓷磚墻面貼面,塑扣頂面,固定有儲物格壁柜,內設坐便器、蹲坑。
“被拍賣的物業在美齡山莊別墅區內,位于蔣介石故居對面,中間只隔一條河,環境挺好的。”閆先生解釋稱,總體來說被拍賣的118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包括男女更衣室和男女廁所,另外還包括游泳池面積的3/5以及一部分其他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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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內的游泳池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同時注意到,該拍賣公告還稱,該物業建成于2003年,騰空情況一欄注明的是“已騰空”,無租約,評估價268.7萬元,起拍價188.09萬元,加價幅度為9000元。
該公告提醒稱,“競拍人在參與拍賣前務必實地查看,在未充分了解之前,不建議參與競拍。”“一切均以房屋現狀為準,法院對已知及未知瑕疵均不負責,買受人競買視為接受該房屋的一切現狀及瑕疵情況。”“根據涉案房屋以及所涉地塊目前現狀,雖為住宅性質,實際作為小區公共用地使用,可能會導致買受后實際無法私用的后果。”
2024年4月1日,海曙區法院出具的一份《拍賣成交確認書》載明,閆先生于同年2月27日上午10:25,通過淘寶網司法網絡拍賣平臺以最高價競得拍賣標的物,成交價為214.19萬元,他已向拍賣人支付全部拍賣款項。
閆先生說,事后,他順利過戶該物業并辦理了房產證,本以為可以高高興興去“接房”,然而令他糟心的事來了。
接房——
法拍房被環衛工具占用著,曾多次報警求助,兩年來一直無法使用
閆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當天決定參加競拍的時間非常短,根本來不及到現場去查看了解情況,也沒有查看拍賣公告中的提醒內容。
他說,競拍之后他曾給法官打電話,進一步確認是否可以作為住宅使用,“法官告訴我,沒有問題的,要不然法院也不會用來司法拍賣。”
他還稱,得到確認后他放心了,曾抽空到“美齡山莊”去實地查看,“我在現場看了看,轉了一圈就回去了,后來支付尾款辦理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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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被環衛工具占用著
閆先生說,所有手續辦完后他再次到現場準備接房時,發現房子被打掃衛生用的掃帚、垃圾桶和小推車等占據著,“保安阻止我接房,說那房子一直是業主在使用,后來還斷了電,我認為那房子是我的,我有權接房使用,便拿著法院的相關手續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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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打掃衛生用的掃帚、垃圾桶和小推車等占據著
接警后,附近溪口派出所派民警趕到現場調查了解情況,調解未果。
“我再次詢問涉事法官,他說我可以打開門窗獨立使用該房屋,有一次我又報警,民警到來后我當著他們的面將門窗砸開。”閆先生說,又過了一段時間,他再去現場時看到門窗已被修繕好并上了鎖,旁邊安裝的監控對著他房屋,于是又報警求助,稱有人非法侵入他住宅及被侵犯隱私,請求處理。2025年11月28日,溪口派出所調查后認為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范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至今已兩年多時間過去了,我買的那套法拍房以及1000余平米的土地使用權,一直無法使用。”
原因——
有業主稱法拍物業系小區公用配套設施不屬個人所有,法院系違規拍賣?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上了“美齡山莊”一知情業主,他介紹說,該別墅小區共有50多戶業主,小區游泳池旁邊的更衣室和廁所系業主公用的配套設施,這些年來一直在使用,根本不屬于任何個人的私有產財,后來開發商將小區地塊進行分割,2012年9月25日,給該房產辦理了產權登記,同年9月28日,開發商還將旁邊1000余平米的土地使用權辦理了產權登記,其終止日期是2066年8月23日,隨后開發商拿著這些產權證去銀行抵押貸款,最終因無法還貸被銀行起訴,法院遂通過司法拍賣方式對其進行處置。
該業主稱,閆先生既是受害者也有過錯,“2024年2月份他競拍時,我們小區的房價大約是每平米2萬元,面對1180平米的使用權,他竟以214.19萬元拍得,他本以為撿了個漏,其實上當了,那處物業原本就不能使用。”
他說,在海曙區法院看來,當初的拍賣公告里有提醒,但閆先生因時間關系根本沒有時間去現場查看了解,“此外,法院在法拍前也曾到現場來實地查勘過,他們明明知道這是全體業主的公共配套設施,居然還在網上公開拍賣,這種行為系不當拍賣。”
說法——
法院曾因不當拍賣撤拍退款?閆先生要求騰房或退款并賠償損失
“美齡山莊”該知情業主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在閆先生競拍該處物業之前,海曙區法院曾法拍過一次,“是我們本地人買的,當初對方發現不能使用后提起行政訴訟,后來法院撤拍退款,沒想到后來又第二次掛網法拍,閆先生竟買到了。”
閆先生告訴記者,他的訴求是要求繼續騰房使用,“我是通過正當程序法拍來的,所有款項也已全部支付完畢,手中也有房產證,目前相關部門一直在推諉,不知道究竟該哪個部門來解決?”
他說,如果實在不能騰房使用,他則要求海曙區法院退還他的全部款項并賠償相應損失。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上了寧波市海曙區法院執行局相關工作人員,就“美齡山莊”該知情業主所言進行求證,他回應稱法院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此事,自己不清楚當時的具體情況,也無法就閆先生的訴求等問題作出回答。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黃平 編輯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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